美国务院敦促中国还法轮功学员基本权利(图)

【明慧网2005年9月1日】据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及劳工局(DRL)今年夏季发行的时事简报报导,国务院DRL在众议院非洲、全球人权与国际任务小组委员会举办的听证会上,呼吁中国履行国际承诺,遵守本国宪法,尊重信仰自由。国务院DRL在听证会上的报告题为“法轮功和中国持续的人权战争。”


2000年7月22日,法轮功学员天安门和平请愿被武警毒打(美联社图片)

在7月21号举办的听证会上,国务院DRL敦促中国给予法轮功学员信仰、良心和集会自由的基本权利。

美国国务院继续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的国家,原因是中共严重侵害信仰自由。国务院DRL将在2006年优先资助非政府组织的建设项目,农村居民的人权意识,迁移劳工的劳动权利保护,以及训练和加强公众参与管理。

国务院DRL也将继续促进中国遵循国际劳工标准。

美国继续呼吁推动自由,支持各地要求自由的人们,帮助人们建立保护人权、促进公众利益的社会。此目标对中国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