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恶者食恶果 妻病女亡

【明慧网2005年7月28日】2005年7月10日,黑龙江省依兰县至佳木斯市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死一重伤。

一辆标有“北京现代”字样车牌的私人小轿车因在急于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大货车时,为躲避迎面开来的车辆,意外冲入大货车下。车速快,惯力大,小轿车嵌进大货车下,车体报废。

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使用风焊切割才把两车分开,将小轿车里面的一男一女拉出来。男司机受重伤,脑颅手术住院;女乘客的身体严重扭曲变形,头骨塌陷,腿骨骨折,死状极惨……

惨剧就这样的瞬间发生了。看似意外,并非偶然,凡事都是有因有果。

女死者何鑫,24岁,戏剧学院学生,暑期大四毕业,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何鑫的母亲樊晓晶是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司法干部,2002年起因患腰椎盘突出一直休假在家。

何鑫的惨死与其母的病痛折磨因何而起?这都与何鑫父亲的所作所为以及这一家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何况还有“父辈积善,福荫子孙;一人行恶,祸及家人”的旧理在起作用。

何鑫的父亲何强,男,1958年出生,现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之职,警号:2357033。

* 何强的犯罪事实

何强因追随中共恶党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其恶名多次出现在国际互联网“法网恢恢恶人榜”中。

自1999年11月3日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起,何强曾任三大队(男队)大队长职务。何强唆使手下干警、威逼犯人在零下20多度的天气里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室外毒打后,用冰水浇冻。佳木斯大法弟子毕加新、鹤北大法弟子贾永发被劳教所男恶警长期迫害后含冤去世。七台河大法弟子张长明更是在劳教所里被恶徒们活活打死。

2001年1月1日中国新年前,何强调任七大队(女队)大队长职务。何强上任后,整日指使手下干警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高压精神迫害和酷刑肉体折磨。法轮功学员汤红、房翠芳、尹玲、吴玲霞、贾冬梅、赵福兰、王淑君、门小华、王冬霞等被劳教所恶警和犯人长期迫害,含冤去世。

2004年3月,何强升任劳教所管理科科长。何强权位升迁,恶性膨胀,面对大法弟子六年来的劝善,何强扬言:不怕下地狱,就是来干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何强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唆使刁玉坤、杨春龙、郭刚、王欣、王铁军、于文斌、陈春玫、张小丹、祝铁宏、刘亚东等男女恶警极尽邪恶手段,酷刑迫害大法弟子。

六年来,何强亲自策划、组织并实施了上千起残害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数人精神失常,实施 “大背铐”等40多种酷刑折磨大法弟子,使多人致伤致残。何强不仅亲自上阵酷刑折磨和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还亲自制作刷写诬蔑法轮功的宣传板、标语口号,还以工作业绩和奖金与转化率挂钩为手段,指使怂恿其手下犯罪。

何强与社会不法之徒勾结奴役法轮功学员,违规生产商品,偷税漏税,牟取暴利。在劳教所,何强一手遮天,横行霸道,随意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任意加期关押奴役迫害。何强利用职权勒卡、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亲朋大量钱财。到期不放人,故意刁难家属,以减期为名,骗取钱财数万元之多。法轮功学员家属接见时,逼迫家属骂大法。何强的恶行人神共愤,天理所不容。

诬蔑法轮功,谤佛谤法,迫害修炼者,是造业极大的恶行,必伤及身体,损及生命,殃及家人。

灾祸不是不可以避免,那要人心向善,道德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