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驻德中使馆的回信看中共的流氓本性

【明慧网2005年7月18日】尽管德国政府强烈要求中方释放被判劳教三年的法轮功学员姜仁政,然而他仍然被关押在本溪市劳教所里,至今已4个月了。这一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引起德国议员和德国社会的高度重视。有的议员质疑,中国的人权仍然如此恶劣,德国当局怎能同意解除对它的武器禁令呢?有的感叹:中德的法制对话和人权对话看来对中共是无济于事啊。有的议员直接写信给中国大使馆,请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姜仁政,使其一家生活得有尊严。

谁能料到德国议员竟收到一封来自驻德中国大使馆参赞令人瞠目结舌的回信。笔者在此引用该信的译文如下:

“尊敬的议员女士(名省略),您写给大使的信已收到。关于姜仁政的事我想向您提供以下的信息。他在德国居留期间是由于个人经济缘故申请政治避难的。他所提出的理由: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迫害纯属虚构。他的目地是借此在德国获得永久的居留权。2005年3月德国拒绝他的难民申请并遣送他回中国。这之后他无视法轮功在中国合法的禁令,传播它的怪诞的学说和危害社会秩序。中国的有关负责部门依法惩罚他三年劳教。在这期间他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保障的。友好的问候!Zhang Juihui”

面对这封回信,法轮功学员表示参赞先生大概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自姜仁政三月八日被抓后,德国外交部立即让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和中方联系,望其对姜一事作出解释,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中方不作任何答复。在此期间德国议员打电话给驻德中使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不能答复您”。直到5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德人权对话中,德国外交部人权专员Koenigs先生慎重提出姜案时,中方才承认他被抓被判三年劳教,然而托辞说他有政治问题,还要审查。

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当局迟迟不敢作答复呢?姜仁政回国两周后就受到本溪市国安局的苑处长和余科长的审讯,姜的父亲也一同被拉去审讯十个小时。他们要姜仁政交待他在海外炼法轮功和申报难民的情况,并威逼他放弃法轮功。他们的目的未达到,便三番五次的到他家進行骚扰和威逼。而这一事实很快在德国几家报纸登出,并同时在法轮功的相关网站上发表,德国的国际特赦组织、国际人权组织及德国外交部都作出迅速的反应。姜仁政因炼法轮功被抓的事实已闻名于世,这一下中共已无法否认,而又不敢承认,那么就耍赖,不作声。最后也赖不下去了,因为德国政府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姜被关押在劳教所里,迫于压力中方承认了,但是还要耍一招:撒谎。

且看参赞先生的荒唐可笑的谎言:“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迫害纯属虚构”。笔者不禁要问:参赞先生可有胆量和陈用林、郝凤军、韩广生等几位正义之士上法庭打官司,扬言中国没有610办公室的存在,没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没有高蓉蓉的被迫害致死?参赞先生在自己的信中都没有能耐自圆其说,他无法对德国议员否认姜仁政被判劳教三年的事实,那就等于说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迫害。

德国外长请其代理人给德国的法轮功学员回信,信中写道:“德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对姜仁政)逮捕和三年劳教的处罚是不能接受的,德国政府已在为姜先生的立即释放而努力”。参赞先生却大言不惭的说:“在这期间他(姜仁政)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保障的”,大概参赞先生要给德国外交官员上堂法制课了:什么叫人权和利益的保障?姜仁政被随意抓捕判刑,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这就叫他的权益受到保障?姜仁政的妻子被逼迫出逃在外,他们两家的亲人被逼迫配合甚至违心签字,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他的两个幼子因见不到爸爸妈妈整天哭闹,他的母亲因担心儿子眼睛都快哭瞎了,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权益在中共的天下就是如此受到“保障”的!

参赞先生声称法轮功在中国的禁令是合法的,请问合哪条法?人们没有了信仰的自由,没有了言论的自由,没有上访上诉的权利。就因为他们相信真善忍,不放弃对他的信仰,就被关押,杀害,这是合法的吗?一个敢于向外界公开被无理审讯的事实,揭露邪恶者,便被冠以“危害社会秩序”的罪名而逮捕,一个敢于维护道义,不向邪恶屈服者被判三年劳教,这难道是合法的吗?

不知参赞先生是否知道以下的事实:姜仁政的遭遇已使更多的德国议会议员和政府部门的官员们明白了中共对法轮功残酷迫害的程度。在一个州政府讨论难民问题时在座的州议员一致表示姜仁政的遭遇使他们很受震动,并认为拒绝他的难民申请是个错误,德国移民局应该对其难民政策進行修改。

法轮功学员表示,中共的流氓本性已世人皆知,希望参赞先生莫充当其打手,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陈用林、郝凤军、韩广生等几位投诚者之所以受到国际社会和广大人民的支持,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正义,走向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