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审美观念

【明慧网2005年5月30日】中国人的审美观念则与西方人大不相同。这世界既是不可认识的,万物又是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的,准确地描绘客观事物似乎既不可能又无必要。中国人的艺术倾向于重表现、重象征。“诗言志”三个字是最精炼的说明。因此在中国画里历来提倡传神写意。

在中国传统音乐曲目中,用声音以描绘景物的作品亦不多,即使“平沙落雁”、“春江花月夜”之类的音乐,摹仿亦只是片断性的。这些手法带有写意的性质。某些乐句,竟然可在几个截然不同意境的标题乐曲中找到,这与其说是描绘不如说是象征。

中国的艺术又是重节制、重理念的。在“天人合一”中解脱了因认识世界而感困惑的艺术家的心境,由于“道可道、非常道”的劝慰而由“空间恐惧”心理趋向宁静。神秘的“道”既是一切的主宰,它理当是艺术家表现的对象,然而它又是捉摸不到的。画家以画面的虚白清冷暗示它的无所不在,诗人则以淡泊空灵的境界表现“纵身大化”之后的“无我之境”。由于这一切并不是凭着感官就可能体味到的,因此要得到审美的愉悦还得通过想象、顿悟才能达到理念的快感。这就使艺术作品讲究含蓄。

孔夫子教导人们“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泠泠七弦上几个长音慢悠悠地滑动、正是“大音必希”的结果。与但丁逝于同一年的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短短的28字罗列了一大堆名词,全凭暗示地使读者进入了作者未曾描述过的境界之中。

上述种种,使得中国艺术既以抒情为主而又不浪漫的特征延续千年之久,并成为中华艺术的智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