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合国协会谴责中国政府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

【明慧网2005年4月20日】(明慧记者文笛、刘菲编译报导)美国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分别于2005年4月8日和4月12日,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六十一届全体会议上发言,谴责中国政府严重侵犯人权,尤其是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对千百万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迫害已达5年之久,对法轮功学员子女的残暴虐待尤其令人震惊。

“联合国协会世界联盟”(WFUNA)成立于1946年,在世界各地有100多个联合国协会,致力于支持联合国的原则和计划,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宽容、谅解和团结,摈除因种族、性别、语言和信仰不同所带来的歧视。美国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是非政府组织“联合国协会世界联盟”的分支机构。

美国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六十一届会议第十一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严重侵犯人权的声明

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重申对《世界人权宣言》的支持,并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史无前例的持续践踏。尽管我们注意到中国最近释放了热比娅-卡德尔(Rebiya Kadeer),然而那是不够的。就如纳粹从关押了六百万犹太人的集中营中释放一个或一千个犹太人不算是人权进步一样,中国的这种“人权人质”的把戏是不应予以奖励的。

我们尤其关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暴虐待。法轮功学员们只是在行使《世界人权宣言》赋予的权利。这场迫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可确证的已超过1600人,而且还有无数失踪的人没有计算在内。仅举这个数字仍未清楚说明这场迫害的严重性。纳粹、斯大林或发生在卢旺达、波斯尼亚和达尔福尔的种族灭绝是以消灭肉体为目地的,与其不同并更恶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迫害法轮功中所施行的酷刑和杀戮只是手段,其目的是精神上的谋杀─强迫人在失去生命和放弃信仰之间做出选择。两千年前对早期基督教的迫害就是这类罪行的又一例子。

再没有比这种良知灭绝罪更恶劣的了。因为良知是人性的本质。其它的一切,甚至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都可能被夺走。良知的变化,无论多么微小,都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所以良知确定了人性,而拥有良知是人最基本的权利。

法轮功、基督徒、藏人、维吾尔人和其它无数被迫害的群体并不是中国良知灭绝罪的仅有受害者。这个制度下的许多人害怕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不是秘密了。中国的策略很简单:“除非你合作,否则我不与你做生意。”这是良知灭绝罪的延伸,强迫人们在良知和金钱利益之间进行选择。

为换取经济利益而屈服于中国压力的最新例子就是法国的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决定停止为一个独立的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在亚洲和中国传送信号。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与记者无国界组织、国际记者同盟和六十二名欧洲议员一道,共同谴责欧洲通信卫星公司牺牲原则的怯懦行为,我们还号召全体联合国成员也象我们这样做。“商业决定”不是助纣为虐的借口,就如“服从命令”也不成为免受惩罚的理由一样。

下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严重侵犯人权的声明”(英文,245KB)

美国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

联合国人权第六十一届会议第十三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儿童权利的报告

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在此重申,强烈支持联合国在其诸多宣言、决议及合约中宣告的人权与儿童权利全球宣言。

在本文中,我们请求研究暴力对待儿童的独立专家关注中国儿童的遭遇。在回答外界对其政府的提问及在与此问题有关的声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举了一系列他们制定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和规则,但只是光说不做,没有自行遵守。当执法机关被要求无视并违反这些法规时,这些法规就沦为中国政府躲避国际批评的面具和防卫,而不是迈向法制的名副其实的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法轮功学员子女的残暴虐待尤其令人震惊。对千百万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迫害已达5年之久。警方虐杀、绑架、肆意监禁和强迫劳改奴工,使数百万的家庭破碎,无数儿童失去父母,其中许多失去双亲。

中国警方的暴力远非仅此。在中央下达的“不惜一切手段对待法轮功”的命令下,儿童成了警察暴力的直接对象。我们得到的消息显示,至少有5名儿童,最小的8个月,死于警察的虐待,数十名儿童被关押、折磨或被强制劳动,数百人被学校开除。为数相当的此类个案已由各项专题委派的特别观察员向委员会报告。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淫秽刊物的特别观察员与关于妇女受暴力行为的特别观察员及关于酷刑的特别观察员一起,于2004年6月10日联合为一父母为法轮功学员的4岁女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送交了一份紧急呼吁。这名女孩于2004年1月1日被警方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联合国协会圣地亚哥分会强烈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断违犯《联合国人权公约》的文字与精神。我们敦促高级人权专员办公室在其权力范围内对此严重事态采取行动,并针对中国的人权现状指派特别观察员。

下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儿童权利的报告”(英文,23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