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文“负责人也是修炼人”有感

【明慧网2005年4月15日】协调在现在这个时间已经是越来越重要了,而且时间越急迫,相应的大家做事上比较急,矛盾也比较突出。从我自己亲身的经历和听到别人的谈话中可以发现,真的有许多人对于负责的同修或是整个工作小组的行事方法有意见,而使参与的意愿降低了。

对于一般学员来说,在矛盾中会感受到自己的妒嫉心、显示能力的想法,也有对于在某一个问题上自己的做法不被接受的委屈感受,总是认为怎么不这样去做呢?那样做才好啊…等等,其实是执著于证实自己。可是有时真正看到一些负责人的执著,或是真正好的意见,也不敢去说、不愿去说,或隐讳的说、开玩笑似的说,没有严肃的告诉同修。对于一些年龄小或是得法时间较短的学员更是如此,这样做不仅耽误了同修的提高,也削弱了共同证实法的力量。背后的原因,恐怕是因为没有把负责人当作修炼人,认为他们应该已经知道,应该已经想过这些问题,自己提出了只会被忽视或被大家排斥。

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负责人没有把自己当作修炼人,也就失去了在矛盾中提高的机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大,事情也比较多,如果不留意很容易就会把一些矛盾看成是工作中自然的冲突,殊不知是师父给予我们共同提高的机会。这个问题在一些拥有专业能力的同修身上比较容易出现:因为懂,因为平常大家就是听我的,我的意见就是专业的看法,当出现不同的声音时,很容易基于自己的专业就加以否定了,对于整体提高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的错失了。

另外再提出一点,应该要多鼓励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很多时候在交流中,有的同修提出了和大多数人不同的看法(两方都是想怎么样为法负责),主持人或负责人就用自己的想法否定,也许同修想的不够圆容,也许辅导员、负责人知道的事情多一些,但每一位同修提出意见,对于所有的同修都是一个反思和促進的机会,而且在同修面前提出不一样的看法也是值得大家赞许的。

主要针对台湾的情形提出想法交流,愿与大家共同精進,请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