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被迫上电视违心诬蔑法轮功的

【明慧网2005年3月9日】“法制教育班”对我日复一日地肉体折磨和精神洗脑,直至我完全放弃灵魂,变成一个麻木的行尸走肉,任由他们摆布。然后,610头目贺国华为了显示自己精神强奸的成果,把仙桃电视台的摄像机弄来,逼我诬蔑于我有救命之恩的大法和师父。而干这些所有罪恶勾当的同时,还要我强颜欢笑,不能沉思默想,和“帮教”跳舞、唱卡拉OK。

我叫毛义强,家住湖北仙桃市三伏潭镇毛场街建材门市部,今年32岁,表面上家里建材生意做得比较大,父母还给我建起了房子,我衣食无忧。实际上五年多来,我坚持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遭到政府不法官员、警察及家人惨无人道的迫害。现在我身上的三个脓肿“瘘管”,一个在左腹沟,是在看守所被毒打写了保证书之后形成的,两个瘘管是在所谓的“法制教育班”被折磨形成的,脊椎弯曲、坏死,及体内脓肿都集中在后腰。

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新里仁口所谓的“法制教育班”的残酷迫害和高压洗脑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特别是在电视上诬蔑大法的言行作废。

一、在大法中受益

97年初,我在武汉读书时有幸走入修炼法轮功的行列。我第一次看完《转法轮》后,人生困惑一扫而光。学功以后,我的一些不良习惯,如骂人、抽烟、看黄色录像等,都迅速去掉了。争名逐利之心、争斗心、显示心、妒嫉心、焦虑烦躁等不良心理也逐渐淡化。所有的病如头发脱落、癣疥、肺结核也都不治而愈,没吃一片药,近视眼镜也摘掉了。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的身体就会发生一个大的变化;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身体上的物质保证会出现变化。”“欠债要还,所以在修炼的路上可能要发生一些危险的事情。但是出现这类事情的时候,你不会害怕,也不会让你真正的出现危险。”

98年夏天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二叔卸钢筋,我感到有些不舒服,于是上楼歇歇,在二楼楼梯口,头一晕,倒头栽下去,只摔断了几颗牙齿,起来后呕吐几口就没事了。如此要命的劫难,一般情况下不死也得瘫痪,而我十多分钟就过去了,法轮功确实是一种神奇的功法。这一切真实存在的事实谁也不能否定。

二、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毒打

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我的平静生活也就失去了,历经重重魔难。2000年10月,失业了一年半的我好不容易在武汉找了一份工作,过了几天,老板知道我炼法轮功,怕我影响他,辞退了我,我的生活又陷入了困境。我炼法轮功又没做坏事为什么中共江××政府利用各种方式迫害我。

为了讨个公道,我于10月下旬进京上访。上访本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的权利,我却被北京西京站派出所非法拘禁,一个马姓科长毒打我,扒去我的衣服,下雪天使我只穿单衣单裤,把我铐在椅子上、窗扇上冻了几天几夜。在我说出了住址姓名后,被非法押回当地,遭受长达一年的持续迫害。

在仙桃市关在第一看守所,政保大队恶警曾敬文多次非法提审我,利用亲人探视我的机会打击我的信念,我误以为是因为我上访引起了家人的磨难(其实这一切不幸都是这场罪恶的迫害造成的),在精神肉体的双重迫害下,我承受不了被迫写了保证书,变得心灰意冷,人也病倒了,左腹沟被打伤处起了个鸡蛋大的脓包,直到现在这个地方还有个瘘管。

三、离家出走、流浪要饭

2001年夏天,仙桃市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610办公室副头目贺国华(因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后被任命为610头目)多次找上门,还叫仙桃电视台带上摄像机,妄图引诱我说法轮功不好的话,我断然拒绝。后来贺国华又领一帮人来,要我学那些揭批谎言,为了抵制迫害,我只好离家出走。到了武汉却找不到一个认识的同修,后来才知道,他们都被抓被劳教了。这时,爸爸在邪恶的恐怖威胁下,不仅不敢帮助我,反而赶到武汉,把我身上仅有的500元钱要去,我只好沦落到流浪要饭的地步。

我穿过武汉,经107国道北上,经孝感,到孝昌,到河南确山下车,又走到濮阳。在濮阳城关南6-8里处,我被骗进路边的一个砖厂做苦力。我一看砖厂里面干活的大部份是精神病、哑巴、要饭的,硬往外闯,被七、八个打手围住毒打,头被砖头砸破了,流了很多血,我被迫干了八天活,有时拉五、六百斤的板车。我本来个子不大,身体又比较虚弱,根本承受不了体力活。老板怕我出去告他,给了我70元钱,放我出来。

这时我觉得610的事应该过去了,我又没犯任何法,又没有做坏事。我的电脑培训班还要我回去开呢?于是我搭车回家了。周围的人看到白皙的我晒得黑黝黝的,都觉得好笑,却不知道我受了多少折磨。

四、想起那个夜晚,我都会感到一阵透彻心肺的寒意

三伏潭镇政法委书记李为民经常上门,爸爸受谎言毒害欺骗,和他商量着把我劫持到洗脑班,我却浑然不觉。爸爸幻想借助610的邪恶力量,将我的意志全部摧毁之后,然后让我过上没有灵魂和思想的“正常”的生活。

2001年9月的一个深夜,我正在清理电脑,家里人和隔壁邻居却还在外面坐,我问她们为什么还不睡,她们却说还坐坐。我没有在意。隐蔽在远处的一辆警车开过来,李为民、三伏潭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并未出示拘留证等任何证件,就将我带走,弟弟也上车说是陪我。

当时家人和隔壁邻居都知道这场阴谋,只瞒了我一人,至今想起那个夜晚,我都会感到一阵透彻心肺的寒意,我无意指责自己的亲人,但是我得告诉大家,这个洗脑班太邪恶了。

我被劫持到新里仁口洗脑班,不法人员对外称“法制教育班”,却最不讲法律。它并非什么正式的监管机构,而是610私设的“公堂”,任意非法拘禁、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学员放弃“真、善、忍”的信仰,背弃使其身心受益的大法,背叛师父,出卖同修,转化成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做一个对“假恶斗”的共产党唯唯诺诺的奴才。这就是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的最本质原因。

五、逃出洗脑班、走投无路

610副头目贺国华极伪善,把人抓进去后并不急于转化,而是利用学员善良的一面,叫学员们为洗脑班搞大扫除。9月的一个下午,我趁贺国华单独叫我拿拖把的机会,从厨房的天窗翻出,然后跳到对面工地的楼房上,从那里走脱,一夜之间急行军到了杨林尾,后又折回经白庙,走洪湖,到监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同学家,可是同学外出打工了,他家人对我为何不肯转化宁可要饭不理解,他弟弟把他仅有的17元钱给我,我只好走了。

17元钱还不能搭车到武汉,我于是搭车到洪湖,搭船过长江到了临湘,沿路要饭到了临湘火车站,准备扒火车到广东去打工,后来还是想去武汉找同修。于是上了一列北上的货车,在咸宁山坡下车,然后步行到武汉。

说起来很轻松,实际上那时我的身体多么虚弱,风餐露宿,步履沉重,一天只能走30-40里,去武汉的路上连要饭都要不着,饿极了的我只好捡地上的东西吃,脚也走肿了,前进一步都有点困难。

到武汉仍然找不到同修,万不得已,只好到电脑城找了同学李锋涛,李锋涛领我吃了一餐饭,我说起洗脑班要转化我的信仰,李锋涛却说转化了也比要饭强。他把我锁在屋里,并说:“你不要跑,否则我就报警,派出所就在隔壁。”他当天就给爸爸打电话。

爸爸来接我,看我的脚都走肿了,就说,不去洗脑班了,要我回去。我当时也对610抱着一丝幻想,我做好人修真、善、忍,我没有犯任何法,它们不会苦苦相逼,于是回家了。至今想起来后悔得痛心,好像有只巨大的魔掌,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也最终被抓回。

六、重被绑架到洗脑班

回家后,爸爸以为自己可以做主,到洗脑班要行李。其实当时市委书记马清明怕我上访影响他官职,非法下令一定要抓住我,否则相关人员下岗,所以形势极险恶。我回来正好是往枪口上撞。610得知我回来,马上指使三伏潭镇政府将我绑架到洗脑班。当时参与绑架的有镇政府的一个姓刘的什么书记、樊少勇、三伏潭一个开车的司机、公安局一个叫李立荣的工作人员。

当时我坚决不配合,大声喊:“乡亲们都来看看,做好人被抓。”很多人来围观,却只有邻居家有一人说了句公道话。这是一次完全非法的绑架,参与者连警察都不是,是中共地方干部,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租了一辆车就对付着抓人了。

一路上,恶徒樊少勇推我、扯我、打我、骂我,这样到了新里仁口洗脑班。当着众人的面,贺国华与我握手,伪善地说欢迎我又来了。马上他又指挥一个程(陈)姓恶警(警号尾数74,属西流河派出所),将我带到三楼的一个房间。

贺国华叫胡俊波(后被调到市政府)、王汉林(郑场镇干部)将房间里的钉子拔干净,然后把我交给程(陈)恶警加重折磨。当时正好是中秋节和中共国庆节同一天,一楼大厅正在办联欢会娱乐。为了掩盖罪恶,他们把音响开得很大。

七、最不讲法律的“法制教育班”

程(陈)姓恶警自称办过死刑犯,以手段恶毒来威胁我,洗脑班的成员背地称他为疯子。程(陈)疯子先用矿泉水瓶砸我的头,又命令我跪下,我坚决不跪,他象疯了一样,对我又踢又打又踩。如此还不甘心,他抄起椅子,猛跑几步狠狠砸在我的后腰上,如果一般不炼功的人这一砸腰不断也被砸趴在地上了,他又令王汉林、胡俊波过来帮忙,把我的双手拉到背后,用力上拔我的胳膊,妄图弄断我的胳膊。他穿皮鞋踢我的后腰,用胳膊肘、用膝盖击打我的后腰,导致现在我的后腰内伤有一拳头大的脓肿,脊椎坏死。

程(陈)姓恶警狠心折磨、要置我于死地。若不是修炼法轮功,我可能当场就死了。程(陈)疯子是下最恶毒的狠手折磨我。折磨了约1个小时我仍然不下跪,他又令我面壁而站,我感觉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的身体完全受不了,精神也垮了就服从了他。

第二天,贺国华要我跟家里打电话,只准我说两句话:“我在新里仁口法教班,我在这里很好。”我说,你们把我打成这样,还要我跟家人报平安?贺国华见我不服从,恼羞成怒,又指挥工商局科长秦志林和龙华山办事处团委书记洪刚对我进行毒打,洪刚抓住我的头往墙上猛撞,我的额头和嘴巴都肿了个包。

这就是江××的“精神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最好人权时期。

八、“火线”提干

当时的新里仁口洗脑班从各地抽调了一些青年干部来“帮教”,他们都只是从电视谎言上“了解”的法轮功,根本没有看过法轮功书籍的只言片语,如何“帮教”?都是自欺欺人的“帮凶”。肯卖力的充当打手的许诺他们经过“火线”考验后,这些青年干部就可以提为副局级(副科级)。

为了升官发财,一部份青年干部很卖命,如沔城镇干部程(陈)青松、毛咀镇珠玑办事处主任樊华、龙华山办事处团支部书记洪刚自愿加入打手行列;沙湖镇干部屠少全、胡场镇干部康润桂恶毒攻击大法与师父;其他人也都助纣为虐,推波助澜;加上610还雇来一些邪恶打手,如徐波、杜小华、刘勇等人,搞得当时有置法轮功弟子于死地的邪恶阵势。

九、精神摧残、强颜欢笑上电视

洗脑班摧垮我的意志后,一步步紧逼,整天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影碟,然后又要写什么认识,不合洗脑班的意图,“帮凶”就叫重写,除早上搞军训,到深夜写认识外,整天灌输邪恶的毒素,洗脑的目的就是实行精神控制,在迫害中对我日复一日地变着戏法地诽谤大法与师父,直至完全放弃灵魂,变成一个麻木的行尸走肉,任由洗脑班摆布。后来贺国华又要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还要我揭发同修。

贺国华为了显示自己精神摧残的成果,把仙桃电视台的摄像机弄来洗脑班,逼我诬蔑于我有救命之恩的大法和师父。强迫我说什么有病不吃药,法轮功不能祛病健身等。而干这些所有罪恶勾当的同时,洗脑班还要我强颜欢笑,不能沉思默想,和“帮教”跳舞、唱卡拉OK。生命的本质都已失去,所谓的“娱乐”都是强加的迫害。

精神虐杀远甚于肉体上的痛苦,身体上的创伤总会愈合,而心灵的伤口恐怕永难恢复。比如一个人有救命之恩于你,你却被迫变着戏法骂了他一个月,你的精神是什么状态?作为一个还有良知的人不痛苦吗?这是最恶毒、最邪恶的灵魂强奸。

而鉴于法轮功并非一般气功,而是构成生命本质的真、善、忍大法,师父也并非一般气功师,他为了提高人的道德水准和健康人民的身体而历经千辛万苦到处传法。我虽然是被逼的,但是由于在电视上诬蔑了大法和师父,毒害了无数世人,使他们对大法产生误解和仇恨,使他们真正生命的处境变得危险重重,我因此也造下难以偿还的罪业。

那些逼迫我的人更是罪业如山,有些人是时候未到,有的已经遭到恶报。例如三伏潭镇政法委书记李为民正当壮年,身体强壮,但是几个月就死了,死时脑壳钻眼,很惨。

根据现有《刑法》,贺国华和洗脑班罪恶累累,他们对我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伪证罪、诬陷罪、诽谤罪、侮辱罪。但是他们对我的精神虐杀和良知灭绝是用现有法律衡定不了的。罪恶滔天,他们的生命是偿还不起的。

十、濒临死亡之时再次见证了大法的超常

2002年9月,三伏谭610的李少华先是拆我的网线,使我无法营业,过几天又要抓我送麻港洗脑班,为了抵制迫害我又被迫流离失所4个月,那年冬天非常冷。2003年初我回家后旧伤复发几个脓肿,后来卧床不起,治了半年时间,几个伤口也没有愈合。

2004年12月初,我突然卧床不起,不能动了,周围的人大都认为我活不长了。我一心学法,不当回事,过了几天人就可以起床炼功了。虽然还没有完全康复,但也使我看到了生之希望,再次见证了大法的超常。

我现在身上的三个瘘管,一个是在看守所写了“保证书”之后形成的,两个瘘管是洗脑班之后形成的,脊椎弯曲、坏死及体内脓肿都集中在后腰,正是程(陈)疯子下狠手折磨的地方。而我被迫在电视台上诬蔑大法不能治病等等,这种行为在全市法轮功学员中也是绝无仅有的,我也成了全市法轮功学员中绝无仅有的“重病号”。生活已不能自理,每行走一步都困难,濒临死亡。这一切都是这场残酷迫害的见证。

我也希望仙桃市特别是毛场地区的父老乡亲们,不要再听信电视上那些谣言,主动了解法轮功真象。也许电视上的谎言容易识别,而像我这样“真实的谎言”就容易使人上当了,这是这场残酷迫害极力隐蔽的结果。一方面肉体折磨和精神虐杀在隐蔽的角落,另外一面长期的精神折磨在亲人之间展开,而且一切都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当“为你好”好到死亡边缘了,还可以轻松地把责任推在法轮功身上……不想再说这些伤心事了。

请相信一个历尽魔难仍心存善念的法轮功学员,我祝福你们生命的未来永远美好,请您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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