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除恶反迫害 整体提高恶自败

【明慧网2005年3月31日】2001年3月27日,我们被转移到辽源劳教所。给我们开大会的时候,检察院的人说,我不信你们吉林的都是铁板一块,你们能坚持我们就能等,我们有人力物力,10年不行20年,什么时候认识到了什么时候放。

当时辽源30来个同修基本被迫妥协了,只有一个坚定的正在被酷刑迫害。我们没有被邪恶的气势所吓倒,坚持与同修交流,反转化。与他们学法,同修一点点全部清醒过来了。

有一次,司法部来人检查,所里把我们这些比较坚定的都关到了四楼,然后找出他们认为转化比较好的8个去应付,没想到大部分都说“法轮大法好”,结果所里气得够呛,说,都是你们吉林这帮人整的。声称要报复,并打了那几个同修。

有一天午休,在教育科会议室休息。听到科长屋里好象有打人的声音。有一个功友去看了一眼,说是打人。我就出去了。大伙也都出来了,我喊一声:集体发正念。有一个功友一开门,说都在里边蹶着呢。我一脚把门踹开,说:是大法弟子都站起来!随后30来个功友都進去了,孔科长和一个犯人正在打大法弟子。当时科长喝了酒。见到这阵势,一下子懵了,语无伦次的说:我是为你们法轮功师父清理门户呢,你们我怎么没打呢?我最看不上的就是他们。今天转化明儿个反弹的。我们说:警察打人是违法的,指使犯人就更是违法的。有一个功友说警察喝酒打人有期徒刑3年。六个被打的同修都站了起来,有一个同修握着我的手哭了,说:谢谢啊,还是集体的力量啊!

当时外边有管教都没过来,说法轮功闹事了。过一会儿,外面警察也围过来了,孔科长有点不知所措,我说大伙都去干活吧。这样留下一个功友跟他交涉,之后又一个功友写了一封信我们联名交到所里,说明警察不应该打人,从法律角度讲了这个情况。完事之后,孔科长跟一个同修说,我最感谢新生了。

检察院去调查前,孔科长找到我们说,问你们啥可别说,我都花了不少钱才把事儿平了。我们说,我们修“真善忍”就应该说真话,但与我们没关的我们可以不说。后来检察院调查,我们讲了事情的经过,检察院人说:谢谢你们,你们维护了法律。

两个月以后,管理科长和三大队一个管教打死了一个劳教人员,又把这事勾起来了,结果孔被撤职,到岗楼站岗去了。那个管理科长被判刑三年(监外执行),那个管教也被法办,这些人可以说都是遭了恶报。我们出所的那一天,孔哭着说,我们也做工作,你们也暗暗的做工作,别寻思我们不知道,但政府没做过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