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谭绍兰所受迫害看中共的本质

【明慧网2005年3月23日】谭绍兰,女,现年51岁,成都市川棉一厂退休工人。她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修炼,使身心受益很大,从而坚信大法不动摇。

自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后,谭绍兰还深信在中国会有讲理的地方,深信人民政府总会为人民的。为了给大法讨回公道,她本着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不断进京上访,但结果得到的却是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押,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机关,没有维护人民的权益,却成了维护独裁统治,专门对讲真善忍的好人专政的暴力机构。谭绍兰从北京被遣送回来后,不仅养老金被停发了,连最基本的生活费也不给了。

2002年9月2日,谭绍兰实在无法活下去了,就到川棉一厂保卫处,要求发放生活费,保卫处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扣押谭绍兰养老金存折的钟伟,不但拒绝退还她养老金存折,还诬蔑她死不悔改,强行把她押送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接着又把她转到治安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在中国根本没有信仰自由,只要你修炼了法轮功,就被定性为敌我矛盾,就成了被专政的对象,就被写上了黑名单,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权,这时你就是饿死了,中共也不让政府管。中共宣扬最基本的人权就是生存权,中共自吹对生存权解决得最好,高唱现在是中国人权最好的时期。从谭绍兰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只要你修炼了法轮功,你就失去了人权,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如果你还想要求生存下去,等待你的就是关押、拘留、劳教、劳改。成千上万修炼法轮功的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存权,在中国还有什么人权可言呢?

谭绍兰虽然没有生活来源了,还是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这使中共当局感到很不安,但他们坚信江××的狂言:“我就不相信共产党战胜不了法轮功!”为了战胜法轮功,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于2003年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无缘无故的把谭绍兰从她居住的川棉一厂女单身宿舍内抓走,押送到成都市新津法制学习班,进行强制洗脑,又关押了一年零四个月,直到2005年元月25日,已经把她摧残得神态木然,似疯非疯,生活已无法自理了,才放回。这个法制学习班把一个正常的人无端迫害致残后,不仅未负任何法律责任,反而要求被迫害者谭绍兰的家人,按每月750元的标准交纳生活费。谭绍兰每月560元的养老金存折至今还被扣押在川棉一厂保卫处钟伟手里,据说她要把在学习班一年零四个月所欠生活费12000元全部缴清了,才能领回养老金存折。她就先把养老金的钱全部交出,不吃不喝,每月都还得交190元,这不把人逼向绝境了吗?由此可看出,中共为执行江××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是何等凶残了。

谭绍兰所受到的迫害,在被迫害的法轮功群体中只是最常见的现象,通过管中窥豹,也可见一斑。这说明共产党所干的事,完完全全都是伤天害理的事,共产党的宣传,都是彻头彻尾的欺世谎言。

有关电话:
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028-86406409
成都市新鸿路派出所:028-84336136
新鸿路办事处主任龙承恩:028-84356265(办公室)(直接负责谭绍兰事宜)
成都市川棉小龙桥社区办公室主任龚道琼:028-84305691
川棉一厂保卫处钟伟:028-总机84339912-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