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不同的一念产生不同的结果

【明慧网2005年3月13日】二〇〇四年底,某地区资料点遭破坏,十几名学员被绑架。在威逼利诱下,一些人屈服于压力,妥协了,出卖了同修。最后,他们不但遭受酷刑,还分别被判处三至五年徒刑或劳教。有两名学员,坚持不配合邪恶之徒的要求,没有受到進一步的迫害,顺利回到了家里。

学员小玉(化名)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被突然抄家,警察在搜出大法书籍和真象资料后,列了个清单让她签字,小玉不签,接过来递给丈夫,说:“好好保存,将来作为证据。”

小玉被带到一个地方秘密审讯,连续三天三夜,她一言不发。恶警找来单位领导,威胁开除公职,小玉说:“无所谓。”警察叫嚷道:“那就送精神病院!”小玉回答:“你不敢。”

小玉被带到一个房间,看其他学员被审讯的录像,其中有一些镜头,指认小玉是负责人,还讲出了具体细节。小玉继续保持沉默,最后,丈夫出面了,告诉她只要写个认识,马上可以回家。小玉没答应。

小玉的丈夫走后,一个警察过来,说:“看来你没法转化了,我们也不用白费功夫。”被抓三天后,小玉转到看守所,从此再没人来审问她,一个月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无罪释放,自始至终,她没有遭受酷刑。

学员小青是610档案中出了名的“坚定分子”,监狱不敢收留她。这次,警察对她采取了“软”的方法。与别的学员不同,她没有被戴手铐,吃好的睡好的,警察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他们也是无奈,知道法轮功好,为了保住饭碗,不得已而为之。她们要求小青讲出资料的来源,小青没说。最后,看到其他学员陆续被抓,在亲情的带动下,小青说出了一个学员的名字。

在小青的观念里,既然那学员已被抓了,说不说她的名字无所谓。但这不正的一念被邪恶钻了空子,一星期后,小青被判三年劳教。

送到劳教所时,查出小青患传染性肺结核,劳教所拒收,退回看守所。看守所说:你们不收,我们也不收,让小青监外执行,回家上班。

回到单位,小青听说了一件事。警察在搜查她办公桌的时候,有一本大法书籍没抄走,同事发现后,拿出来交给一个商店的小老板,让他帮着收藏。小老板怕惹事,当天晚上偷偷拿去烧了;结果第二天,他在经过一座小桥时,莫名其妙地摔了下去,跌得盆骨粉碎性骨折。医生说,动手术要几万块钱,而且有可能终身瘫痪。明白了真象的人都说:善恶有报,谁叫他不珍惜大法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