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象就是这样深入人心

——从在法国的一次司法官考试中所想到的

【明慧网2005年2月4日】2004年12月中旬,在法国巴黎的司法官考试中,有一位参加考试的华人在众多的考生中脱颖而出,获得优异成绩。

考试结束后,他高兴的和他的一位朋友(我也认识)说:他的考试题中,其中有一个问题提到法轮功。他说,他的回答考官教授很满意,他的答案都是根据以前他看到的法轮功真象资料中的内容。

这次考试中,向他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一位法国的社会学教授,他本人对中国很了解,并深以认识中国为荣,而且会说中文。

社会学教授问:“你知道什么是法轮功吗?”

参加司法官考试的华人学生回答说:“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信仰,是对人的身心都很好的一种运动。只是在中国被中国政府认为是××,竟然在法国的每次报导中也提到法轮功是××。但是据我所知,从我认识的人的所作所为到他们的各种活动,没有一点条件是符合他们所说的××的。这让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

当时,圆满的回答了考官教授提出的所有问题后,他受到了所有在场的教授、考官和旁听者的高度赞赏,在热烈的掌声中人们纷纷向他表示祝贺。当时在座的有法国司法界的高官,法律界的知名人士等。

说起来,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我经常把法轮功的真象资料给我这位朋友看,从来不落。我的这位朋友每次看完了法轮功真象资料后,就给参加司法官考试的这位华人看。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他们了解了真象。真象就这样人传人的深入人心。值得一提的是,我的这位朋友,他是不信神的人,但是就在他告诉我这件事后,我说:“我以前给你讲过很多,真的是有神的存在,你看这件事发生不是偶然的吧。”他说:“是啊,我也觉得这不是偶然的”。

通过生活中细微的一件小事,我看到我朋友的变化,我真为他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