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宣读公告 吁弃恶从善(图)

【明慧网2005年10月25日】2005年10月21日上午11点,洛杉矶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驻洛杉矶领事馆前,用中英文宣读了法轮大法学会10月9日发表的《公告》;并随后递进中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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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学员在中领馆前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

法轮大法学会在《公告》中指出:“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控告和民事求偿,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公告中还说,“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洛杉矶法轮功学员表示,对亿万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对“真、善、忍”价值的镇压,耗费了中国天文数字的财力、人力、物力,践踏了所有法律的尊严,是对每一个中国人的伤害,也是对每一个人良知的考验;帮助制止迫害,是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政府官员的义务与责任。希望那些曾做过错事的中共官员,把握这次公告的机会,停止助纣为虐,弃恶从善。法轮功学员呼吁中领馆向国内官员转达公告的信息,同时停止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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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代表把《法轮大法学会公告》递进中领馆

在公告宣读之后,三位法轮功学员代表在中领馆窗口递交公告。接待人员推托不接受信件。学员表示递信是为了他们好,希望他们把握良机,了解信中内容,或上网阅读大法学会公告。学员把信留在柜台后离去。据悉,在此之前,已经有法轮功学员把公告通过传真方式发给了各地中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