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遭恶报三例

【明慧网2005年10月16日】贵州省习水县原第一中学的校长万建华,在99年7.20后,迫害诬蔑法轮功,在一中办了一个诽谤大法的专栏。画了一幅漫画,对法轮功创始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一个多月后,万建华乘坐吉普车到贵阳领取一中的学校器材的途中翻车,一根钢筋直插他的头部,气绝身亡。

四川省泸县玄滩镇派出所所长陈光华,1999年7月20日以后,极力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大肆抓捕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关押、拘留、劳教大法弟子,助纣为虐,事后不久,40多岁的恶警陈光华就瘫痪了,遭到了应有的恶报,不能上岗,成了残废人。

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刘奎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99年720以后,大法弟子进京上访,被非法抓回后,刘奎说:差旅费都让大法弟子出(包括恶警的)。每个进京大法弟子都被非法罚款。事后刘奎出车祸,肋骨被撞折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