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安全局曹武疆等恶人的恶行

【明慧网2005年10月15日】2001年2月的一天,正值大年初八,新疆乌鲁木齐市安全局恶人曹武疆(男,四十岁左右,安全局处长)与一伙恶人非法搜查大法学员罗冰冰的家,当时正好有另外两名大法女学员刘某等去到罗家拜年,开门后见此情况,就放下手中礼物告辞往楼下走。曹武疆从屋里扑出来,硬是将她俩拉进屋去。

在罗家,曹等一伙恶警对她俩进行了非法搜查、恐吓,曹脸色铁青,将烟头在地上狠狠的一踩说:“回去再收拾你们!”连刘某要上厕所也不让。在粗暴的威吓下,刘某从窗口(4楼)跳下,腰部、脚部摔成重伤被送进医院,其手上所带日本精工手表也被一国安趁刘某昏迷时掳走。随即,曹武疆和其国安同伙马玉玺(男,三十多岁)窜到刘某父母家,拿出事先拟好的文稿,要毫不知情的刘的父母签字,证明刘某是自己从楼上跳下来的。可当刘的父母提出要去看望刘某时,曹武疆与其同伙却坚决拒绝,连在那个医院也不告诉。

其后,在刘某腰椎手术后第三天,安全局的一个处长张明(男,三十出头)与一女同伙就来到医院非法审问。几天后,刘某被转到第三监狱医院,每天从早晨10点到晚上7点,安全局、610、公安局的恶警少则两三人,多则十几人,轮番窜到刘某的床边进行非法审问,随意加高或抽去刘某的枕头,有一次竟然硬将刘某拉坐起来非法审问。甚至刘某出现呼吸困难时,负责此事的曹武疆等人也不管。曹武疆、马玉玺还采用签字就可以回家的欺骗手段,骗刘某在拘留证上签字,后又拿来逮捕令威逼恐吓要刘某签字,遭到刘某坚决拒绝后,曹、马二人恼羞成怒,大骂了一下午。十余天后,非法审问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其笔录还被刘某撕掉,曹武疆等暴跳如雷,对刘某恶语相加,大骂不止。

后经多方努力,刘某被取保候审。曹武疆通知刘某的父母,勒令刘父要对刘某严加看管,不得让外人来探视,并要将家中电话用铁箱锁起来,断绝与外界联系,以此作为刘某回家的条件,亲自检查后并要刘父写下保证书。如此,曹武疆仍心犹不甘,与其同伙刘晓红(音,女)向刘某的父亲索要押金一万元,由曹自己存在乌市扬子江路的一家银行,没给开任何收据,在刘某的父亲一再追问下,曹武疆才很不情愿的在自己手中的取保候审单上注了交押金一万元。至今刘某家人多次向610、安全局追讨,安全局无法否认,又改口说一万元押金已改为罚款没收,至今尚未归还。

经打听,恶人曹武疆先是借口调到新疆吐鲁番市,后又设法调到海南省去了。但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恶徒跑到哪里,也逃脱不了犯下罪恶的报应。任何组织、个人,都得偿还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所欠下的罪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