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骆碧琼2000年被当地政府恶人强行堕胎

更新: 2018年08月26日
【明慧网2004年9月8日】我让政府工作人员拿给我笔纸,我写上了“要炼法轮功”,他上报领导,一下拥了几个恶人来,当时就给我打胎,就这样一个才4个月的小生命被无辜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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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骆碧琼,今年36岁,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家住营山县流二桥街52号绸厂宿舍。我于1999年4月下旬有幸得法。以前我患有多种疾病:遗传性气管炎、肠胃炎、痔疮、咽炎、风湿性关节炎、多种妇科病。炼功三天后,我感到一身轻,不可思议的是身上的病全没了!修炼后,我原来非常急躁的脾气也渐渐变好了,感到越活越明白。

1999年7月20日,由当权小人江××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恶毒诽谤和镇压运动开始了。

2000年4月13日,我进京上访,14日到了天安门广场。警察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答是,就被抓上警车,非法关押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右侧派出所,问出地址后就被转到南充市驻京办事处。后来南充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长罗××与另一名部队干警将我押送到广安火车站,转营山县公安局与朗池镇派出所、镇街办事处、居委会押回营山朗池镇派出所,留置盘查审讯一天。后来恶人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由公安局局长周玉平签证盖章,将我非法拘留了15天。

自从进京上访以后,我便被长期监控、骚扰,家人也时时处于惊吓之中,无法正常生活。

我被恶人(从没出示任何证件)长期盯梢,多次被抄家、抓人、恐吓、辱骂、每次至少都有8人以上恶人参与此类犯罪活动。

2000年6月中旬,一天晚上10点后,一群恶人强行闯入我家抄家,床垫都被翻起查看,抄走了我一本《精進要旨》、经文、三盘炼功带,将我强行绑架,定为“扰乱社会治安”,非法拘留14天。

2000年7月13日晚11点半,由杨强带队,李朝霞与邓××把正穿着睡衣睡裤睡觉的我从六楼绑架走,不准我换衣服,走时我还穿着拖鞋。我丈夫当时上夜班,5岁多的小孩看着妈妈被绑架,哭着喊着要妈妈。孩子被邻居领走,居民们纷纷指责恶人,并说我是我们院坝最好的好人,难找。一位邻居说: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你们经常抓她干啥?她是好人。

第二天恶人们将我劫持到朗池镇政府小会议室洗脑班,因为我上北京被列为重点,在场9名大法弟子,被至少30名政府工作人员围攻洗脑、强行逼迫写保证书、悔过书、交上北京差旅费1000元、保证金500元,由财务科开发票。我不配合、不放弃修炼,每天邪恶之徒强迫交学习费,第一天30元,第二天50元,门口还派恶警把守。最后恶人们没达到目地,又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我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8月中旬,朗池镇派出所传唤我到朗池镇政府,我没去。派出所亲自出动,由李云波带队的四个恶警将我绑架到派出所禁闭室,又劫持到朗池镇街道会议室洗脑班,天天由李仁昌、张全辉、李朝霞、胡发扬、晏云彪、吴小芹,文××、文丽华、陈祥顺等,强迫听他们诽谤大法书的话,强迫写三书、交上北京差旅费1000元、学习费第一天30元、第二天50元。胡发扬邪恶的说:我们地方政府可以随便定土政策,想怎么弄你们就怎么弄你们,我们说了算!

12天后,恶人没达到目地,我又被绑架到派出所。这次他们换了招数,找居委会作假证,邓鄢林指示仁习珍作看见我在外面炼功的伪证,想以此将我判刑,仁习珍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没配合。

有一次夜晚十点多,又来了10个左右恶人到我家,其中有一名70多岁的老头骂我师父,刚走出院坝即摔倒在污水沟里,伤了锁子骨,当场现世现报。又有一次夜晚11点左右,朗池镇李平、副镇长杨强等7、8人,又将我从家中绑架上车,恶人李平叫我姓名时,天上一个大炸雷响在他的头上。过了几分钟他们把我放了。

2000年腊月24,我们一家三口回婆家过年。晚上11点钟多正睡觉,由原营山绿水镇国土所所长调营山朗池镇工作人员李伍生(此人现已车祸死亡)带队,串通绿水派出所恶警10人左右来绑架我,村里人以为是抓小偷。因为这村里穷,土地面积少,人口多,好多人吃不饱饭,穿不起衣,孩子上不起学,没钱交学费,多数人靠偷维持生活。这些小偷以为过年了是抓他们来了,好多人吓得躲起来了,谁也不知是来抓我。有位常人说:早知是来抓你,我要保护你,不让他们抓走迫害

恶人李波骗我家人说叫我去城里说话,第二天回来。我一到派出所一看,全城上北京的大法弟子全被绑架,两点钟绑架大法弟子的事才完了,恶人们说了一句:今年可以过清净年了。

第二天我又被定为“扰乱社会治安”,拘留15天。15天后被劫持到朗池镇街道办事处会议室洗脑班。第一天由营山电视台录相,强迫我对着镜头说师父坏话、放弃修炼、决裂法轮功、写保证书,亲人担保书,不炼了交保证金1000元。

这次参与迫害、洗脑的有140多个恶人,朗池镇邓鄢林说:你不给我梳光光头,不给脸面,要你好看。南充市公政处处长与另一个人说:你不配合,你不说,你不写就判刑!当时他拳头握得紧紧的,气得脸都变形了。

下午2点钟,杨强、邓建华、李波、李朝霞、李伍生把我叫到一间小屋子,唆使创卫办恶人5名轮番打我,反复问我还炼不炼,说炼马上就判刑,说不炼就写保证。我闭口不说他们就继续打,他们穿着沉沉的皮鞋踢我大腿、小腹、背;又将我强按着跪下,反转踢脚跟,想踩断我的两只脚,不断打我耳光、打手、头。当时我正怀孕4个月,遍体鳞伤,嘴里全是血泡,头部全是青包,手象面包,两腿呈紫色,小便失禁,胎出血不止。他们既不放人也不准我换裤子。有一个同修帮我洗裤子,在街上被街道办事处书记李仁昌绑架进洗脑班,理由就是不应该帮她洗衣服。

恶人们继续对我迫害,一星期后我写了保证书,恶人李朝霞、郭××把我送回家,要挟我丈夫拿1000元钱,我家拿不出,他们才走了。第二天我认识到了不应该写保证书,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给恶人保证什么?我让政府工作人员拿给我笔纸,我写上了要炼法轮功,他上报领导,一下拥了几个恶人来,脖子气得歪歪的,当时就给我打胎,就这样一个才4个月的小生命被无辜杀害了。20天后朗池镇派出所又到我家想绑架我,我已在第17天离家,恶警扑空。

我流离失所至今。朗池镇杨强、邓建华三次到我家骚扰被抄家,抄走一本《转法轮》,恶人罗永志还经常到我家里找我。

当时参与迫害我的恶人名单是:(以下恶人到目前为止,有部分人职务已变动)

朗池镇人民政府610办公专案组
610头子:张玉民
610组长:杨玉强、邓建华
政府工作人员:晏云彪、李波、胡发扬两父子、张全辉(此人写过诬蔑大法的材料)
街道办事处恶人:李仁昌(书记)、李朝霞、吴小芹
居委会恶人:蒋名山、郑瑶街、龙云碧、王××、文丽华
朗池镇派出所恶警:叶勇(所长)、李云波(长期由他办理拘留手续、刑拘手续)、曹××、郭建民、李××、罗永志等等
县委书记:杨毓培
政法委书记:罗澜波、吴炳权
公安局局长:周玉平
朗池镇书记:邓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