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威宁县恶人恶行和恶报

【明慧网2004年9月5日】贵州省威宁县老干局局长聂国光自1999年7.20以后,迫害大法弟子。曾多次检举老干局职工—— 一位坚持修炼的70多岁老阿姨。老阿姨被非法行政拘留9个月回家后,他还常常上门搅扰。2002年离退休人员调资,他又到调资股阻拦上调老阿姨的工资,并逼迫老阿姨写退党申请书、放弃修炼,被老阿姨正念回绝。恶人有恶报。2003年聂国光的儿子因参与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

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局长林科俊,因多次主持非法抓捕大法弟子,造成10多个大法弟子家庭妻离子散,家庭生活困难。对于威宁县屡次发生的重大案件破案率却很低。在他三次准备升迁前,均因内部管理不严造成公安内部人员犯法案件而负连带责任,停于原职。今年他准备再做升迁美梦之际,在威宁县中水镇发生一起绑架案,7月份县城戒毒所又发生30多个犯人集体越狱之重大案件,这两起恶性案件已不知他怎样善后了。此案件中,主管戒毒所的局长王义国(610办公室副主任)也脱不了干系。

贵州省威宁县政法委书记王兴光,610办公室主任,在2001年非法抓捕法轮大法学员的会上叫嚣着要如何如何迫害,并在当年指使610办公室未经任何手续,同时非法关押了4名大法弟子长达9个月。关押大法弟子后,他的女儿因生活不检点离了婚,闹得全家鸡犬不宁,世人皆知,使他大失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