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大法弟子张秋华控诉不法官吏的暴行

【明慧网2004年9月3日】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叫张秋华,今年55岁,98年11月份得大法。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以来,从此我家就没过上一天安宁的日子。齐衍升和郭福成不断的到我家骚扰,逼我把大法的书和炼功带上交,逼我写不学了不炼了的“保证书”。特别到了快过年的时候,他们几乎是天天骚扰。2000年春天,他们到我家勒索1000元钱作押金,怕我進京上访证实大法,天天把我锁在家里派人看着,不让我出门。

2002年7月份,我去北京证实大法,镇府的人把我拉回到计生办,已是黑天了,天还下着雨。杨海涛、李新文、郑洪昌等人象疯了一样,围着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还是踢个不停,踢了好一阵子,我全身是泥。他们打够了,又把我锁在床腿上。第二天我的身上、脸上被他们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脸肿得认不出模样。齐衍升指挥张瑞文、郑洪昌、都桂富等人当打手。齐衍升对他们说:“只要打不死、打不成残疾就行。”

都桂富、郑洪昌、李新文等人就用木板打我的手心、脚心,用树枝、竹棍狠狠的抽打我的脊背,叫我骂师父,不骂就狠狠的打。中午叫我坐在热水泥地上,把腿伸直,不准动,动就打,一晒就是二、三个小时,还让我光着脚在热水泥地上跑,跑慢了就打,晒完了就把我锁在床腿上。过了几天后,又把我关在了一个没有窗户、两扇大门紧锁的车库里。里面又潮又黑又热。他们还叫人往地上泼水,叫我坐在湿地上过夜。车库只有一个很小的门缝,小便不给开门,只好趴在门缝上。家人送去的饭,也得放在他们屋里,每顿给一点吃,有时还给他们的狗吃,放时间长了,饭坏了就不能吃了。我在计生办关了近1个月的时间,受尽了种种折磨和迫害,后来家里的人去要人,齐衍升和郭福成逼我写“不炼了”保证书,再交上5000元钱才放人,不写、不交就不放。在关押期间,我的所有大法书和师父讲法录音带都被派出所的人搜去。

2001年春天,我在家干活,派出所的人把我绑架到计生办,由镇政府组织的转化班洗脑。2001年秋天,我和一同修到附近村庄去发大法真象材料,被派出所的人抓去,把我们铐在铁椅子上待了一天一夜,我们向派出所的人讲真象,他们不听还打骂我们。第二天下午,把我们送到了拘留所,关了几天又把我们送到了转化班,在哪里他们看着我不让出大门,好几个人围着我作转化。天天叫我看诽谤师父的录像和诬陷大法的文章。

综上所述,江泽民及官庄镇党委书记王国明、派出所所长李志晓、杨海涛、芳、郑洪昌、李新文、张瑞文、杨春晓、郭金富、齐衍升、李文芳、赵桂臻等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我提出控告。

此致
控告人:张秋华
200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