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法弟子朱丹遭酷刑折磨并被非法判刑10年

【明慧网2004年9月27日】2004年6月3日,长春绿园法院对大法弟子朱丹非法判刑10年。开庭那天只允许朱丹的1个亲属旁听,其余人员皆为司法人员,还有很多公安便衣冒充旁听人员,朱丹的父亲被便衣紧紧铐住。法庭上能看到朱丹的牙齿已经被打掉几个。

朱丹的亲属花几千元请来的律师是属于见利忘义,不能支持正义的那种人,面对江氏及其打手屈膝媚强,在法庭上不但不为朱丹辩护,反而不断指责朱丹反对政府、不服从政府规定等等,满口是“政府”“政府”的,从没见过这样的替对方辩护的律师,可叹朱丹父母为人老实,救女心切,上了当,并且被此律师在开庭前就把律师费哄骗到手。

这里也提醒大法弟子及家人,请律师一定要选好人,看人品,现在国内所谓律师多如牛毛,但真正有正义感、按法律办事的极少。

迫害朱丹的恶人,其中有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四大队队长王立文,四大队警察王华,王华是一个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警察,家在农村。但一点中国农民的善良本性也没有,为了自己个人的所谓前途、利益,亲自动手毒打、酷刑折磨朱丹。其他警察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都留个心眼,只是口头狠,动手也是象征性的那么几下子。还有的也乐得看有人亲自动手,自己在一边看热闹,出了事情也和自己无关。所以这个叫王华的农民出身新警察为了在老警察面前显示自己,上窜下跳,对一个弱女子狠下毒手進行刑讯逼供。

希望大法弟子慈悲的向不明真象的人讲清真象,如王华这类无知的年轻人,告诉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不要干愚蠢的事情了。同时,请大法弟子发正念,积极营救被迫害的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