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任意拘捕工作组”开始对中国进行人权调查

【明慧网2004年9月26日】《法轮功人权》报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任意拘捕”工作组(The United Nations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一行已于2004年9月19日抵达中国,对中国进行为期12天的实地调查,将针对中国在非法拘捕,任意关押,以及任意延长关押时间等方面的人权侵犯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 什么是“任意拘捕”?

任意拘捕是相对于合法拘捕而言。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拘捕都是不合法的,在分类上属于第二类任意关押拘捕。所有针对法轮功的拘捕都属于第二类任意关押拘捕,都是非法的。

合法关押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的。没经过法律程序的关押判刑都属于任意关押,在分类上属于第三类任意关押拘捕。所有秘密审判,所有劳教判决都属于第三类任意关押拘捕,都是非法的。

合法关押是有期限的。超期关押即使对于刑事犯都算任意关押拘捕,在分类上属于第一类任意关押拘捕。

* 联合国考察期间将会发生什么?

工作组主席Leïla Zerrougui(女),副主席Tamas Ban 与工作组其它官员将主要对北京,四川与西藏进行调查。工作组将会见中国外交部,司法部,公安部官员,还会约见中国人民最高法院法官,中国人民最高检察院代表,中国律师协会,以及全国与地区性的民间团体和非政府组织。

在联合国工作组调查期间,联合国官员将视察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精神病医院与警察局;将会要求与关押的犯人单独会面并搜集相关证据,并会与受害人家属见面。可是历次考察都受到干扰,往往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情况。当地官员把受害者藏起来,并组织犯人读书娱乐,制造假象。

* 代表团成员使用语言

代表团会自带中文翻译。另外,Leïla Zerrougui讲英语和法语,Tamas Ban讲英语。另有其他成员会讲西班牙语。

* 考察之后

工作组将会把考察情况整理上报给明年三月的联合国委员会第六十一次大会。 这将是一份对中国人权近况——‘任意拘捕’的总结,是联合国官方文件,也是各国政府与人权组织的对中国的参考文件。

联合国规定政府不应对调查期间被约谈的受害人与证人进行迫害与报复。由于中国国内对法轮功的迫害还在继续,还不能保证被约谈的受害人在联合国官员离去后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请有条件接触的学员注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