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次车祸的不同结果看大法修炼的严肃性

【明慧网2004年9月20日】2004年7月21日至9月5日,一个来月时间里,山东省滨州市有四位大法学员遭遇了车祸。不同的心态,带来了不同的结果。

学员A:骑自行车与摩托车相撞,120及时赶到,当时头脑清醒,告诉了医生自己的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请求给家人打电话。待家人(亦大法学员)赶到后,商量同意做开颅手术。手术后昏迷了6天后去世。

学员B:夫妻俩人晚饭后在马路上遛弯,一辆小车将妻子撞出5、6米远,当时昏迷。被丈夫(不修炼)送往医院,医院要求做开颅手术,丈夫没同意。四天后,该学员苏醒,当得知自己躺在医院里的时候,第一念就是:“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在这里”强烈要求回家。回家一周后恢复正常。她及家人感念到了大法的超常。

学员C:其儿子和儿媳因讲真象被非法劳教三年。做为大法学员,没能正念对待,而是利用常人的关系请客送礼,说是快要保出来了。不幸自己骑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当场死亡。

学员D:本人骑一辆电动自行车,被后面开来的一辆小轿车顶上,当时只觉的头(本人语)轰的一下,感到不行了,突然有一念:“我是大法弟子,不能是这样,应该没事”一会儿,就清醒了。肇事的司机吓坏了,说:“上医院吧!”同修说:“我不去医院”,司机说:“我是农行行长,你要多少钱,给你多少钱”,同修说:“我不要钱,以后开车注意点”(同修因为怕心,觉得周围人很多,没说自己是大法弟子,非常后悔) 说完推着碰坏的车子就回家了。

同样是大法学员,同样是车祸,不同的心性,不同的态度,不同的结果。此事,不但见证了大法的超常,在关键时刻对于师父,对于大法是否坚信也是对每一个大法学员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