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张彤彤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9月16日】张彤彤是山东省蒙阴县一名大法弟子,今年十七岁。2003年7月20日,张彤彤因依法进京上访和平请愿,被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当日下午被蒙阴县610办公室的类延成(当时是610办公室的主任,现为旅游局局长)等人带回本县关押在县610强化洗脑班。张彤彤绝食抗议对她进行的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同时要求见她的家人。第三天中午,他们把张彤彤父亲(不修炼)叫来。类延成胁迫她父亲说:“如果你女儿不吃饭,你就别想回去!”张彤彤对他们说:“如果不让我父亲回家,我就不吃。”女恶徒焦玉香(610办公室副主任)阴阳怪气的说:“到了这里,你以为还有资格跟我们讲条件吗?”在邪恶势力的黑窝里,大法弟子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就连说话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没过几天,父亲又来看张彤彤。这一次邪恶之徒类延成趁机逼迫她父亲道:“如果你女儿不转化,你就别想回去了!”她父亲说:“如果你非法关押我24小时,我就可以到法庭去告你滥用职权非法关押。”类延成厚颜无耻地奸笑道:“笑话!你告我?在这儿,我就是法,我说了算。再说老江有密令,对法轮功相关人员可以不讲法律,你告去吧,没人理的。”

类延成竟把她父亲强行非法关押了整整十天。

在他们父女二人被关押期间,受尽了恶棍类延成、房思敏(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头号打人凶手)、焦玉香、王欣(610工作人员兼打手)等人的羞辱。他们不仅动辄打骂,还逼迫他们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天安门自焚伪片。每天逼写所谓体会上交,每天晚上给他们轮番洗脑,软硬兼施,任意剥夺他们应有的睡眠时间。尤其是本县610头子类延成对张彤彤的父亲极尽哄骗、恐吓之能事,他一会儿对她父亲假惺惺的说:“我们不打你女儿,她才是个孩子嘛,咱们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挽救她。”一会儿又恐吓她父亲:“老江有令,修炼法轮功的在这儿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我虽然没有权力杀你,但判你女儿十年、八年的刑,只是我一句话的事。”只弄得她父亲心力交瘁。

他们非法关押了张彤彤父亲十天后,让他回家拿了15000元现金来领人。否则的话,就把张彤彤送济南劳教两年,并说劳教书已批了。后来,便不让任何家人来看望张彤彤,类延成恐吓张彤彤说:“你已被判两年劳教,如果再不转化,就把你送去。”类延成等人一方面对张彤彤家人用谎言、劳教进行欺骗、恐吓、勒索,一方面对张彤彤强行洗脑迫害

2003年8月26日,张彤彤的父亲被逼无奈,东借西凑弄来15000元巨款。类延成等人喜不自胜的把钱瓜分后揣进了各自的腰包,连个白条都没给,也没留下任何字据。

现在,张彤彤本就贫困的家生活在农村已是负债累累,生活没有了着落。父亲不理解时,指责她给家庭造成的负累,给张彤彤心理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江氏集团的迫害得鸡犬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