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洗脑班的一些思考

【明慧网2004年9月11日】正法已经到了最后,可有些地区的洗脑班依然猖獗,这其中原因众多。比如:本地区整体正法环境开创的不好;当地学员没有重视针对洗脑班发正念;给邪恶曝光、在当地民众中揭露邪恶做的不够;营救同修措施不力等。除此之外,个人认为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被强制洗脑的同修做的不好,给了邪恶势力“办洗脑班管用”的希望;二是没有重视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讲清真象,更广义的说也就是没有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这方面的邪恶。

洗脑班是邪恶聚集的地方,被绑架的同修在邪恶中心直接与邪恶较量,这些同修做的好与坏就至关重要。如果他们能正念正行,不仅能破除对自己的迫害,还能有力的震慑邪恶,消除邪恶因素,改善洗脑班的环境,甚至能使邪悟的学员清醒过来。相反,如果被绑架的同修做的不好,不仅不能消除邪恶,反而助长了邪恶的气焰,迫害更多的同修。事实上许多被绑架的同修是因为本身有漏才被钻了空子,才被绑架到了洗脑班,在洗脑班那种邪恶的环境和迫害中,有的同修做的很好,正念闯出,但有许多同修不能正念正行,有的被所谓的转化,有的违心的向邪恶妥协,有的邪悟甚至走向了反面。全国各地的洗脑班之所以能够盛行,一些单位和政法部门热衷于把学员送到洗脑班,一是因为这种方式不象劳教或判刑,操作起来简单、灵活,完全不走法律程序,不需要任何罪名和证据,还可以堂而皇之的收取高额“学费”;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种方式有效、转化率高,有的学员或家属还被迫交了“学费”,有的被榨取钱财,更滋养了邪恶。如果被绑架的同修都不转化,都采取绝食或其它方式反迫害,也不交什么“学费”,那洗脑班还能办下去吗?

洗脑班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一些恶警和坏人敢于肆无忌惮的行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法学员没有注意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讲真象。全国各地的洗脑班是自上而下建立的、系统的迫害大法学员的非法机构和场所,违反和触犯了多项法律,是对宪法、法律和人权的严重践踏,只要稍有些法律常识的人都能清楚这一点,而参与其中的大多是警察和政法人员,自然也心知肚明。他们之所以敢知法犯法,有恃无恐,一是他们觉得可以不受法律制裁,可以逍遥法外;一是受利益驱使,可以向上爬,可以多得到奖金。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讲,大法的真象、舆论的谴责可能不起太大作用,但大法弟子如果能注意从法律角度讲真象,通过法律途径和使用法律武器反迫害,让他们清醒的意识到、看到迫害大法弟子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并因此可能坐牢、丢掉工作或受到处理,会有力的震慑、消除邪恶,他们会大为收敛或不敢再为之。如果做的好还能从根本上解体洗脑班或使其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没有能力再继续迫害大法学员。

目前大陆一些大法弟子和家属纷纷行动起来,将迫害大法学员的恶人和邪恶场所告上法庭,这是破除邪恶、讲清真象的需要,也是天象变化的必然。曾在洗脑班受过迫害的同修也应该行动起来,可以正式起诉,也可以给上级部门和有关人员写检举信、控告信,注意写明洗脑班的非法性和邪恶,我们的目地不但要让迫害大法学员的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还要解体洗脑班,捣毁邪恶的老巢,不让它再迫害其他同修。更多的同修也应该参与進来、配合好,给政法部门或权力机关写信或讲真象时,应扩大范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洗脑班的真实情况,因为参与洗脑班和迫害学员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即使在内部他们也在隐瞒、欺骗,更多的人是不知情或受蒙蔽的。

还有,大法学员不能只是被迫害后采取行动,如果能在迫害前或迫害中从法律角度讲真象和反迫害,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能减少很多损失。有位大法弟子,单位迫于上面的压力几次想把他送到洗脑班,该大法弟子正告单位的有关领导:这是犯罪行为,是绑架、是非法拘禁,他们要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讲了大法的真象和洗脑班的种种邪恶。该大法弟子的家属也正告单位的领导: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他们负责。单位领导最终顶住了压力,没有把大法弟子送到洗脑班,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但有时邪恶往往强行把大法学员绑架到洗脑班,事先不通知大法学员和家属,这时被绑架的学员也应该正告有关人员、恶警和犹大:他们的行为是犯罪,并要求立即放人;大法学员的家属和同修在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讲真象、营救同修的行动中也要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必要时可以将洗脑班和有关责任人告上法庭,这样能有力的震慑邪恶,使同修尽早获释。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体会,不对之处,请同修指正。作为沈阳的大法弟子,沈阳地区的正法形势还不容乐观,张士洗脑班几年来迫害了众多的大法学员,到现在还在不断绑架、迫害大法学员,其它几个臭名昭著的邪恶场所也还在行恶。希望沈阳地区的大法弟子能按照师父的要求做,人人行动起来,在正法中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