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押劳教的遭遇

【明慧网2004年8月30日】我今年 64岁 曾是一位医务工作者,在未修炼之前,为了个人利益无知地做过很多错事,在人世间为名为利争来争去,吃不好,睡不着,还经常气得不行,结果招来一身病,严重便秘,引起脱肛,高血压,冠心病,胆结石,骨质增生,内风湿关节炎,肾功能减退,下肢长期浮肿,一身沉重,到后来连上楼都感到吃力。尽管我是医生,可也无法治好自己的病,别人会怎么看我这个医生呢?其实真是有苦难言啊!

直到1998年春季,有缘得到了师父的《转法轮》一书,读后才恍然大悟,师父说:“在大觉者们看来,当人不是目地,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就是让你返回去。”“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转法轮》P4页) 师父又说:“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他来衡量的。”(《转法轮》p12-13)真善忍,三个大字照亮了我的心,大法高深的内涵深深的吸引了我,我的心情无比激动,我庆辛自己终于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人生真谛!但也为过去的无知而悔恨。

从此以后,我精進修炼,归正自己,为了让更多有缘人参加修炼,我常向人宣传大法好,我修炼仅一个月左右,我的身体就发生了明显变化,过去的病不在了,感到一身轻,走路轻快。随着学法深入,从中明白的道理越来越多,处处与人为善,逐渐把名、利看淡,懂得自己今后该如何做人,也常教育子女如何做人。师父说:“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经文《佛性无漏》)我按照师父讲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犯罪及损人利己的事情。大家想想,这么好的功法不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吗?

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好的功法在1999年7月被迫害,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却被邪恶势力诽谤、造谣、污蔑,一时乌云满天,真是铺天盖地而来,不容分说,哪有公道可言,搜书,抓人,电视台天天捏造事实,播个不停,使大法遭受巨大损失,师父和大法弟子们均蒙受冤屈。我心里无法接受这种造谣的宣传,于1999年10月2日去北京上访,但没想到国家法律、人权被践踏,谁上访就抓谁,就是天安门也不让大法弟子進去,警察、便衣密布,警车不停的搜巡,他们逢人便问:“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如说“是”,就强行抓上车。由此可见,天安门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氏集团精心策划的,不可能是大法弟子所为,也没有那个机会。我在天安门广场时,他们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他们就把我抓上警车送到天安门公安分局,那段时间每天就这样被抓的大法弟子成百上千,天安门公安分局内的过道都挤得满满的,他们逐个搜身,摄像,若不服从就拳打脚踢(不分男女老少),这里哪有什么人权?!抓的人多了,那里关不下,他们就往×体育馆场送,体育馆的坝子里坐着的大法弟子就更多了,他们让大法弟子两腿分开,一个紧贴一个的坐在地上,不准抬头望,不准说话,更不可吃东西,连解手也不允许。无论在哪里大法弟子们都不停的背师父的经文和《洪吟》,恶警们就乱打乱骂,有一个女大法弟子被恶警拉着头发在地上拖有几十米远。他们又逐个搜身,收书。10月的北京,夜晚凉气逼人,寒风带着沙尘不停的吹,露天球场冻得人受不了,有几个大法弟子还带着吃奶的孩子,又冷又饿,孩子哭得不行,可那些恶警们还好笑,有的说:“就是要你们尝尝滋味,看你们还来不来?”

我于1999年11月11日回到家,单位退休办及派出所来人把我抓走,以“上访罪”刑拘一个月。2000年5月13日,我们交流学法心得体会,没有影响社会秩序,也没影响交通,又没干坏事,突然公安、便衣跑来抓人,我好不容易回到家。不几分钟又被派出所抓走,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刑拘35天。(罚款2000元,因无钱交了500元,派出所几月后退还)这年当地办过三次洗脑班,是单位、街道办、公安局联合搞的,一次是五一,一次是国庆,再一次是春节前。每次洗脑班他们读破坏大法的黑材料,逼大家写什么“保证书、决裂书。特别是春节前 ,家家都要打扫卫生,准备团年。退休办一人叫我出去一下,结果一去就不让回家,说办学习班,这次非得搞强行转化,天天逼,后来出现天安门自焚事件,他们就大做文章,以此来迷惑世人,我因不妥协被关铁窗一月余。

为了证实大法,我于2001年11月13日再次進京上访。15日早晨刚升过国旗,我在天安门广场双手高举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一边跑一边高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冲向人群,恶警围拢来抓着并强行推上车,上车后被搜身,拳打头面部,又送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因我不進去,他们在地上拖我,到里面又强行搜身、摄像、拳打脚踢,把头往墙壁上来回撞,关在小屋子里。那天被抓的大法弟子有7、8人,大家一齐背《洪吟》。天黑之时,他们用囚车把我们送到东城区公安看守所,在那里又强行搜身,拍照,我不配合,被一年轻恶警猛打一顿,过后我看身上好几处呈青紫块。当晚有一男一女审讯我。那女的姓张,自称是炼法轮功的说她儿子也炼,病都好了,有一套骗术,她们还一直骗我说:“年龄大送你回当地。”同室一人第二日提审去那里回来对我说公安局打电话汇报说,60岁以上的劳教所不愿收,送回当地嘛可这里规定的要抓的人数又凑不够等等。在那里到处有监控,关押很严,我被关在那里40天。据人讲那幢房子就是江氏集团专门为关大法弟子而修的。

于2001年12月25日一早被送到大兴县团河劳教所调遣处,判劳教一年半。到那里,下车就被罚跪,强迫背读23号令(据说23号令就是专门迫害大法弟子而订的)。若不读,罚你跪(跪时,双脚跟并拢,不准抬头看),骂你,踢你。昏倒了,干警就叫吸毒犯打头,脚踢背部。一个吸毒犯班长双脚站在我脚上踩,并叫骂我,逼我起来继续跪,逼写保证。天黑之时,我被分到第五大队四班。晚上,干警刘纱逼我写保证,我不写,有个叫“张××”的干警过来说:“我可没有性子等你,你不写也得写……”。他把我颈领抓住,恶狠狠大声说:“你写不写?”班长班员都叫喊:“你不写,我们都睡不成……”,以此逼迫。还让我们负责打扫卫生,洗碗。每天早晨不到6点起床,晚上11、12点睡觉,中间只有半小时时间吃饭,其余都是参加劳动(拣羊毛,做蜡烛)任务很重,完不成就延长时间。罪犯还要监控我们,不准我们说话,在室内也只准端坐,两手放在膝盖上,头不准张望,上厕所要请示,经同意后由女犯跟去,睡觉时还不准屈腿。

2001年2月5日经过脱光衣服搜身后,两人共一手铐送达兴新安女子劳教所,到劳教所又被脱光衣服搜身。分到五大队(对长是陈秀华)后,就有人来進行帮教。若不转化,天天有人监控,不准睡觉,不准与任何人说话,吃饭(一顿只有一个小窝窝头一点咸菜)由他们送,上厕所更难,大小便逼得拉在裤子里,就是她们同意,也催得不行,还未解完就拉起来。更不让洗澡,若疲乏打盹,就罚跪,罚站,挨打骂。若绝食,就插管子灌。如果不转化,就施压或送集训队。

由于长期受邪恶迫害,我身体支持不住了,开始是失眠,后又出现手脚麻木,继之视物模糊,还昏倒几次,险些丧命,干警们怕闹出人命,才联系让保外就医,可也一直拖延时间,直到“非典”大流行时才同意出所。

经过这场迫害之后,我更加坚定与成熟,永远“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无论任何压力也动摇不了我对大法的坚定信念和修炼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