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对“查办”的一点认识

【明慧网2004年8月23日】明慧网2004年7月29日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关于“查办”的一点认识》中提到:“在我所接触的同修中,大部分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严肃查办国家公务人员五类犯罪行为的活动表示怀疑,有的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党最擅长于搞形式上的东西,不会有实质性的结果;有的同修则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开展的这项活动虽没有明文指出来,但事实上却将法轮功问题排除在外,网上也发表过一篇这方面的文章。同修们在国家恐怖主义的腥风血雨中走过了艰难的五年,再也不相信××党了。由于受这种认识的影响,大陆许多受到严重迫害的同修目前还没有采取行动。”我想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那些同修的看法也许是事实,也说明公务人员的这五类犯罪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民怨沸腾,××党迫于压力不得不查一查,做做样子,也不排除××党内部的权力争斗中,有人利用此事打压政敌或搞一点其他什么名堂。其实很多世人也是这样看的。但是我们是修炼人,对任何问题的认识都是高于世人的。

从1999年7.20以来,江××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大法,对大法弟子从来就没有讲过法律,想抓就抓,想打就打,实施毫无人性的群体灭绝政策,干起坏事来肆无忌惮。然而随着师尊的正法洪势滚滚而来,海内外大法弟子齐心协力反迫害,邪恶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力不从心了。尽管邪恶越是临近灭亡的时候越是疯狂,但现在它们确实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了,表面上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在这种的形势下,中国大陆出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开展严肃查办国家公务人员五类犯罪行为的活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天象的变化,是正法到了这一步了才出现的情况。

师父说:“天象变化下面要是没有人去动,还不能给常人社会带来一种状态,也就不称其为天象的变化了。”(《转法轮》第七讲“杀生问题”)常人社会出现的任何事情绝不是偶然的,所以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通过法律手段起诉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加强正念,促使其在做样子的活动中办出一点实事来,这也是在進一步讲清真象、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师父还讲过常人社会中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如果很多同修都认为这次查办活动只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迫害大法弟子的问题也不在其查办之列,因而不采取任何行动,那么这种想法很可能被邪恶钻空子,对于受到严重迫害、已经或正准备起诉恶人的那些同修所采取的行动,会不会产生一种抵消作用呢?我们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要站在正法的高度看问题,所以受到严重迫害的同修应立即采取行动,向当地检察院控告恶人恶行,其他同修要积极配合,正念支持。至于检察院是否受理,那是他们的事,也是那些人自己摆放自己的位置,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

从另一方面看,大法弟子做事应注重过程,不要太执著于结果。既不过于执著,非要得个什么结果,也不把这场迫害当成人对人的迫害,正念不足,认为告了也白告。要把这次活动看成是向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开讲真象的机会,平时我们想找他们还不一定方便、不一定安全、他们还不一定有耐心听呢,现在我们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堂堂正正的去向他们讲真象,他们也必须倾听,这是他们的义务、他们的职责所在。同时也可以以咨询的方式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讲真象,以反映问题的方式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讲真象,更加广泛深入的讲清真象,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保证安全,理智、智慧的把大法真象的福音传播给众生。

个人的一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