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深律师披露法律界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的内幕

【明慧网2004年8月19日】注:本文是大陆一位法轮功学员与其朋友,国内一位资深律师的谈话实录,为免给其带来安全影响,本文隐去双方姓名。

我在被邪恶的610办无理拘禁在所谓的“法制学习班”放出来后,碰上我多年不见的一位律师朋友。在了解到我被迫害的情况后,她除表示同情和愤怒之外,更向我揭露了司法界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些黑幕。以下是我们之间主要的一些简短对话(下文中“学员”指我):

学员:你知道吗?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经任何程序的拉法轮功学员進他们的“洗脑班”。从老太太到怀孕的妇女、从单位的工作骨干到家庭非常困难的下岗者都有,都是按照法轮大法修炼的只想做好人的人啊。(江氏集团)还说学员不要家庭,是镇压者破坏家庭才对,太没有人性了。

律师:我知道,我知道,其实我们做律师的表面一看就明白,关你的那种“学习班”形式等于变相拘禁,思想迫害等同搞精神虐待,那一套我们很清楚啊!

学员:他们其实是冲着法轮功来的,关键是造了那么多的谣。比如编造“自焚”嫁祸法轮功、以断章取义手法诬蔑李师父宣扬“世界末日”、“不让人吃药”等等……关于这些我可以一一给你分析,以证明李师父和法轮功的清白。

律师:唉,从“文革”到“六四”都这么过来啦,“六四”谁都知道是爱国学生运动,不照样给打了。法轮功我看也一样。

学员:我很高兴,我看你非常明白。

律师:其实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的,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好的。象干我们这一行的人会更清楚,天安门广场那事(“自焚”)咱一看就知道使用了许多道具,拍戏而已。

学员:(江氏集团)在造谣的同时拼命迫害(法轮功学员)。确实迫害的很厉害,我没有犯法啊,他们把我关在房间里,24小时不许踏出门口一步,还请了几十个人轮班严加看管。数月来我没晒过太阳,也没有通讯和通信的自由,甚至亲属探望也不给。而且说不转化就无期的关下去,所谓转化就是要向他们妥协,象他们所说的“要和党和国家一致,××党说红的,你就不能说白的。”我曾经绝食抗议,他们强迫灌食,在第一次灌的时候要下马威,故意插错管,把喉咙都弄伤了,痛得要命。听说到了劳教所那种酷刑可多了。

律师:我非常理解你。你们这还好些,人们对人斗人好象比较反感,搞经济的心重一些,内地一些省份搞得更激烈,你们法轮功的人被害得更惨,死的伤的……还有家庭受累,我们有了解的渠道,但是这些事都给掩盖着。

学员:听说最高检察院今年内重点清查侵犯人权案,请问象我们这些事可以上诉吗?包括请律师。比如我有个朋友已经劳教期满了,最近刚被从劳教所押回,却直接送到“学习班”继续关,非要她妥协。她的家属想见她都不给见。我想帮她,这种情况算不算“超期羁押”?

律师:清查侵犯人权?希望真的如此吧,不要说你们,连我们也在盼着将来会实现。但是据我所知,法治也好,人权也好,在当今中国,表面上谈得挺是回事,但是一碰到法轮功问题,就不管用,你明白吗?就比如你要我去帮一个被超期羁押的盗窃犯出来或一个更大的罪犯的什么事,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办到,但对你那个朋友就爱莫能助。

学员:也就是说他们对法轮功根本就不讲法、不讲人权?!好像公安内部有一条对付法轮功学员的叫“打死算自杀”。

律师:没办法,这里是××党的天下,中国人几千年的根深蒂固的奴性决定了××党能把握这一切。不是说法律是统治者的工具吗?他们怕法轮功因此要对付法轮功,因此制订了法律,但是事实上他们在这件事上自己又为所欲为的违法了,其实是他们把自己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了(很无奈的样子)。

学员:但是你不觉××党很奇怪吗?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都是管理国家和通过政府运作为民众服务而已。而这个党却要管人家的思想和隐私,甚至人家一个动作、一句话、心里想什么,都给管了。你们所尊崇的法学理论里有一条基本原则,是说法律不能管人的内在,否则不但无效,反而对社会有害。

律师:是呀,我也知道国外的政党尤其崇尚民主的国家,法律管的是人的行为,只要你没有违法的行为比如拿枪在街上乱来等等,谁管你心里想什么啊!但这里是中国啊,作为朋友,我劝你还是认命吧,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明智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学员:我看你虽然明白,但是又好象站在强权者一边认识。其实我们并非搞政治的人,我们并没有要反对谁,也不想反××党,只是不想被强迫说假话而已。他们要我说法轮功不好,但是我多年的体验和认识告诉我,法轮功是一片净土。而且现在许多世人都知道所有攻击法轮功的都是造谣,我为什么没有说真话的权利?经过“文革”你还不清醒吗?推而言之,没有这场被江氏败类操纵制造的迫害,就没有反迫害,就没有法轮功学员几年不懈的揭露真象的和平行为。

律师:(沉默了一会)是的,如果社会能接受,人人修心养性,世界就和平多了。

学员:那是不是你生活太富足了,不想多事,甚或你根本就认为强权压迫是合理的?!所以你才沉默?你们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何在?!

律师:(有点激动)不,我不认为合理的。职业道德?是呀!你知道吗?上次司法局组织律师搞辩论,是因为形势需要为那些日益多起来的法轮功案件搞辩护,法庭审判时需要有律师,虽然是表面形式,但缺位了还不行。后来选了一批律师专门负责接这些案子。唉,幸亏我没有参与。你不知道,凡是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的,律师辩护词必须由司法局审查,审查的原则就是“不能为法轮功辩护”,这方面的内容全删掉。收了人家的钱,又不能帮人说话,这是中国律师的悲哀,这种违心事我可干不了。我们所就有个律师代理过这类案子,家属也付了钱,但这种出发点就错的辩护毫无意义,审判结果不得而知。还有,前面你说要帮一个朋友,我看还是免了,不会有作用的,他们的目地就是要改造她的思想,如果不迎合他们,法律也帮不上忙。也许请个律师能为家属出面交涉,但只会变成为610出面劝她转化,这种帮倒忙相信你不会愿意的。其实,我们也确实很无奈。

学员:我们已经清楚他们(被江氏败类操纵的整套系统)是很邪恶的,但是“善恶有报”,在这场迫害中恶的一边肯定会自败。我们尝试用法律手段也是为了让世人了解我们、了解真象。要用法律去惩罚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目前在中国确实不现实。但“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行动已经开始,光明其实不远了。我非常感谢你,你是一位有良知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