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在石家庄第四监狱遭苦役、身心受摧残

【明慧网2004年8月10日】河北省保定地区安国市曲堤村法轮功学员李锋,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遭受奴役,被迫在高温恶劣的节能灯管车间长时间做苦役,并遭受犯人严管,导致他精神恍惚。

李锋,因向世人播放天安门自焚真象,揭露江氏集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2002年10月4日因电视插播被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判刑十五年。现关押在第四监狱三中队六监区。

李锋被强制劳役,他所在的节能灯管车间,劳动环境非常恶劣,高温难熬,气味刺鼻。长时间苦役,使他几次昏倒在地上。在这种情况下,狱警不但不给予道义上的帮助,反而指使多名犯人对他進行严管,剥夺他坐卧行立的自由权,导致他精神恍惚。

当他质问这些犯人时,犯人们说:“这样对待你完全是政府的指派的,如果不这样干,政府就要处罚我们,就不会给我们减刑”等等。

面对如此的不公与压力,李锋带着对政府的信任找到所在中队指导员袁异林反映,申诉对自己的不公。指导员袁异林却蛮横的说:“这样对待你,就是因为你是炼法轮功的……”

监区领导仍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致使李锋被迫害的食欲不振,身体消瘦的不成样子。精神濒临崩溃,生命危急。

鉴于此,我们呼吁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给予关注。希望国际上善良的人们、正义之士一起共同来制止这场发生在中国大陆持续五年之久,灭绝人性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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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三中队六监区
监区长:李昆龙
中队指导员:袁异林

李东甫,公安局政委,原安国市药城派出所所长,手机:13933252088,宅电:0312-3512088
赵建英,手机:13903127386 宅电:0312-353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