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亲身体会证实大法

【明慧网2004年7月6日】未修炼前我全身都是疾病,骨椎病,鼻窦炎,胃炎,直肠炎,多年不能正常去上班。93年双手腕骨折,疼痛使我不能入睡,五指不能伸直,胳膊不能上举。95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三个月后,手腕不痛了,五指能伸直了,胳膊也能上举了。我很高兴,从此坚修大法。现在已经9年多没吃一片药,全身没病。

2000年底,我和一位同修進京上访,被单位和派出所接回拘留了15天,罚款一万五千元。每到节假日时,恶警就在大门口站岗。每次领导视察本街(新修的步行街),警察都在大门口站岗。有一次,两个女警察在我家门口守了两个多钟头,领导走后她们才走,我给她们洪法,我爱人给他们提意见,后来她们没到家来了。

2003年9月,我因发真象资料又被拘留27天,当时草堂派出所抄我家,所长刘川用手铐我24小时,还口口声声骂我说你家有钱,要把你搞得家破人亡。当时我不为所动,只要能证实大法,吃什么苦我也不怕。

电视上放的都是假的,完全是造谣,是颠倒,我用亲身的体会告诉大家,希望善良的您明白真象,知道法轮大法好,不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