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评论:为什么说曾庆红是枪击案幕后黑手?

【明慧网2004年7月3日】2004年6月28日晚,在曾庆红到访南非期间,准备前往总统府宾馆起诉曾庆红的澳洲法轮功学员在高速路中遭到黑枪袭击,其中一名在约翰内斯堡机场时身穿写有英文“法轮大法”标记服装的法轮功学员中弹受伤。这是五年来海外法轮功学员第一次遭此恶性事件,消息传出,全球震惊,幕后黑手的矛头指向曾庆红。

* 为什么说有幕后黑手?

从案情判断,我们可以排除随机事件的问题。据南非警方表示,事件发生地并不是属于高犯罪率的地区。如果是随机案件,那么不凑巧刚好碰上神经不正常的歹徒,那么他应当是随便放枪就逃。但这次枪击,枪击者在侧后面开枪,直到两车并排行驶时还在继续开枪射击,扫射持续约有10秒,因此枪击是有明显蓄意的,不是普通的犯罪案件。

据受伤的法轮功学员梁大卫说,“当攻击者接近我们时,他们开始打了好几枪。当我看到这些人在我们加速时他们也加速,放慢速度时他们也减速,我非常吃惊。”梁是当时的司机,从梁的描述可以判断,在梁受伤前,枪手已经打了好几枪,然后还试图调整速度再度进行攻击,枪手用军用AK47连续开枪,至少5枪击中车身,这可以判断是明显的执意杀人。南非警方也已经把案件定性为谋杀未遂案。

* 可能的动机

既然有这样明显的杀人故意,而且杀手显得头脑清醒、相当精干,对这样后果严重的案件,中间就必然具备强烈的犯罪动机才能促成。那么有可能的那些动机呢?

一个是劫财。但是这个推测轻而易举就可以否定。谁会在高速路上那么不容易制伏被劫对象的地方去抢钱呢?除非被劫对象人数很少,可以比较容易得手,而且可以完全确定是大款,值得一搏,但法轮功学员5人一车,也不是富翁,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当被枪击的车辆严重受损而停下来的时候,凶手驱车逃离现场,没有抢夺财物,劫财的动机已经可以完全排除。

再一个是仇杀。仇杀必须有很强的个人恩怨。法轮功学员从澳洲远道而来,在当地没有个人的恩怨,因此不会与当地的人有什么仇结。那么在澳洲,法轮功学员也没有这样的个人恩怨。而且他们从机场出来不到两小时,如果澳洲一般个人恩怨,他怎么能够清楚知道这些人的行程,而能够及时找到杀手来行刺呢?如果真有那么深仇大恨,花那么大精力了解行踪,又千里迢迢从澳洲追到南非,为什么当车子被打坏停下来的时候,有一个更好的复仇机会他反倒放弃了呢?这显然无法解释。因此,可以判断枪击者不是为了进行仇杀。

既然劫财与复仇都不是,那么就只有特别任务可以解释了。这些法轮功学员此行的唯一诉求,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制止迫害,起诉曾庆红。他们没有什么个人的恩怨、仇敌。一个无恨无仇、素不相识的当地人,不会无端对他们这样狠下毒手,法轮功海外抗争5年了,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恶性事件。因此,如果有人要针对法轮功学员下手,那么就只能是针对他们起诉的诉求。真正对法轮功学员仇恨或害怕,一定要阻止这个诉求的,当然就是曾庆红本人与南非中领馆。其他人一般人毫不相干,除非被前者安排任务。

事实上,同梁大卫一同前往南非的李麒忠在离开澳洲的前几天接到恐吓电话。他那辆具有醒目法轮功标志的面包车前二个月,在悉尼中领馆附近遭到严重破坏,四个轮胎被扎漏气,全部玻璃被敲碎,车身被喷漆涂鸦。而法轮功学员梁大卫,在三年前到香港参加法轮功集会活动时,就被列入黑名单内,被拒绝入境。他车后面有法轮功标志,玻璃门几次被破坏,但没有偷东西。因此他们确实一直处于被监视状态,而监视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功。他们事前遭到的恐吓,充分显示他们遭枪击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与他们起诉曾庆红是紧密联系的。因此,从动机方面顺藤摸瓜,最后就摸到曾庆红这儿来了。

* 胆量与能力条件

一个重大事件要发生,动机是一个因素,同时还得具备胆量与能力条件。如果比较一下曾庆红与南非中领馆,可以想想,在外国领地上进行枪击凶杀案,中领馆即使自己想干,事件重大,也不能不小心谨慎。而且来访的是曾庆红――江泽民的心腹大管家,在不知道他的想法之前谁敢造次?产生大的负面影响,万一不合其意,中领馆的人不但可能乌纱帽要丢掉,甚至可能身家不保。因此,对此事的处理,曾庆红应该是最后的拍板者,尽管事件的具体执行很可能是由中领馆牵线,或曾庆红下面的特别安全系统与地方霸头甚至与黑道直接联系。

再看看曾庆红,属于太子党,又是江泽民的心腹,心狠手辣,无法无天,惯于采用高压强硬黑社会手段对付对手,在官员内部被称为杀手。最近香港一系列议员、艺人遭黑道恐吓事件,就与曾的处理方式相关。在对待国际事务上,中共官员,包括江泽民自己,通常都是表面作秀,虚伪欺骗显示温和,唯有曾庆红从来不遮掩自己的强硬手段。因此,曾庆红在南非用同样手法对待法轮功,可以说是正符合他的性格。其他人基本上不可能有这样出格的胆量,更不会有那样狠毒的性格。

从能力条件来说,这次事件能够发生,而且发生在法轮功学员从机场去目的地的途中,中间只有两个小时时间,如果没有事先安排,没有及时跟踪,是根本就不可能在时速为110公里的高速路上同向相遇的。因此,一定有人事先准确知道了澳洲学员的行程,预先埋伏在机场附近,密切监视。这免不了需要一个广大的特工情报网。这些法轮功学员行前遭到恐吓,其实为这次事件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谁会去恐吓法轮功学员起诉曾庆红的努力呢?谁有能力来监视,谁有全球特工运作系统呢?这些当然都与主管特工系统的曾庆红脱不了干系。

由此可见,从枪击案的动机,胆量与能力来看,曾庆红是最具备条件的一个。这样一次雇凶杀人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只有从曾庆红手头的特工网络、心狠手辣的性格与法轮功学员起诉曾本人的诉求才能得到解释,因此,幕后黑手最后只能锁定在曾庆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