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资料点上网同修

【明慧网2004年7月29日】去年底及今年春,大连地区就有人在大量制作散发“6.4”真象光盘及师父接受“新唐人”专访的光盘和录音;近日,又有同修在制作散发影片“沙尘暴”,而该片没有在“明慧”及“放光明”网站正式登出。望同修重温师父经文“清醒”及评注文章“严格以法为师 自觉销毁不是师父公开发表的光盘”。

网上有大量国内百姓所不知道的精彩节目和信息,但有些并不适合作为大法的真象材料。望同修在真象材料的选取上严格以“明慧”及“放光明”大法网站为准。

目前,大陆同修多数无法上网,资料点就是这些同修新经文及真象材料的唯一来源,因而很多同修就将资料点的同修看作“负责人”或“辅导员”,十分信任,认为他们发出的材料就是大法网站发表的。而上网的同修一旦由于自己的执著心而做了不该做的,将导致影响一大批同修在无知中做错事或走弯路,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其实以上情况的发生很多都是由于资料点上网的同修把握不好造成的。因而资料点上网的同修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以法为师,放下一切不该有的常人心,真正为大法负责、为同修负责、为自己负责。

同时海外一些同修也应该注意同样的问题,因为毕竟是海外学员,在自己的观念和执著的作用下,把一些不该作为大面积使用的大法真象资料的内容传给大陆的。大家都是修炼人,都应该以法为师,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