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行长:
也许在经济领域和仕途上,你是一位佼佼者。然而,金钱和权势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下面的故事也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暴君尼禄故意纵火焚烧罗马城,然后嫁祸于基督徒,为了進一步煽动普通罗马人对基督徒的仇视,古罗马的一些理论家,将那些无辜的基督徒描绘为迷信、反社会、反人类,甚至怀有政治目地,善良的基督徒被投入竞技场,被猛兽活生生的咬死,而被谎言欺骗了的愤怒的罗马人面对这惨绝人寰的场面却大声的叫好…… 然而众多的基督徒,在监禁、折磨和虐杀面前,选择了和平、坚忍的维护自己的信仰,终于,越来越多的罗马人被基督徒的仁爱和坚忍所震撼。
令人深思的还有下面的事实:在尼禄以强权、暴力和谎言迫害基督徒之后,在强大的古罗马帝国连续发生了四次大瘟疫,千万人中剩不下一两个人,并且死去的都是那些亲手迫害基督徒的人和在头脑中装着仇视基督徒思想的人以及在迫害基督徒这件事上推波助澜的人,留下来的很少一部分人正是认可基督徒的好人,之后,强大的古罗马帝国就在地球上消失了。这是这件事情的真象。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罪魁祸首是尼禄,基督徒是受害者,在四次大瘟疫中死去的普通百姓更是受害者。当然,普通百姓在他们为保护眼前利益而盲从暴君尼禄,最后导致被淘汰的过程中,有他们自身的责任,毕竟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所致。他们之所以被淘汰,正是他们去迫害和仇视基督徒这种违反天地良心的行为和思想所致,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善恶有报的天理对谁都是公平的,天理并不在意每个生命在世间的权势和地位,但冥冥之中客观存在的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均衡的约束着人世间的一切,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
历史就是这样惊人的相似。法轮功学员自99年7月至今的五年中的经历和当年古罗马暴君尼禄迫害基督徒的事实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无不及。江泽民在他个人的妒嫉心理驱使下,不顾法轮大法利国利民这个基本事实,不顾当时七个政治局常委中有六人反对打压法轮功这个集体意志,利用媒体编造谎言,煽动不明真象的普通群众仇视法轮功,有计划、有预谋的开始了这场惨绝人寰的邪恶镇压。
与中国大陆打压法轮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轮大法在国外已弘传60多个国家,并且已荣获各国政府褒奖1000多项,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以“法轮大法”为宗旨的明慧学校,使各国青少年身心受益,法轮大法书籍已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发行,且一直供不应求,如今,世界各国学炼法轮功的人数越来越多,呈快速增长的势头。人们对真诚善良的追求是永恒的。因而“真善忍”高德大法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弘扬是历史的必然。
江泽民下令三个月铲除法轮功,然而五年过去了,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由于打压法轮功导致数986名(截止到6月18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罪行,江泽民及其帮凶已受到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的法律起诉。
法轮大法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来学炼法轮功,但以“真善忍”为宗旨的法轮大法却跟每个人都有关,要“真善忍”还是要“假恶暴”,这是每个人都要做出的选择。
作为一行之长,你手下职工张国平的为人你是最清楚的,你心里明白,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员工,他的高尚的人品和优秀的工作能力,全行职工也都清楚。这么一个好人,你却要迫害他,不知你的良心何在?!也许这种说法过于严厉,你有点接受不了,但是,当你悠闲舒适地坐做沙发上的时候,你的职工张国平却在邪恶的“洗脑班”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迫害,你就这样心安理得吗?你也有妻儿老小,一家人享受天伦之乐,张国平家的两位七十五六岁的老人正在急得团团转,都急出病来了,儿子急得上学都受到影响,妻子一个人又要照顾老人,又要安慰儿子,还牵挂着正在遭受折磨的丈夫,你能体谅这些吗?
也许你说这是上面的命令,但是,你心里比谁都明白,打压法轮功的这一切都是违法的,不符合任何法律程序,你自己的行为就说明了这种违法性:你安排人把张国平骗到单位办公室,让早已等候在那里的610邪恶之徒把张国平劫持到洗脑班,并且你主动送给610洗脑班5000元的洗脑费,并且说将来要从张国平的工资中扣。这不是助纣为虐吗?!一个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言行的人被洗脑后变成什么人?没有了“真善忍”,不就是“假恶暴”吗?你知道这后果有多么严重吗?
你正在以迫害法轮大法弟子张国平而葬送自己的未来。也许你不以为然,也许你觉得: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要风有风要雨有雨。请问你的荣华富贵能维持多久?历史的借鉴太多了!人应该善良的活着,不要拿自己的未来开玩笑。如不赶快醒悟,你现在的所为,已经为大法弟子用法律手段起诉你提供了罪证。
历史的教训太多了。人的弱点就是只注重眼前利益,并且“不碰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当年毛泽东为了搞垮刘少奇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也只折腾了十年,拨乱反正后,那些迫害革命老干部的恶人不是或者枪毙或者作其他处理了吗?!人活着应活得堂堂正正、问心无愧,以伤害他人为代价而保全自己一时的利益,这恰恰会失去自己的长远利益甚至生命。在对待张国平的问题上你已经犯了大罪了。这五年中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较严重的恶人已先后遭了恶报,有的出了车祸,有的暴病身亡,有的……有的甚至其家人都遭恶报,如原潍坊市委副书记王立福、市政府副秘书长祝進德,坊子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董建华等等,……望你三思啊,好在报应的时候还未到,而这恰恰给你留下了将功补过的机会,你可要珍惜。这决不是恐吓,只是告诉你真象,只是劝善,至于想什么做什么完全由你自己决定。
事实上,通过这五年来和法轮功学员的接触,各单位领导已经了解了法轮功利国利民的真象,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清了610这个非法组织的邪恶,纷纷站在正义和良心的立场上保护法轮功学员,不再配合610干缺德的事了,并且这样一来,这些领导干部的个人名利不仅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各方面都很顺利,皆大欢喜。这正是善有善报的天理的展现。
法轮功学员的讲真象是在救人,你收到我们的这封信,如果你能明白法轮大法的美好,从而规正自己的行为,真正幸福美好的未来在等待着你。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拿出自己的积蓄制作法轮功真象资料,苦口婆心的面对面劝导世人,识破谎言,回归正道,从而给众生得救的机会,这是何等的大善之举啊!江泽民以一己之私毒害了全中国的人甚至全世界的人,把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拖向了罪恶的深渊,法轮大法弟子以各种形式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可贵的中国人不要再助纣为虐,使自己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孽,从而为自己可以有美好的未来,这就是事实真象。何去何从,请你选择。
潍坊部分大法弟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你们好!
最近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的决定,甚感欣慰。决定实施方案中强调了普通人群的人权保护状况受到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尤其要注意查办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这一重大举措,无疑为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迈出了一大步,让人民看到你们为保护群众根本利益所做的勇敢努力,看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我是一名研究民族文化艺术的老知识分子,现年66岁,为人民勤恳工作了一生。我们这一代人,经过“十年浩劫”,身体和心灵已经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我60岁退休时,头部疾患日益恶化,脑子里轰响并晕眩,还伴随恶心、呕吐,经常在家扶着墙壁走路,被折磨得十分痛苦。我曾遍访名医,服用多种治疗心脑血管的药物,习练太极拳及各种气功,但无济于事。1998年退休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法轮功祛病效果很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我在云南大学体育场参加了晨炼。不料炼功两个礼拜,头部便停止晕眩,继续炼下去,头部愈来愈清晰,不到一年,全身一切病痛都不翼而飞,这真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炼功过程中,拜读了李洪志师父公开发表的十多本论述佛法修炼的著作,才知道法轮功祛病功效的神奇绝非偶然。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优秀气功功法,其实就是修炼。法轮功就是一种古老的身心修炼方法,要求炼功者重德行善,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从而达到身体与心灵的高度净化。简单的说,一个人如果内心充满慈悲与善良,凡事先为别人着想,不为一己之私去伤害任何人,不把个人的利益与得失放在心上,象这样不争不斗、祥和宁静的人,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说,他的身体怎么会不好呢?我修炼法轮功时间不长,就感到身心受益无穷,而且了解到周围的修炼者大都是在社会生活中对人民有贡献的人,如教师、医生、工程师、离退休干部、部队指站员、各个研究领域的知识分子、大学生,还有很多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他们确实是真诚的想做好人,有着高尚道德追求的人,这在崇尚金钱、人人为利益奔走、互相争斗、互相伤害的今天,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当我看到这些修炼者总是用严格的目光审视自己的言行而以最宽容的心去谅解别人时;看到他们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许多行为时,我真是非常的感动。我常常想,我们的国家拥有多么好的人民啊。现在,法轮功弘传六十多个国家,修者日众,没有一个政府认为是他们的威胁,相反,短短几年,得到一千二百多项奖状,四次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这就验证了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体委曾经有过的调查结论完全是正确的。法轮功确实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1999年7.20以来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有目共睹的,这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是大家共同走过来的,镇压过程中破坏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践踏人权、不讲法律也是尽人皆知的。它正是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人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事件,是重大的牵扯中国几亿人身家性命的大冤案。相信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在这次专项活动中能执法如山,为民伸冤,依法追究、坚决查办。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从暴力谎言的构陷中走过来,从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的残酷折磨中走过,我们依然坚持自己的信仰,无怨无悔,心中早已是一派光明,天花烂漫。五年悲壮的努力,只想用生命为未来新宇宙的众生铺路,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有法可依,不再互相残杀、互相伤害的和平安全的世界。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我不熟悉法律,特向你们咨询:
一、中国究竟有没有信仰罪、思想罪、言论罪?我国唯一能行使立法权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没有立法宣称某一信仰或思想学说有罪?
二、中国究竟有没有上访罪?信访办的职能是什么?人民群众有没有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权利?同时,也向你们咨询,我所受到的迫害是否属于此次专项活动查办的范围,恳切期望你们予以答复。
1、1999年7月22日,我因法轮功问题到昆明市政府信访办上访。在信访办接待室不到五分钟,被跑步前来的军警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继而强迫上车,拉到西山一中,关進一间教室,之后个别审讯、笔录、签名。一位负责登记姓名、住址的警官问我来干什么?我说:“法轮功牵扯的群众面积极大,希望你们不要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处理好法轮功问题。这是为我们国家好,为党好。”到晚上,我被送到北门派出所。半夜,才放我回家。
2、1999年底,昆明市北门派出所突然传讯我。我到派出所后,叫我滚手印,之后,我被五华区公安局的一名警官领到一间审讯室,迎面墙上贴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警官对我進行了个别审讯,问我炼不炼功及法轮功的情况。我向他讲了自己炼法轮功的过程和我对法轮功的看法,希望他们一定要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要把我们当成敌人。谈完话后,他让我看了笔录并签名。之后,又進来另一个公安人员,强迫我站立靠墙拍照。我当时心里十分难受,我感到深深的侮辱,是对我人身自由的侵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人民公安怎么能对我这样为人民工作一生的老知识分子随意审问、拍照、滚手印,犹如对待犯人?
3、2000年4月4日,由于江××对法轮功的镇压步步升级,我认为有必要再次上访,帮助政府深入了解民情,以免出现更大规模的镇压和浩劫。当日上午,我和6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一直到达云南省委信访办。我们安静的排队站在接待室外等候接见。之后,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要我们全部進到接待室内,临时推选五名代表。我被推选为代表,同另外四名代表一起向省委派来的接待人员反映我们的情况和意见。我们谈了不到半小时,突然开来三辆警车,公安人员强迫把我们全部抓捕上车。我和部份同修被车拉到五华区公安局,逐个审讯、笔录、签字。我在五华区公安局被关两天一夜,之后,被抄家并送進五华区看守所,关進监狱。在狱中,我被不断提审,提审时,用手铐把我铐在椅子扶手上,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同时,又强迫我滚手印,留字迹,拍胸前挂着牌子的照片,背监规,接受管教干部的训斥等等。
4、我在五华区看守所的监狱里被关45天后,又被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判处我劳教三年。我作为一名为人民工作一生的高级知识分子,63岁高龄被随意送去劳教。迫害法轮功的本身就没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此为由抓捕、判刑更是非法的。
由于一系列的精神摧残,我在劳教所中头部晕眩病复发,生活自理困难,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同意我所外就医。我于2000年6月下旬被家人接回家中,半年多时间内我常常神智不清,医院确诊为“急性精神障碍症”,要求住院治疗。但我自2000年4月初被非法抓捕后,已停发退休金,停止医保待遇,我根本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无法治什么病。
5、 所外就医期间,五华区公安分局的公安人员多次到家中骚扰,逼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北门派出所的公安人员也常到家中,对我進行监控。三年劳教期满之后,北门派出所公安人员通知我说上级有文件,要我“不准离开当地、不准上访、不准串联。”出门要报告,还说对我要观察监视五年。单位也扣发我的退休金,使我无法安度晚年。
五年来,我在高压下生活,朝不保夕。痛定思痛,深感依法治国的艰难。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严肃查办一切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这是广大普通人群包括法轮功修炼者久已有之的期盼和意愿。法轮功问题不解决,我国的法制建设岂不是一纸空谈?深切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与信任,真正坚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为民做主,为民伸冤,还神州大地一个太平,还云南边疆一个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