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汤云霞在彭州市精神病院遭受的摧残

【明慧网2004年5月22日】我叫汤云霞,女,现年40岁,原租房住在成都市锦江区莲花二区13幢2单元7号(户口所在地是成都市彭州市利安乡5大队9小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成都市锦江区610办公室、锦江区公安分局一科和伴仙街派出所(现改名为龙舟路派出所)非法判劳教两次,非法关押15次。第二次于2001年7月14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关押在四川省资中女子劳教所。2002年12月非法劳教期满后,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又被彭州市610办公室主任岳起贵、陈强和廖某某从劳教所非法押送到彭州市洗脑班无限期非法关押,在此期间被非法押送到彭州市精神病院2次。

2003年7月初,由于我用绝食来抵制彭州市610和彭州市洗脑班邪恶之徒对我的这种无限期迫害,争取我应该享受的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结果被强行押送到彭州市精神病院。关在精神病院,恶徒们给我输入不明药物的液体,致使我全身长满了大大小小的包块。包块红肿,有的有手掌大,有的有拇指大,奇痒无比。恶徒们根本不顾我的健康,在此严重的病情下,仍然非法强制给我戴上重刑脚镣,并继续输入不明药物液体。我拒绝输液,被不明真象的护士刘敏将我的手反绑在床上又继续强行输液,致使我全身疼痛难忍,根本无法动弹。更令人发指的是,我再三要求上厕所,都遭到刘敏的无理拒绝。几天之后,我又被彭州市610办公室主任乔立军、常平和驾驶员邹丹红强制押送到洗脑班迫害。

一星期后,我又被押送到精神病院被非法关小间,恶徒们仍然强制给我输入不明药物的液体。在此期间,610办公室的人员和利安乡政府的人员强行要求我的家人写保证才释放我回家,并说人已经不行了。家人都以为我真的得了精神病,吓得六神无主,拒绝写任何保证,并要求见我本人。家人的要求遭到610人员的无理拒绝,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

彭州市洗脑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在彭州市610办公室的严密控制和指使下,疯狂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郑伟刚被绑架时身强体壮,在彭州市洗脑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非法关押1年多时间后,被迫害瘫痪了。在人接近死亡时,彭州市精神病院医生请求610办公室主任乔立军放人,可乔立军竟然拒绝说:“不行,我们还要观察!”我在彭州市洗脑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受到残酷迫害,体质严重下降,体重从120多斤减至80多斤;医生曾小平体检查出我患上严重的肠粘连和阑尾炎,但恶徒们仍旧不放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继续忍受迫害,于2003年7月26日凌晨3点冒死逃离虎穴狼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