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庆安县恶警王至龙、崔海龙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5月20日】自从1999年7.20以来,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至龙直接指挥公安、干警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了疯狂的迫害,导致庆安县已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刘岩、杨景云被迫害致死,刘忠琴,刘忠杰流离失所,40余名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关押过,其中被非法劳教12人,被非法罚款、收取保证金、勒索钱款20余人次,累计金额达16万余元。

崔海龙,男,30岁左右,现于黑龙江省庆安县国保大队内任职,自1999年7.20以后,紧跟江氏犯罪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跳大门入民宅、抓人、抄家、抢东西。

1999年(约9、10月份),三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访,遭非法关押、刑讯逼供,同时,王至龙指令众兴派出所所长常士军带人非法抓捕刘岩等人并非法关押72天。

2000年8月,王至龙命令恶警关正刚等四人闯入大法弟子赵洪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赵洪绑架、逼迫说出其他学员,遭到赵洪的拒绝,王至龙就与另一公安恶警队长刘学杰,将赵洪送拘留所,進行长期关押,同时对多次找他要人的家属進行侮辱、谩骂、调唆其父母和妻子、孩子痛恨法轮功,歪曲事实的说:这都是法轮功造成的,与我无关……。

2000年11月,王至龙伙同看守所所长周天恩、县610官员,来到看守所。王至龙用手指着被长期非法关押的2名大法弟子赵洪、孙磊军,用极其恶毒下流的语言破口大骂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并要求2人学他的话语学骂,扬言不照骂休想回家!如骂人可以释放!并说:这是给你们的最后机会。而这次所谓的“机会”是赵、孙二人的父母和孩子多次去王至龙办公室下跪,苦苦哀求所得来的。在这里尊严被践踏、法律为儿戏,骂即放,不骂即关押,全凭一句话,做为一个公安干部,素质如此低下,不知是不懂法,还是执法犯法,或是上级的授意?

2000年11末,庆安县非法无限期关押的6名大法弟子绝食绝水抗议长期的非法关押,绝食到第4天,王至龙带领叶桂林、马江、610办公室人员,亲自动手,把刘岩等大法弟子五花大绑在椅子上强行灌食或灌水,遭抵制。(刘岩被强制灌浓盐水,呛到肺,导致后来的肺积水,肺囊肿,最终被迫害致死。)绝食第5天,他们给刘岩、林秀兰、刘忠杰等大法弟子注射不明药物针剂以致几名大法弟子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有人耳膜渗血、吐血、一耳失聪;有人便出墨汁样黑水;刘岩便血;刘忠杰月经为墨绿色,绝食第八天时,刘浑身抽搐,几名大法弟子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反应。

王至龙、崔海龙犯罪事实如下:

1、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劳教、拘留、送看守所。
2、谩骂侮辱大法学员(无论年岁老少,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3、强迫被关押某些学员骂大法师父。从而造成巨大精神痛苦。
4、拳打脚踢大法学员,连续打20多个耳光、用皮鞋后跟打大法学员脸,致使大法学员满身伤痕,脸部肿胀变形。
5、给大法学员“开飞机”、“用脸盆接汗水”。
6、逼迫大法学员谩骂、烧毁法轮功创始人法像。
7、给部分抗议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强行灌食,注射不明针剂,造成了严重后果。
8、指使恶警抄家、监控、蹲坑、逼写不修炼保证书
9、曾经不让被关押的某大法学员睡觉。
10、威胁、恐吓、大法学员及其家人
11、非法罚款、勒索法轮功学员财物。(高达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