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一)

【明慧网2004年5月2日】

杜伯阳 男 27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河东区(又名五四村) 农民
在2001年7月28日被抓到集贤县前进派出所,由于不屈从警察,不说姓名住址,警察就抓住他的头发往墙上撞头,当天被送集贤县看守所拘留15天。

在2002年7月的一天,集贤县河东派出所警察到他家将他强行抬着绑架到派出所,遭到恶警的毒打。他被扒掉鞋子,然后恶警用脚使劲儿踩他的脚……他被打得全身疼痛,脚和背部的伤几个月后才好。两次被抄家,恶警的目地是翻书。多次被骚扰。

齐国英 女 49岁 住集贤县前进街 个体户。
2002年7月23日在家被前进派出所绑架,在集贤县看守所非法关押75天。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后因吐血和心脏病才被放回家。被勒索1455元,没有收据。

康玉芝 女 48岁 住集贤县升平煤矿。 无职业
2002年2月被集贤县升平煤矿、集贤镇派出所绑架关在集贤县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三年,现仍在被迫害中。

于立娟 女 56岁 集贤县太平镇。 无职业。
2002年7月21日在家被集贤县太平镇派出所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二年。现仍在被迫害中。

刘凤莲 女 53岁 住集贤县永安乡。无职业。
2002年1月在家被集贤县公安局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二年。现仍在被迫害中。

徐桂霞 女 40岁 住集贤县繁荣街。
2003年4月在家被集贤县公安局政委耿振东等人非法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现仍被非法关押中。

汝守海 男 40岁。住集贤县福利镇福新村。
2000年12月26日进京请愿,在天安门前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遭受刑讯逼供,然后被关到北京大兴县看守所。被当地警察押回拘留17天,罚款3000元。经常遭到恶警的骚扰恐吓。

李 军 男 44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福新村。汉族。
2000年12月26日进京请愿,在天安门前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遭受酷刑逼供。双手被铐在暖气片上烫出水泡,手腕被勒进很深的铐印…。。然后被送到北京大兴县看守所。被当地警察押回本地非法拘留17天,并罚款2000元,加上各种开销共3000元。经常遭到恶警的骚扰恐吓。

李亚杰 女 49岁 住兴安乡仁德村 农民。
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绑架关押在大兴县看守所。因不屈从邪恶,绝食抗议迫害,遭到恶警指使的犯人殴打。然后她被送到天津看守所。她继续绝食抗议,恶警用铁钳夹舌头,舌头被夹起了大紫泡。被恶警连夜审问,如不说出姓名地址就不让睡觉。于2000年12月末被关进本县看守所继续迫害。家属被迫拿出3000元保证金并花了8000元她才得以保释出狱。(不包括路费,伙食费15元/日)。

2002年春,她在大庆照顾孩子。派出所警察欺骗她爱人,说是只要见到人就不抓。她爱人信以为真,把她找回家。次日,派出所和乡政府的人就来抄家并问她练不练了。她回答:炼,就被抓走。家人又花了很多钱,被关押了15天的她才被家人营救出狱,此后派出所还不断地去骚扰她的生活。

李亚萍 女 47岁 住集贤县沙岗乡青杨村 农民
2000年12月因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关押到大兴县看守所,释放后她再次去天安门证实法,又被关押到大兴县看守所。她绝食抗议迫害,被灌浓盐水。被当地押回后关押了四个多月,被公安机关扣押5000元保证金,家属又花了近8000元人民币才把她营救回家。

刘鹏钰 男 49岁 集贤县沙岗乡青杨村 教师
2000年12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关押在宣武区看守所。12月下旬被送回本县看守所。因他绝食抗议迫害而被灌浓盐水。 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经家人花8000多元托人,又交了3000元保证金才得以回家。
2002年5月又被抓进县看守所关到2003年4月被家人营救出狱。

张俊峰 男 41岁 住安帮乡兴东村
在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证实法的火车上,由省政府派来的两个特务和乘警强迫乘客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他不骂就被带走,关在哈尔滨铁路派出所一夜。次日他和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途中有两位女法轮功学员走脱)被双市驻哈办事处宋处长带到办事处。宋处长在派出所接五位法轮功学员时,分别向每人索要200元,借口给派出所。事实上宋只给派出所100元。他在办事处被关三天后被安帮乡政法委的马国强和金X接回。宋处长又向马国强要了300元。马国强则把马本人与村长私自包张俊峰土地的1500元拿出说钱归马支配,逼张俊峰签字,造成他经济损失6000元至7000元。马把他交到安帮派出所,并给派出所指导员200元。然后他被关进看守所64天。派出所王长安又从他家逼要500元保证金。看守所又索要600元伙食费。

2002年秋,他在家中睡觉时被姜警长非法搜查他的住宅,并把他绑架到派出所又拘留15天。索要50元伙食费(要150元,他没有钱打了一张100元的欠条)两次拘留都没有拘留证,两次搜查都没有搜查证。

在安帮乡蒋向军的指使下由马国强实施,把张俊峰的责任田一垧地非法承包出去。当年产量5000斤至6000斤,1.24元/斤。而且两年的土地一年包出。比如说他应分0.6亩土地,包出两年他只剩0.2亩。

孙丽娟 女 40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个体
在大法被迫害之初,工业局领导和单位书记到她所在的商贸城问她:去不去北京?还练不练法轮功?她说:炼!态度很坚定。2000年正月初四,她一家三口人在她母亲家过节。集贤县前进派出所片警李青和另一名警察说找我有事,把她和她爱人同车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一个所长直接把她送进看守所。在车上他们还叫她说:你就说不炼了,但她说炼法轮功后,她七、八种病都好了,怎能不炼呢?她被送进拘留所。集贤6.10办公室主任张景良在拘留所审法轮功学员。对她说:“你说不炼就可以回家,炼就在这儿喝糊嘟(玉米面儿粥)。”她说:“宁可喝糊嘟。”就这样被拘留15天。

2001年5月她因为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又被非法关押15天。

孙兆祥 男 52岁 住朝阳社区53委新发街28号。
在2000年12月22日进京证实大法,12月25日中午12点多在天安门前和同修打出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殴打,它们用脚猛踢小便处,他被踢得喘不过气来。然后被绑架到红星派出所遭受酷刑逼供。他被扣铐在室外的铁栏杆上六个小时冻着。接着又被关到北京大兴县监狱。30日被当地警察接回关押到看守所拘留18天放回,被勒索现金400元。此后警察经常去翻书,抄家;威胁,恐吓。使他全家不得安宁。

李春青 女 47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单位:人民商场
2002年10月12日因发真象资料被恶警绑架,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劳教三年,现被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胡宪忠 集贤县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
耿振东
集贤县公安局电话:0469—4662650
集贤县看守所电话:0469—4691445

刘印富 男 49岁 住集贤县福利镇 单位:环卫处

在2002年2月25日(正月十五),因贴真象而被恶警绑架关押在看守所。被提审四、五次。恶警问真象资料从何而来?与谁来往?因他不配合邪恶,于6月3日晚遭到恶警于X的殴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脸被打得变了形,鼻子出血,眼睛被打得充血水肿看不见了,耳鸣,小便处被恶警用皮鞋踢伤造成排尿困难;腰直不起来。6月4日早看守所恶警又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叫出站成一排,把刘印富叫出用小白龙抽打后背十多下,同时被打的还有一位同修。它们恐吓法轮功学员说:谁要再炼功就是这样的下场。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在他们绝食绝水的8天中,凌奇被戴上28斤重的脚镣7天;马清泉被背铐上铁门7天。6月20日他和凌奇、郭怀岭、权占东、孙忠库五人被送到绥化劳教所。在劳教所他们的衣服全被扒光,用冰凉的深井水从头浇到脚……他们被强迫站成一排不许动。恶警手拿着水管子大笑着说:还热不热了?直到它们浇够了才罢手。导致他们五人6、7天排不下尿来。就这样他们每人被一个或两个刑事犯罪分子包夹,24小时一动不能动,上厕所都被看着,说一句话就会被打一顿。法字不能提,转化手段先软后硬。不妥协者不让睡觉轮流洗脑,不听者拳头电棍一起来,它们对法轮功学员张口就骂,抬手就打,法轮功学员遭受非人的对待。恶徒对坚定不移的法轮功学员就调队调班换包夹。刘印富于2003年7月15日出狱。

马学茹 女 34岁 住集贤县 无职业
1999年因上访被劳教一年,在佳木斯劳教所。2001年元旦,被集贤县富强派出所抄家并绑架,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一个半月。
参与迫害的组织:集贤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富强派出所

马淑学 女 41岁 住集贤县 无职业
2000年因证实法被拘留两个半月;2002年6月5日再次被拘留在看守所一个半月。
参与迫害的组织:富强派出所

邱桂芝 女 61岁 住集贤县 家务
1997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12月29日因证实大法在天安门打横幅,讲真象,被绑架,然后被押回集贤县看守所拘留47天,被罚款后放出。回家后富强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经常到家骚扰,
2001年1月的一天晚上八点多钟,被富强派出所六个民警抄家。

刘大成 男 在邱桂芝被抄家当晚遭绑架,被拘留一个半月。

张玉霞 女 46岁 住集贤县富强区
2000年12月29日到北京上访。在火车上被非法搜身,关押到驻京办事处,2001年1月4日被送佳木斯铁路看守所拘留15天。回家一直被监视,身份证被扣押。
2002年5月3日,被富强派出所抄家并绑架,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75天,7月17日回家。被勒索1150元。

张春艳 女 56岁 住集贤县双市粉厂家属楼 单位:双鸭山市第二粮库
于1999年10月21日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双鸭山市公安一分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一年到期后,佳木斯劳教所没有任何文件,就因为她坚修大法又加期一年迫害。

在她被劳教所迫害的二十个月期间,被迫吃五个月鸡饲料(喂小鸡的玉米面,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喝白水煮萝卜条,一点儿油没有。(一碗几根萝卜条),一天干十三个小时以上的活(早6点30分到晚8点)。吃发霉到连饲料都不能做的面粉。吃饭被限制时间吃不饱;上厕所被限制时上不完。1999年一个冬天在室外洗脸,洗衣服,用的全是凉水。一年冬天春节前洗一次澡,恶警却叫患有性病的刑事犯罪分子和法轮功学员在一个池子里洗。冬天下雪,恶警让法轮功学员扫雪,为了不影响按时出工干活,恶警不让她们洗脸就吃饭出工干活。

2001年12月29日她因送真象材料,被集贤县富强派出所绑架并被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迫害24天。每天15元的伙食费,给两个玉米面窝头。

2002年12月11日,集贤县富强派出所民警五人伙同集贤公安局政委耿振东找“锁王”把她家防盗门撬开。把她绑架到集贤县看守所迫害14天。她家被勒索1000元钱。看守所又勒索210元伙食费。

刘淑云 女 66岁 住集贤县计委住宅楼
2000年2月7日去北京上访,途经沈阳时在火车上被劫持,被当地接回后非法关押两个月。在这期间每天两顿饭,早饭:玉米面窝头;晚饭:大碴粥,冻白菜汤。常有苍蝇和昆虫在汤里出现。每天十元伙食费。每天只准出去两次放风,其余时间大小便全在室内马桶便,过着非人的生活。最后她家人给了治安科长张景良(此人已退休两年了)2000元钱,她才被释放。

2000年11月中旬去北京证实法,在哈尔滨火车站上车,只走出一站地,因没有身份证被收容在哈尔滨市铁路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在此期间不说姓名,地址。由白科长,王科长非法提审。为了早日闯出魔窟绝食抗议迫害,先后被灌食三次。灌食时由四、五个人强制按住胳膊和腿,用钳子撬开嘴强行灌食。最后交1000元才被释放。

2002年11月初,她被迫流离失所。她家人在给她邮寄衣物和大法资料时,被当地火车站派出所非法关押7小时,最后罚款5000元,方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