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员就港府拒绝海外学员入境一事致信保安局长

【明慧网2004年5月1日】2004年4月29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就香港入境处前后三次无理拒绝大批海外法轮功学员进入香港参加合法活动一事,以“急件”的方式致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再次声明香港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以及相关的集体炼功与游行活动,是旨在切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验的同时,也向民众展示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江泽民集团非法镇压的真象,是完全合法的研讨交流与和平申诉活动。同时呼吁港府不要再充当大陆江氏集团侵害善良、迫害无辜的帮凶,真正尊重香港人权自由和法治,立即停止阻拒法轮功学员入境的一切错误行为并公开道歉,查明注射药物事件的真相并公开交待,以及采取必要措施挽回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该信还将副本抄送至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黎栋国。

致信全文如下:

李少光局长:

香港法轮功学员将于5月1日与2日,举办2004香港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以及相关的集体炼功与游行活动,在切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经验的同时,也向民众展示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江泽民集团非法镇压的真相。像这种一类完全合法的研讨交流与和平申诉活动,在香港这个号称自由开放的国际城市,可谓无日无之。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江泽民团伙的压力下,由2001至2003年,香港入境处前后三次无理拒绝大批海外法轮功学员进入香港参加合法活动,单是台湾,就有超过150名持合法签证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港府强制和暴力遣返,而当局所持的借口,就是连执行人员也知道完全站不住脚的所谓“安全理由”。本来,随着江泽民团伙用谎言维持的镇压在大陆越来越不得人心,我们期望香港特区政府能改弦易辙,不再充当江集团的替罪羊。但令人失望的是,在这次交流会活动临近的时候,有四名合法来港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昨天被强迫遣返。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局为达到遣送的目的,不但采用一贯的包扎捆绑粗暴手段,还怀疑向其中一名学员注射不明药物。我们对港府当局这些举动表示严重抗议,并严正声明特区政府及其幕后操纵者要对此事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直接的责任。

局长先生,无论你在这一连串强迫遣返事件中扮演着甚么角色,是亲身下令还是无奈受命,我们都必须坦诚的告诉你,这样做对你真的不好,你不但要在道义上、在法律上承担责任,还要在关系你生命根本的道德良知上蒙污,因为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是绝对的不义、绝对的邪恶。江泽民无视法轮大法令大陆一亿修炼者身体健康道德提升的卓越成效,罔顾乔石等离休高层干部经过调查得出的“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坚实结论,出于个人的妒嫉与一己之私,在1999年7月对法轮功发动的全面镇压,从一开始就注定最终走向彻底的失败。目前,江泽民及其主要追随者以他们所犯下的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等极其严重的罪行,在世界十多个国家被控诉或起诉,他们被绳之以法的日子,相信为期不远。

在开放世界里,法轮大法以其善导人心福益社会的卓越成效而声誉日隆。目前,全球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法轮功修炼者,还有更多地区的民众正在陆续开始修炼法轮功;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已达1,223项,其中包括中国在1999年7月镇压前颁发的6项。在将近五年的严酷迫害中,各地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和平理性的申诉与抗争,得到越来越多世人的钦佩;甚至在9.11事件发生后的极其紧张的气氛下,法轮功的活动也得到多个国家的政府信任并提供方便。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所求的就是得以炼功修心做好人的基本人权。法轮功也不反对政府,而是反对个别当权者施加的迫害。像这样一个和平的团体,这样一群秉持“真、善、忍”原则、真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炼功人,香港特区政府还要拿出什么“保安理由”来防备、根据一份抹黑名单来堵截入境吗?

说穿了原因不就是这一个:就是特区政府在大陆江泽民专制集团的胁迫和压力下,配合它在大陆非法镇压法轮功的政策并予以延伸到香港。这样不但违反香港基本法对信仰、集会、结社自由相关人权保护的规定,背离了香港尊重人权自由和法治的精神,也严重损害了香港的国际都会和自由开放城市形象。

阻挠外地法轮功学员合法入境是绝对错误的行为,对无辜民众强迫注射药物更是令人发指的罪行。我们呼吁港府不要再充当大陆江氏集团侵害善良、迫害无辜的帮凶,真正尊重香港人权自由和法治,立即停止阻拒法轮功学员入境的一切错误行为并公开道歉,查明注射药物事件的真相并公开交待,以及采取必要措施挽回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这才是一个向民众负责任的政府应有的举动。

法轮大法香港修炼者
200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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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黎栋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