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2004年4月5日】孙志芬,哈尔滨市双城人,2001年9月在资料点被绑架,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2004年又改判11年徒刑。孙志芬在开庭审判时拒绝回答法官一切问话,只是说:我没有罪,修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你们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杀人、自杀的不是法轮功干的,是栽赃陷害。法官法警无理阻止孙志芬,还把旁听的群众、家属赶出法庭。

徐志华:制药四厂化验员,于2001年9月在资料点被绑架,被非法判三年劳教,2004年被改判10年徒刑。

闫春玲,哈尔滨南岗区,2003年5月份在资料点被绑架,被非法判了9年徒刑。闫春玲判刑后监狱不收。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鸭子圈)被强迫蹲小号,被戴重型手铐、脚镣。

赵红,哈尔滨市理工大学工程师(姐姐赵昕已被迫害致死),2002年9月行走在路上被绑架,抄家。2004年3月初被判7年,所谓的罪名是,赵红遵照姐姐赵昕的遗嘱把法轮功功友资助赵昕的3万元人民币交给一位功友。

张传铎,哈尔滨市人,2003年5月在资料点被绑架非法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