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大法弟子曹洪彦被非法判刑8年

【明慧网2004年4月30日】曹洪彦,男,43岁,家住吉林市昌邑区河湾子镇二委一组,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和镇政府的骚扰。他和妻子99年9月进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永吉县政保科严磊明等人从驻京办事处接回。当时办事处每个大法弟子被非法扣了120元钱后,严磊明把他们送进永吉县拘留所继续迫害,非法关押他们40多天,还强行勒索伙食费2900多元。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恶警们不给大法学员吃饱饭,而且吃的是生了虫子、发了霉的的玉米面,白菜汤里还有虫子和泥土。曹洪彦家里剩下一个14岁的孩子无人照顾。

2000年,曹洪彦和妻子因向世人讲真象被恶人王贵举报。派出所马文健、高中举、马伟东、王志平等人非法闯入他家中,恶警高中举非法抄了他的家,非法将他夫妻二人带入派出所,强行逼供后,把他们送入吉林市昌邑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回家2天后恶警又把他们送入洗脑班加重迫害。恶警王志平抢走他家的照相机一架,价值2000元左右,又逼曹洪彦交伙食费750多元,恶警李铁奇对他们夫妻百般刁难。

2001年2月派出所多人到曹洪彦家,强行将他俩带入派出所,送入洗脑班,不让他们吃饱饭、睡在地上,不让炼功、学法,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此次将他俩非法关押达40多天。妻子不能吃东西,呕吐多日无人管,后二人从洗脑班跑了出来,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孩子无人照顾。

2002年,曹洪彦下班时被长春市杨家崴子派出所非法抓捕,下落不明,家人到处寻找。现曹洪彦被关押在吉林市监狱,被非法判刑8年,不让家人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