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恶人闫军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4月28日】2003年12月,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建昌营镇派出所副所长闫军带领手下鞠凤金等人,非法绑架了建昌营村四队村民、法轮功学员李淑花。他们把她强行绑架到电厂刑警大队,残酷折磨。闫军毫无理性地打了李淑花3记耳光,年近60岁的李老太被他从里屋打出外屋,腮帮子被硌出血。闫军还命令刑警大队的两个打手打她,让她蹲马步,胳膊平举,用电棍浑身上下打她,稍动一下就又被狠狠地打,专打骨头,胳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还让她穿着羽绒服半蹲,那搁年轻的也受不了,汗水顺鞠凤金的脸往下流。他们打她一下,骂她一句,并说:“你渴吗?这是水,就不给你喝。”一直到鞠凤金被送到元宝山区平庄看守所前,警察也没给她一口饭吃,一口水喝。人被打得几乎休克,从头到脚没一块好地方,尤其左小腿部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左脚后跟处发炎流血水。就这样了,鞠凤金还硬被关进了看守所,人被折腾得只剩一副骨架。

善良的父老乡亲们,我们都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样对待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天理不容啊!都是父母所生,谁没有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假如这样的迫害发生在你们的亲人身上,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停止吗?想想我们建昌营镇曾经是全国的先进模范农村,我们的家乡是那样的可爱,可现在我们的小镇却发生这样的悲剧,真让人痛心哪!回顾这近5年来,建昌营派出所抓了无数的好人,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每个炼功人家庭都被罚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面对这样的不公,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令人钦佩。

希望派出所的警察们不要再做伤天害理的事了,“善恶有报”呀,不然的话,当报应来时,后悔也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