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9年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4月27日】五年前,也就是98年吧,经朋友介绍说,法轮大法这功法很好,说街上有炼功点儿,第二天早晨,我早早地上街上去找,一上街就找到了。我在旁边仔细的看着炼功的人们都在认真地炼着功,旁边有个人问我也想炼功,我说也想炼,他说想炼就和大家一起炼吧,那人让我站在大家前面,那人和我对面一起就炼起来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吧,炼功结束了,我和那人在闲谈中,知道了那人是我们炼功点中的辅导员,他每天辛苦的为大家辅导动作,没过几天,辅导员给我请了两本书,我在家认真的看着、学着。

我以前是个有病的人,经过学炼法轮大法,给我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身上的病消失了,身体精神起来了,走路也一身轻了,我在大法中快乐幸福地修炼着,满怀善意的向别人介绍着大法。

经过一年的时间,万万没有想到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诬陷法轮大法,我的头脑轰的一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7月22日的前一天村干部带着三、四个民兵到我家,也就是晚上11点多吧,他们把我带到了村委会,说:“你今后不要再炼法轮功了,如果再炼就把你关起来。”我认真地给他们讲述着法轮大法的好处和科学道理,我在村委会和他们辩论了整整一夜,他们说,不是我们不让你炼,这是中央下达的命令,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二天,也就是7月22日,他们不让我上炼功点儿炼功,让我呆在村委会,到了晚上7点左右村干部强行把我关到玉辉学校,院里有许多被关的学员,有人在教室里,进行无道理的批判和诽谤,经跟别人打听,这人是镇里的干部,叫邹静。

7月23日上午,村干部和武装部部长赵树奎,强行把我送到兴仁堡中学进行无理关进教室里,大门紧闭,民兵看守,我失去了人身自由,这给我身心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折磨,使我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使我心灵受到伤害,经济上受到损失。

8月7日,村干部把我从家中叫到村委会,民兵看守,我又失去了自由,村委会干部非法敛取100元钱的保证金。城关镇、政法委,非法敛取200元保证金。

他们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们的非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有许多迫害法轮功的坏人和警察、干部也应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