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残害法轮功学员纪实

【明慧网2004年4月23日】当谈迎春(注1)被第二次非法劳教后,劳教所强制所有法轮功学员绣花,因谈迎春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除二大队大队长张文静毒打外,恶警向建梅、段海蓉、张文静还指使一群烟毒人员暴打谈迎春,打得谈迎春满地打滚。可段海蓉在大会上借题诬陷谈迎春。从此以后打扫厕所、打扫楼道的事全包在谈迎春身上。在这期间谈迎春经常挨张文静的毒打关禁闭,直到被迫害致死。谈迎春被迫害致死前,就有人看到她被二大队队长张文静等恶警殴打后浑身上下的紫青块。

还有天真活泼、纯真可爱的小女孩罗芳,张文静动不动就所谓的转化她。当罗芳坚决不放弃信仰时,张文静就经常用警棍电击和手脚并用拳打脚踢。张文静等恶警的迫害使罗芳的身心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摧残。可恶警们推卸责任的说:罗芳炼功炼神经了。有时恶警让罗芳一连罚站几天几夜,甚至不让她吃饭。在2002年冬季劳教所不外出劳动,就强迫法轮功学员上大课,也就是办所谓的转化班。在课上向建梅大肆污蔑大法、诽谤大法师父,罗芳站起来说:向所长你说的不对,师父没有这样讲……。向建梅心虚了,打断罗芳的话,大喊大叫:“这不是你说话的地方,把她给我拉下去。”段海蓉指使张文静等把罗芳拉到二大队办公室进行毒打摧残,用警棍电击罗芳,只听见电棍嗞嗞的响,满楼都充满了皮肉烧焦的味道,整个劳教所笼罩着一种地狱般的阴森和恐怖。罗芳被打得双耳流脓,恶警们还将她关了禁闭。打过之后,恶警们又强行叫她治疗,罗芳知道它们又要设下圈套掩盖它们的罪行,罗芳不配合,恶警们就指使四、五个烟毒人员强行抬着罗芳到医务室,打所谓的高级药物。向建梅宣称打的针一支一百多元,实际上不知打的是什么针,法轮功学员范丽红、张学凤就是这样被它们摧残得精神失常最后死亡的,向建梅将法轮功学员打成重伤,又注射伤害神经的药物,竟恬不知耻地显示它们的心有多好,将人打了还用上了这么“贵重”的药物,企图蒙骗世人,欺压法轮功学员,掩盖真象,这种低级把戏只能说明它们的邪恶,这就是青海省女子劳教所所谓的“教育、感化、挽救”。

劳教所每个月都要进行多次的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可是烟毒人员手里竟然有匕首,她们拿着匕首对着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谩骂、殴打,是谁给了她们的权力,是谁指使她们这样干的?匕首又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不是张文静和管教干警们撑腰,在这种地方这样的环境里谁敢这样做!

劳教所的墙上贴着白底黑字的诬蔑诽谤法轮功的标语,在一楼的号子里关押着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墙上贴着侮辱性的标语。到处散发着阴森、恐怖、腐朽、邪恶的气氛,真是人间地狱!

平日里,恶警命令烟毒、妓女等人员把法轮功学员盯死,无论上操、吃饭、劳动都指派两个烟毒、妓女等人员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禁止法轮功学员之间相互说话,它恶警迫害的手段也是见不得光的,当它们要殴打摧残法轮功学员时,一般是将一位法轮功学员关到单独的一间房子里秘密进行电棍、拳脚和其他方式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只能相互从彼此的脸上、手上、脖子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白泡,了解彼此所受到的创伤,而那些在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大面积的伤痕和精神上、心灵上的创痛只有法轮功学员自己时刻承受着。

在青海省女子劳教所里,扭曲变异的制度下,有些烟毒、妓女等人员为了立功减期,在管教的指使下充当恶警打人的走狗,有一个烟毒人员举报诬蔑法轮功学员陈吉萍在号子里炼功了,恶警段海蓉、王海杰、李华指使一群烟毒、妓女等人员把陈吉萍拉到一楼,指挥这群烟毒人员强行给陈吉萍戴上手铐、脚镣。陈吉萍说:“我没有罪,你们不能迫害我。”陈吉萍奋力挣扎拒绝迫害,就在这些烟毒人员手忙脚乱之中,铁链拉伤了一个烟毒学员胳膊上的皮,见此情景,在场的段海蓉、王海杰、李华、马××(教育科科长)和两名男恶警,共六个警察,除马××外,其余5个恶警一起冲扑上来围住陈吉萍,电棒、拳脚齐上,暴打陈吉萍,将陈吉萍打得奄奄一息,自觉有点过分了,又强行关陈吉萍坐禁闭。这些邪恶的警察们学着江泽民在媒体上诬陷法轮功的那一套,派王海杰、李华领着被铁链蹭破了一点皮的烟毒人员到一大队的每一个号子里转,让这个烟毒人员装出一副可怜相,叫大家看看,恶警们诬蔑说法轮功学员打了这个烟毒人员。王海杰、李华在每一个号子里都散布着黑白颠倒的言论、恶语中伤大法学员,诬蔑大法,掩盖它们的非法行为,段海蓉在大会上扬言:“劳教所的禁闭室就是给法轮功学员修的,严管、监控等一切打压手段就是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我们全所有60多名干警,我就不相信就制不了你们。”

禁闭室里安装了监控设备,地下就铺一个破垫子,被关的法轮功学员只能在早晨吃到一个干的小馒头,喝一纸杯水,中午不让吃饭,晚上又只给一个干馒头、一纸杯水。焦渴使得有些被关禁闭的法轮功学员只能乘上厕所时,在洗手间里两手捧着喝点凉水。在青藏高原的寒冷气候里,那些坐满禁闭期的法轮功学员走出来时,几乎都被摧残的瘦如麻杆,风吹即倒,都有类似于二战时希特勒德国集中营里的幸存者死里逃生的感受。

当陈吉萍坐满12天的禁闭后,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厕所见到陈吉萍时,只见她浑身瘀血斑斑、青紫块累累,惨不忍睹。当有法轮功学员指出警察打人之事时,恶警们无耻地威胁:“谁看见了!”恶警惟恐他们的罪恶被更多的人发现,将陈吉萍又隔离起来。(注2)

2003年底,陈吉萍在全世界法轮功学员正念的帮助下,成功的逃离了魔窟,恶警们满山搜查、到处抓捕也没有找到陈吉萍的影子。陈吉萍在西宁附近的山里躲了几天后,下山将她和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所受到的残酷迫害打电话给青海省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揭露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的恶行。陈吉萍经过认真思考,几天后,又自己主动的走进了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的大门,并且面对面的给劳教所里的人员、警察讲真相,一个多月后,劳教所不得不无条件的释放了陈吉萍。

法轮功学员李桂香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坚修大法不放弃修炼,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恶警,恶警怕李桂香影响带动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将她关闭在有监控的小号子里。有一次,李桂香在去上厕所的途中发现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天安门自焚等编造的伪案,就在楼道里大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一大队恶警王君丽(现任某科科长)听到后,指使一帮烟毒人员对李桂香进行迫害,它们怕李桂香喊出声,将被子蒙在李桂香的头上暴打。

李桂香坚守自己的诺言:生命不息,炼功不止。在劳教所恶警的指使下,李桂香一炼功,那个想立功减期的烟毒人员就打她,一炼功就打她,不知她为了炼功一天要挨多少次打。当一位法轮功学员揭露烟毒人员迫害李桂香,指出它们知法犯法时,所长向建梅在会上说:要给打了李桂香的烟毒人员延期。打了李桂香的这个人员回到号子后,哭着抱怨道:“这里是啥地方啊,你们不叫我打,我敢去打她吗?!”其实,到底给这个烟毒人员延期了还是减期了,只有向建梅、王海杰、李华它们知道。从那以后,恶警把李桂香的手和脚用一只手铐铐在一起,左手和左脚铐在一起,或右手和右脚铐在一起,并铐在床头上,使李桂香炼不了功。李桂香只好以绝食来抗议,恶警陈医生给李桂香灌食。在这期间,李桂香就背师父的经文,陈医生和王海杰、段海蓉、李华多次殴打李桂香,诽谤大法。李桂香被打得生命垂危时,被抬到医院住院,不久,李桂香正念闯出了劳教所。出来后,李桂香于2003年8月5日前后在做真象时被抓,被非法绑架到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现在李桂香被迫害的难以自理,腿部受伤,每次上厕所是被人抬去的。

2003年非典期间,青海省黄南州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劳教。五月底的一天,向建梅、李彩虹连同几名男恶警以及其他当日值班的人员将这位法轮功学员秘密绑架到一间房子里,进行了二、三个小时的残酷折磨,许多人都听到警棍的电击声夹杂着向建梅高声的辱骂声,满楼道散发着这位法轮功学员皮肉烧焦的难闻味道,真是惨不忍睹,如同活地狱般令人难以置信。

除此之外,劳教所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到建筑工地干强体力劳动,在劳教所的操场上捡出口国外的大豆,捡药材、绣花、编椅子等。没活干时,上午上所谓的大课,下午在操场上进行迫害性的操练。劳教所安排烟毒、妓女等人员协助它们进行这种变相的身心折磨,烟毒人员喊操练的口令,喊累了再换另一拨烟毒人员,恶警王海杰恶狠狠的说:“别让她们停下来,把她们累死。”

特别是在2002年11月份,从东北、四川等地来了一帮“帮教人员”和“犹大”,其中有两男两女特别狠毒,这四名恶警自称它们代表着国家和政府,是司法部派来给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转化工作的。它们简直杀人不眨眼,使用的手段极其卑鄙、残酷、恶毒而又阴险。在这期间,张文静、李彩虹等管教干警到外地学习交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和手段,回来后,这些恶警们里应外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残酷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和迫害。它们先把一大队和二大队的所有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大队,即严管队。恶警和那些“帮教人员”、“犹大”狼狈为奸,分成几路,不分昼夜的挨个进行所谓的“教育、感化、挽救”,采取恐吓、威逼、利诱和电棒、拳脚相结合的所谓“转化攻坚”。它们刻意渲染法西斯恐怖气氛,从各个方面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施压,采取“马三家”等的经验,进行残酷的折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着人类文明史上最野蛮、最残酷、最不道德、最没有人性的国家恐怖主义的洗脑。在洗脑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过程中,它们使用的手段愈加变态愈加没有人性,它们吼叫着,一群恶警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用电棍使劲电被害者的敏感部位,它们狂叫着,摧残着法轮功学员,驱赶着她们在操场上一圈一圈不停地跑,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的罚站,它们伸着鼻子,虎视眈眈地望着被折磨得不成样子后又被坐禁闭的法轮功学员,随时准备扑上去。

有一次,恶警李华、冯馨云、李彩虹强制给法轮功学员念侮辱法轮功的黑材料,当李华发现每个法轮功学员都闭着眼睛发正念时,它扬言道:“你们有的法轮功学员说怕下地狱,怕什么,真正下地狱,我替你们下。”人没有了善念,什么话都敢胡说。但善恶必报是天理,任何生命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是要负责的,都是要承担那个结果的,这是迟早的!李华等恶警你们要下地狱,你们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罪恶能够还得清吗?你们必将在地狱中受到永远的惩罚。

注1:明慧网2003年2月28日《青海西宁市中学教师谭迎春被青海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致死》,谈迎春即谭迎春,以前各个文章中将“谭”与“谈”没有区分,经过特别核实,应为“谈迎春”。

注2:明慧网2003年4月29日《青海省女子劳教所野蛮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