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610洗脑班迫害手段

【明慧网2004年3月27日】东西湖区610办公室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它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随意调动公、检、司法等各级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凡是坚持炼法轮功的都要被610人员送洗脑班(对外宣称法制教育中心)进行强制洗脑。送洗脑班等于是变相囚禁。法轮功学员被单独关在一间房里,每个法轮功学员有2-3个所谓的“帮教”人员监视,学员不准随便走出房间,学员之间不准互相串门。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洗脑班歹徒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以下一些迫害方式:

1、 强制洗脑: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攻击、诽谤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强制接受洗脑班恶徒们的歪理、谬论。
2、 体罚: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同时长时间罚站,甚至上铐子。有的大法学员脚站得钻心地疼,肿得发亮。
3、 强行灌食。
4、 污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随意推、拉甚至打骂法轮功学员,强迫大法学员踩师父的名字。
5、 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资料,甚至家用物品。
6、 采用株连政策,对修炼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单位施加压力,相关领导受批评。挑动群众斗群众。
7、 扣发工资,降低职务甚至开除公职。
8、 非法经济罚款,有的大法学员家里一次性被迫交3、4千元才放人。
9、 对大法学员进行威逼、恐吓,对不屈服的大法学员强行判刑。

注:东西湖洗脑班地址:三店职校内(三店百花小学旁边)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第9期洗脑班
地址:东西湖区三店农场百花小学旁
时间:2003年6月28日至7月16日,共计18天
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共5人:李赤华(男)、刘露(男)、汪长征(男)、李爱民(女)、冯玉琴(女)
洗脑班主要工作人员:
盛爱华(女)、肖国强(男):东西湖区吴家山法院
雷刚森(男):东西湖区三店农场,派出所民警
陈又兰(女)东西湖区吴家山土地局
吴阿芳(女):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居委会
陈阿斗(男)、吴洪中(男)、严家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