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前 我是个被医院判了“死刑”的人

【明慧网2004年3月27日】我姓汪,家住吉林省宁江区前进街,修炼法轮功已七年,我在大法修炼中受益非浅,若不是师父传出这个大法,就没有今天的我,是师父救了我,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今天,我之所以写自己修炼后身心变化,目的就是让广大群众看到事实的真相,同时揭穿江××其毒害世人的谎言,唤醒世人,千万不要再受谎言的欺骗,都知道“法轮大法好”。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未修炼之前,我是个被医院判了“死刑”的人,身患多种疾病,脂肪肝、胆囊炎、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就连睡觉都得把钟表停了,不能有一点声音。痔疮每犯一次都流一小碗血,生孩子时由于受风留下了病根,每到夏天全身如同针扎一样,坐卧不安,难受至极,心里极度畏惧夏天的到来。并且每年开江和封江两个季节,胸中似火烧一样,好象有无数根针来回划动后背,痛得连做顿饭都只是勉强支撑,简直瘫痪一般。由于长期服药,全口牙齿痛得松动,不断掉碴。我整日挣扎在病魔的痛苦之中,脾气变得越来越坏,更可怕的是87年,就在孩子3岁的时候,我被确诊为乳腺髓样癌,(属于严重一种),手术切除了一侧乳房,并拿掉三块软骨,当时专家认为只能活二至三年,术后,手术一侧的胳膊抬高的程度非常有限,手只能抬到够着嘴的地方。

那几年,我把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治病上,跑遍了各大医院,花掉了生活中的大部分积蓄,整天大把大把地吃药。为了能治病,我练过多种气功,虽功夫没少废,但都没能治好我的病,我仍然是病魔缠身,精神不振。96年到长春三院复查,发现甲状腺已达鸡蛋黄大,并呈阳性旧病复发,需再次手术,且术后要配合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与此同时,丈夫因有外遇,同我离婚,家中扔下两个孩子和即将不久人世的我,生活十分艰难,更谈不上手术治病了。那时对我来讲,真是天塌下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上二楼中间都得歇一次,不然就喘不过气来,真是不如死了。就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97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我便走入了修炼大法的行列。从此以后,奇迹在我身体上出现了!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多年的疾病不知不觉地消失了,肿瘤不见了,人也有了精神,不再为做家务事犯愁了,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心情好极了,浑身充满力量,走多远路都不累,而做手术一侧的胳膊也能自如的抬起来了,多重的活我都能干,比如换煤气罐,我都自己扛上楼。别人看到我简直变了一个人。

修炼大法后,不但我的病全好了,我还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知道怎样才能做一个更好的人,把为他人着想、善待他人铭记在心,时时按着师父讲的“真、善、忍”法理去做,消除了我对丈夫怨恨,无怨无悔地伺候他九旬不能自理的父亲。我现在身体强壮,精力充沛,我发自内心感谢师父和大法的救命之恩,感谢师父慈悲,给了我修炼的机缘,带我走上返本归真的路上。

大法弘传,使千千万万个象我一样的人得救,可是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出于极端的嫉妒,凌驾于法律之上,不择手段歪曲事实,利用手中的权力编造种种谎言诬陷我师父,栽赃陷害法轮功。善良的人们,请多了解法轮功的真相,站在正义的一边,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