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

【明慧网2004年3月19日】自99年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四年多来,宁河县也设立了隶属于江氏集团的610办公室,对大法弟子不讲任何法律,抄家、抓人、双规、拘留、监视随时发生,非法收取押金20多万元不知去向。仅宁河县就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截止到现在仍有平玉荣、董玉英、王会(慧)娟、李振军、李茂芬、王淑敏、李会义、李长军、孙淑芹被非法关押。

在各乡镇办洗脑班,用各种手段强行灌输邪恶思想,强迫大法学员背叛“真善忍”。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大堣(于)转化洗脑班”,将100多大法学员非法绑架到此,最长达半年之久,不让回家,不让上班,对外说是办学习班,实质是强制监禁,强行灌输侮蔑法轮功的思想,有10余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劳教。其中有一学员写了一首赞颂法轮功的诗,被非法劳教三年;因炼功有8名大法学员被劳教。冬天把大法学员拖到寒风中面壁而立,不准穿棉衣,不准动。恶警吴凤江等人曾对多名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曾对一名男大法弟子从晚上打到天亮,白天又让这位学员站在太阳下晒,夜间罚站蚊子咬,他还叫嚣“我打了20多年的人了,从没有失过手、打一个服一个。”并用各种手段妄图动摇大法弟子的正信。

县看守所恶警扒光大法学员的衣服拖到挂满冰坠的屋檐下罚站,用电棍电大法学员的脸、手等部位,不让睡觉。

恶警王洪武曾对一名女大法学员叫喊:“你不转化,我不信就治不了你,我把房子都找好了,你一个女的和几个男犯关在一屋,我看你嘴还硬不硬。”

小李乡乡长韩庆年用皮鞋抽打大法弟子王某某的脸,把皮鞋打开了胶才住手。有一大法弟子,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家中彩电和其它物品被非法抄走,汽车被非法拍卖。因她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劳教期满后,又被非法判延期一年。恶警从家属那里勒索一万元后才放她回家。他们把进京上访的学员的脖子挂上铁牌子,在全乡十几个村子游街,那是深秋,寒风凛凛。

我县大辛乡某夫妇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绑架。在这之后夫妇二人都被非法劳教,剩下三个孩子在家,乡里的恶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派十几个人,开车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学员家中的粮食、辣椒,是值钱的东西都拉走了,连家里的煤气罐也被抢走。乡亲们哀求说:“你们把两个大人抓走了,可孩子是无辜的,他们得吃饭,把这袋米留下吧。”恶人却说:“你同情他们,那就把你家的米送他们家去吧。”

某大法弟子的家差点被拆。90多岁的老人哭得泣不成声,丈夫跪在地上求这恶警不要拆房,恶警还勒索钱财,家人给凑够了钱才罢手。

那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叫嚣:“江泽民说啥就是啥,它说煤球是白的就是白的。”书记当众叫嚣:“我叫谁败家谁就败家!”

孙淑芹在三岁时,一只眼睛失明。60多岁那年喜得大法,炼功不到半年失明的眼睛奇迹般的得以复明。99年大法遭到诬陷,老人为讲句真话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因她不放弃信仰,至今仍被关在建新劳教所(由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分化出来的)。在那里孙淑芹受尽酷刑折磨,曾被关在禁闭室里长达一个月之久,现在还在被非法超期关押。

一位女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被恶警用电棍电击脸部,几十个小时不准睡觉。

我县大法学员王守可已七十七岁高龄,在家里被绑架,恶警随后抄了他的家。在审问过程中,恶警为了邀功领赏而进行刑讯逼供,用铁丝勒王守可的脖子,使其几乎窒息。王守可已被非法判刑。

恶人夜间抄大法弟子王慧娟(音),李振军(二人夫妻)家时,抄走孩子上学用的光盘、家里的布料、现金、手机、呼机各两个、存折一个,现王慧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她的丈夫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关押。幼小的女儿失去了母父以及家庭的温暖。当家人去学校要王慧娟上千元的扣留工资时,得到的答复是:工资已经给公安办案人员发奖金了。

目前,王慧娟被关押在天津市南开区凌庄子西少管所,女子监狱三监区十组。李振军被关押在天津港北。

监狱, 电话:022-63251056。

天津市宁河县恶人曝光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南小区民警杨树俊因受江罗集团的毒害较深,加上自己渴望升官发财,多次跟踪大法弟子。

在2002年春,他怀疑芦台一中周老师是法轮功学员(实际上根本不是),并报告给公安局,于是公安局出动大约20多辆警车把周老师家围得水泄不通,强行搜家。当时,周老师的家人制止,并让他们拿出证据时,他们不由分说,就是要搜,就连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和派出所所长张健(已上恶人榜)也参与其中。当周老师儿子要用照相机拍摄现场时,他们把胶卷扣出,不让拍照,致使周老师连气带吓昏死过去,幸亏医院抢救及时,才脱离危险。

至今,杨树俊等人仍然不知悔改,还在做着违背良心、违背国家宪法的事情,如再不悔改,法律不会饶过你们,被你们迫害的百姓不会绕过你们,而善恶有报,丝毫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