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坚持信仰遭到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10日讯】我于2000年2月去天安门和平上访,我到有关值勤警察陈述法轮功事实真象,并诉说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在我本人身体上得到的验证结果是可信的。就因为说了句真话,我被非法刑拘23天,并被强迫写了不炼功保证(当时只为出狱,做了大错事)。

在此期间,我单位被勒索四千元,我家属请客吃饭及各种人情费支出耗费千余元,恶警并无偿调用我亲属私人车辆数次。

单位撤除了我中层干部职务,并减掉月工资180元,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中心,从此我失去了集团正式职工的一切待遇。

我单位一名员工看过《转法轮》后惊叹不已,本来他是派来监视我的保卫科干事,了解真象后说啥也要炼。我在公司的一个套间会议室里教他功法的时候被人告发,老总将我二人无理开除。

我决定再次进京上访。我进了京城,在天安门金水桥上打起了一幅“真、善、忍”横幅,并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在警车上也高喊不停。我遭到恶警电棍击打,并遭到三名恶警的毒打,但我并没屈服。在与上千名大法弟子汇集时,我们喊口号,背经文。在那短短的三个小时的呐喊中,我经历了人生最壮丽的时刻。

后来我从派出所里走脱,遭到恶警在全国互联网上通缉,我的家人多次被骚扰,被勒索罚款五千元,我被迫流离失所。当地恶警还以书面形式把我进京之事通报到我儿子所在小学校作为典型“揭批”。

在外地的哥哥家,我被恶人举报,后来被判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与劳教所期间,我被迫做苦工,浑身长满疥疮,内衣污血四溢,并长期拉肚、便血,最后被折磨得不能说话,奄奄一息。

在接二连三的轰炸性洗脑中,我用一幅对联的形式向他们做了斩钉截铁的答复。上联是:法轮功济世度人广传高德大法,下联配:当权者逆天叛道铸成千古奇冤,横批为:还我清白。

我被放回后无处安身。在我哥开办的私企工作不久,所在地片警得知我是炼功人,以“不走人就封门”之令威胁我哥。我一度浪迹街头,无处可去,投亲靠友都怕株连,我最终在同修帮助下隐居在一处僻静的租用小屋,但又被恶人知晓。

在我走投无路之际,我又去了外地哥哥家。该地的管片所长在我上次被抓劳教之后,自感愧疚,主动提出让我哥再接我去住,他可保证安全。我致书信以表答谢并寄去了珍贵的真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