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露中国监狱和劳教所奴工生产的一些建议

【明慧网2004年3月1日】看了明慧网上登载的《中国“卫生筷”和劳教所的奴工生产》一文,我觉得海内外大法弟子可以在揭露这种迫害方面进一步配合。

1、大陆大法弟子可以将各地这方面的信息继续发给明慧网,由明慧网编辑整理;

2、明慧网可将所收集的信息按内容、按地区等编辑整理,文章可有长有短,以便大法弟子投寄或发送;

3、对于揭露供国内消费产品的奴工生产的文章,我们一方面可以寄给或发给国内媒体和普通百姓,一方面可以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中国司法部等国家机关反映。(据报道,中国已在2003年9月起开始在6省推行“监企分开”的改革。)

4、对于揭露供出口的产品生产的信息,比如前几天有报道说麦当劳的一些产品就出自于中国监狱,我们在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向相关国家的相关部门提出调查请求。比如在美国,美国海关总署是调查监狱劳工产品输入美国事件的主要执法机构,它的主要授权源于美国法典19章1307节。该节禁止进口完全或部份由囚犯、强迫或契约劳工生产的商品。此外,美国海关总署还负责维护美国法典18章1761节。该节是禁止输入囚犯劳动产品的主要刑事法规。根据上述法规,美国海关总署证实了有关过去9年里中国监狱劳工产品输入美国的三项指控。另外,我们可以将这方面的情况写成文章,投给西方媒体。

不当之处,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