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不法官吏朱帮宜、王太平的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朱帮宜:男,45岁左右,十堰市公安局(国安局)支队长兼十堰市“610”副主任。自“7.20”以来经他迫害及非法判劳教的大法弟子达数百名。2002年他又将十堰市美乐大酒店作为据点,专门绑架大法弟子在美乐大酒店进行精神迫害,遇坚定的大法弟子即非法送入看守所关押或劳教。他采用跟踪、蹲坑,在夜晚要单位或居委会人员叫开门后,他们一拥而入将人非法绑架至他们设立的据点进行迫害。一般在7-10天放回家时必须每人要交2000元罚款及150元-300元生活费。同时非法到大法弟子家中收抄大量现金,不出具任何手续。如:2003年9月中旬将大法弟子屈克震给儿子准备结婚用的一万余元现金非法从家中抄走,未出具任何手续。并将该大法弟子左臂迫害得失去知觉,后该大法弟子正念走脱被迫流离失所,至今下落不明。从毛中宝手中收取现金9000余元,未出具任何手续。

朱帮宜 电话:(由于恶事做多了心虚,他有四个电话常轮换使用)
宅电: 0719---8690230 0719---8112111
小灵通:0719---6858169 0719---6866169
单位相关负责人电话:
十堰市公安局(国安局)总机:0719---8666300
王庆华:男,50岁,市公安局长:办公室:0719---8667017
宅电 :0719----8666838
王某:男,政委:办公室:0719---8667015 宅电:0719---8663360

王太平:男,58岁,十堰市人民商场党委副书记,单位“610”主任。该人极力配合邪恶迫害本单位大法弟子,并每次设宴慰劳邪恶之徒。如:2001年7月24日他配合邪恶,叫开本单位退休职工屈克震(大法弟子)的门,将其夫妇二人抓捕后,他即设宴慰劳邪恶。使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迫害加剧。邪恶之徒将其夫妇二人在朝阳路派出所非法审讯两天后,关押一看守所一个月。

2002年10月中旬他又安排本单位保安盯梢屈克震,配合邪恶在晚上将其夫妇二人及年仅两岁的小孙子三人绑架至派出所后,又设宴慰劳邪恶,他及恶徒酒醉饭饱后,又亲自伙同恶徒将大法弟子绑架至十堰市夏家店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同年12月中旬他又将该单位退休职工曾庆玉(大法弟子)骗到单位后绑架送往十堰市夏家店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

2003年9月3日午夜12点,他又配合邪恶再次绑架屈克震,但遭到屈的严厉指责,不予开门。他本人一直在门口守至凌晨四点,离去时又安排单位保安人员在门口轮换值守,直至次日下午五时才撤离。同月14日晚他再次配合邪恶之徒围住屈克震家至次日上午将其夫妇二人绑架至十堰市美乐大酒店进行精神迫害。

王太平电话:办公室:0719—8654183 宅电:0719—8652634
单位相关负责人电话:
贾国启:董事长兼总经理、书记
办公室:0719----8666477 宅电:0719----8666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