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局恶警暴行录

【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局政保科任殿生、刘维忠为首的恶警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残忍、下流,罪行累累。任殿生、刘维忠多次恐吓大法弟子家属,说给大法弟子劳教、判刑等,勒索钱财少则500多元,多则几万元。

1、2000年春节,奋斗派出所所长李兴富、干警谭伟、皮长福,还有几个不知名的警察,将大法弟子崔凯打成重伤,致使其大腿一侧骨肉分离。因崔凯抵制迫害,恶警们用三根铁丝拧到一起,折个钩抽打他,打得他鲜血直流。恶警鞠亚贵喊着:“拿盐面来撒上,看他骂不骂!”

如此迫害后,恶警又将其关进拘留所。由于伤势恶化,从伤口处流出了许多脓血,并持续高烧。这时,恶警张国全以“搜烟”的名义对其大打出手致昏迷,后送进人民医院抢救。公安局、“610”办公室以范小光、任殿生、刘维忠、赵仁武为首的恶警不许家属接近,到中午时竟厚颜无耻地让家属请吃饭。崔凯住院近20天,花了上万元,又交了4000元保释金才让家属接回家。

2、2001年元旦,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访,因江XX株连政策,派出所受批评,恶警谭伟、伊红波去北京抓大法弟子,把气撒在大法弟子身上,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大法弟子被带回后,恶警李兴富、潭伟、鞠亚贵等七八个人打一个大法弟子,用塑料鞋底抽打脸部,用笤帚头抽打,用脚踩头部……连有身孕的女大法弟子都不放过。

3、2001年12月末,一女大法弟子在发真象资料时被恶警任殿生、刘维忠跟踪绑架到市公安局,将女大法弟子锁在铁椅子上,用电棍电击脸部、手部,最卑鄙的是将大法书塞在女大法弟子的脚下踩着,把双手臂扣在后面,再用力往上拉,一夜没间断。

4、大法弟子隋淑春,因家开复印社,恶警任殿生、刘维忠多次去其家盘问是否印真象材料。隋淑春被非法判刑11年,她的丈夫在恐吓下和妻子离婚。

5、2002年春,大法弟子贺春华、隋淑春被恶警任殿生、刘维忠在住处绑架,并非法判刑11年,搜走复印机、纸张、床垫等物品。恶警刘维忠还以个人身份几次去翻找钱物。

6、肇东市公安局及各派出所,他们从北京带回大法弟子,第一件事就是非法搜身(包括女大法弟子),将大法弟子的钱厚颜无耻地装进自己的腰包。

7、肇东市刑事看守所所长武国志罪行如下:

①2000年春节,武国志为达到不让大法弟子炼功的目的,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将一名女大法弟子上大挂一整天才放下来。武国志还不罢休,又把她铐在铁椅子上两天半。期间,数十名大法弟子绝食,抵制非法关押,遭到野蛮灌食、强行输液。当时被非法关押的还有两名怀有身孕的女学员。

武国志叫嚣:“上面有命令:打死法轮功白打死,不负责任!”

②2001年5月,惨剧发生了:被关押的几名女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又遭到野蛮灌浓盐水和臭豆腐汤。灌食的狱医杨××和狱警大老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女学员刘晓玲迫害致死。惨案发生后,他们极力封锁消息,不让外传。

在此正告肇东市公安局所有恶警: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罪大恶极,天理不容。你们所干的一切,在不久的将来都要一件件清算。识时务者立即放下屠刀,弃恶从善,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将功折罪,还为时不晚。如果一意孤行,继续行恶,等待你们的将是生命在层层灭尽的极度痛苦中,偿还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并且还会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灾难。

四年多来,肇东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13人(刑期3─11年),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27人,被非法超期关押的大法弟子80多人。

任殿生曾说:“江泽民让我们男的穿裙子,我们也干。” 刘维忠则整天骂大法弟子,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江泽民让你们当替罪羊,你们自己难道还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