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我的经验教训

【明慧网2004年2月26日】在春节前夕,我去同修家途中,路过看守所大门时,由于自己正念不强,心态不纯净,在往看守所投两本真象小册子时,被看守所新安装的监控器发现。看守所出来四五个人把我拽到所里边,落入魔掌。到了这时我才想起发正念。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不听,并报告公安局。这时我的心里逐渐平静下来,心里说:“师父啊,我以前没做好,被邪恶钻了空子,从现在开始我一定按师父要求,正念正行,决不配合邪恶。”

我又全力地讲真象,看守所里有一个是我以前的同事,他说以前我俩在一个单位时整天不说一句话,现在炼法轮功炼出一张好嘴来了。国保科来了三个人提审我,科长问:你以前有没有前科?我说没有。科长说:“那你劳教算什么?”我说:“那是非法关押,无辜被迫害。”后来让我签字,我不签,手印也不按。科长威胁说:“就你这态度处理时也是很关键的。”我心里说:你们说了不算。最后我被劫持到了一看守所(重刑事犯)。

到了那里我一看屋里有八九个人,我又开始讲真象。有个人说再讲一会儿咱们快把她放了。第二天,国保科、法制科又提审时,我抓住机会讲真象,我拒绝签字,最后定拘留十五天和报劳教,把我又送回二看守所。我想十五天和劳教,哪个我也不承认,师父不承认,我也不承认。关押我一天都是非法的,我做好人没有错,所以自关押开始我就进行绝食绝水抗议。

绝食期间我不断背法和发正念,把绝食的基点摆在证实大法上,并不是想自己马上出去,归正自己的一切不正的念头,清除一切内在和外在的干扰。到第四天身体出现病态,心率不齐,脉搏微弱。我知道是师父在帮我。他们怕有生命危险,给我强行灌食,灌完后全部吐出。第五天又给我输液,公安局副局长带法医来给我检查身体。副局长恶狠狠地说:“不吃就灌,死了是你自己要死的。”我说:“我自己是不会死的,除非你们把我迫害死。”副局长说:“你这不是抗议吗?”我说我只是证明我无罪。

在这期间他们说要放我,让我回家过年。我的心有点被带动,因为还有两三天就要过年了。后来我意识到这是执著心,我想起了师父在元宵节的解法中说:“我这个人节的、年的,你不告诉我我还就是忘了。”我把这颗心放下后想:放我就回去,不放就在这儿过年,证实大法。到了第八天(阴历腊月二十九),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在大法弟子的正念帮助下,我被无条件释放了。

虽然我回家了,但心情一直很沉重,没有一丝喜悦。反思自己,修到今天,到了关键时刻还是忘记了发正念,而且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做好,教训是深刻的。这次的经历使我再次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觉得离师父的要求还是差得很远。

在此写出我的经验教训,希望同修能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