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残暴手段

【明慧网2004年2月23日】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是山东省第一劳教所三分所(地址在淄博市周村区王村西宝山)。第一劳教所又称生建八三厂,简称八三厂,政委毕华,现任省劳教局副局长(因迫害法轮功而升官)。三分所政委王加永。他们两个邪恶之徒指挥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

2000年10月、11月,他们调来武警协助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给每个人都戴上手铐,拉出来用电棍电,有人同时受到几根电棍电击,最多达到十根。恶警们脚踩大法弟子头(把人按倒在地),专门电击口、舌、生殖器等敏感处,到处充满电击焦糊的气味,还有恶警们气急败坏的嚎叫,气氛非常紧张、恐怖,后来恶警说:当时连空气都凝固了,压得人透不过气来,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原话)。青岛市大法弟子邹松涛就在这时被迫害致死(他在九大队),九大队恶警郑万新(副大队长)应该负主要责任。九大队电人最邪恶的还有恶警:冯文平(内勤)、刘明、刘基超、王立军、马××、孟宪X、李××。因为迫害大法弟子,郑万新升为队长,孟宪X升为副大队长,李××升为副大队长。九大队原大队长杨某还指令刑事劳教人员张某(小偷)偷我们的钱交给他,偷少了还打张某。杨某后来调到机关任科长。后来由于关押的男大法弟子达到七、八百人,恶警们担心迫害大法弟子的事被其他劳教人员知道等原因,于2001年8月24日迁至章丘市官庄乡第四分所(这里原来关押着八、九百女大法弟子,因为人多关不下迁到别处),改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所长孙即银、政委王加永(此人专管迫害法轮功)。有四个大队:九大队(原十一大队,是新收队),大队长靖某人;十大队(新组建),大队长梁某;十一大队(原九大队),大队长郑万新;十二大队(原十大队),大队长赵永明(后任十大队长)。通信地址:济南市章丘市官庄乡165信箱,邮政编码:250217。

(一) 肉体折磨

1、 在写“保证书”前每人都要坐小板凳。小板凳是劳教所自制的,用一块小木板砸上四个大铁钉。铁钉钉在凳腿上,小板凳面上露着钉子头,一坐上就疼。人要坐直了,不许动,不许说话,有恶警和刑事犯看管。从早上5:30坐到晚上23:30。几天过后,屁股都出血了和短裤粘在一起。很多人半年后屁股上还有硬块。夜里睡觉一直亮着灯。

2、 上厕所要统一排队,两分钟一批,没上完也拽出来。两小时上一次厕所。有人大便分五次才上完。洗漱时间五分钟甚至更短。每人给四分之一盆水,包括洗脸、刷牙、洗脚、洗袜子、洗内裤,就是不让我们洗干净。自己花钱买剃须刀、指甲刀,由恶警保管,他想给用就给,不想给时胡子、指甲长很长。

3、吃饭时一个大队集体排队买饭,从买饭到吃完只给15分钟时间,排在后边的人根本吃不完就得走出食堂。饭后不是坐小板凳,就是没完没了的队列训练。恶警说:就是累的你们连床都爬不上去。

4、对不写“保证书”的学员用电棍电,不许睡觉,有的几天才睡一次。打人,用绳子捆(绑)住双腿(双盘姿势绑住),直到双腿没知觉为止。对绝食的大法弟子,把双手扭到背后戴手铐,按住插管灌食,插上管子长期不给拔出来,也不开手铐。拔出管子时带出很多血来。灌食还要扣被灌食者的钱(即交“饭钱”)。非常坚定的大法弟子有的被关在第二道墙边的小号内迫害。有位蒙阴县的大法弟子因被搜出师父的经文而被迫害,把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双层床上部,让人只能站着,大小便、吃饭、睡觉都这样站着,24小时后才放下来,两腿都肿了,接下来严管三个月继续迫害。

5、吃的缺少营养。有生产任务后,很多被迫放弃信仰的人都不许下楼活动,整天坐在小板凳上干活,很多人变得面无血色,四肢无力。

6、写过“三书”后很多人身体出现各种病症,一般不给治疗或给几片过期的、所外都淘汰不用的药。有个时期,很多人患有严重脚气,不能走动,恶警医生不给认真治疗,让患者用水洗洗,过好几个月才慢慢好了。患病想请假的被恶警说成思想有问题想逃避劳动。十一大队有个招远市学员老郝,50岁了,在招远市被他单位保卫科电昏50次身体仍然健康,写了“三书”后出现半身不遂,眼看快不行了才叫家属接回家。有位60多岁的老年学员患严重心脏病,发病后出现危险,午夜两点多叫家人接回。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十一大队共有不下9人因病重被家人接回。每个大队都有患重病而得不到治疗,要出生命危险时才放人。每个大队都有让人架着去食堂的人,他们都是被公安局或“610”打残的。因为所里接受了“610”人员的贿赂,违反规定把这些被打残的人也收进来(按有关规定,无劳动能力的人劳教所不能收)。

(二)精神摧残

1、每天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录象,看邪悟的人做报告的录像。录像带中,北京劳教所张某做报告中说自己曾被十根电棍电,才使他写“三书”的。这个录像在王村劳教所一直在放,但劳教所否认曾发生过电人的事情,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天安门自焚”的录像后来不敢再放,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人看出片中的漏洞,知道这是假的了。

2、不写“三书”,不让睡觉,大声放流行歌曲,长时间不许上厕所。犹大们(邪悟者)轮班给做“工作”。讲的都是诬陷大法和师父的话,如果不为所动,他们就骂人、侮辱人、打人、强制面壁不许动、不许闭眼。恶警孟宪X最喜欢看犹大们侮辱大法弟子,有时看着不过瘾,亲自上去骂几句,打两下才过瘾。家人来探视,不让见面,不许打电话。

3、 恶警大队长郑万新,每个星期给全体学员开会,每次开会无一例外地骂大法和师父,每当报纸上有诬陷大法的文章,他都在会上念,开口就骂大法。每当电视上有诬陷、攻击大法的节目时,不管白天还是午夜,都把学员集合起来观看,看完要以班为单位组织讨论,每人必须发言,必须明确表示反对大法。有人讲的不符合恶警的要求时,恶警就将其单独弄到一边“教育”、训斥。每次开完会都要写“感想”。郑万新要求必须写上“法轮功”是XX、“和法轮功决裂”这句话,否则就是思想问题。

4、 各班之间不许串联,不许两人以上小声说话,每个班都安排几个告密的人,每班都有监控器。还要求班长随时汇报班中其他人的思想言行。担心大家团结,恶警有意给学员们之间制造矛盾,使学员们互相猜疑。一个恶警酒后把此事抖出来,说是为了好管理。

5、 恶警们恬不知耻地暗示、要求学员们送锦旗,歌颂他们,说这是“改造”好的表现,能减刑,还说要想减刑就得告密、出卖别人。要求每个班每月写两篇稿子,都是攻击大法和歌颂恶警的内容,如果被报纸采用的给予减刑。劳教所还有一本指导犹大们怎样迫害学员们的书,其他人不让看,例如:书中写“看这个人胆小,就打他,威胁他”等等恶毒手段。淄博京剧团编演了一场污蔑大法的话剧,在大食堂演出,强迫所有学员观看,谁不鼓掌都不行,有恶警巡视。看后每个人写出“感想”。每次所里召开大会,政委王永加都讲话,大骂大法和师父,威胁学员们。

(三)奴役劳动

1、在很多人写过“三书”后,开始劳动。每天早上5点半开始劳动,上午、下午只有两次上厕所的机会,吃完饭后立即劳动,一直干到晚上10点多,有时干到半夜12点多。大队还强制大家出钱买保温桶、挑水桶、保温瓶,保温瓶只许他们用,学员不能用,学员们每天下楼打三次开水。

2、干的最多的活就是制作假眼睫毛。用的原料毛很细,3、4根毛粘在一起才跟一根头发一样粗。几百根毛制成一只假眼睫毛。为了省电,50平米的房间只准用四根40W的灯管,干一会儿眼睛又累又疼。大家眼睛都不同程度受到伤害。有几个三十岁的人都戴上了老花镜。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十一个大队都在制作假眼睫毛,潍坊北监狱和劳教所都在干。做一个假眼睫毛工钱是人民币2角(学员们一分钱都得不到,钱给队里),这么廉价的劳动力只有在中国监狱和劳教所才能找到。制作的假眼睫毛很多是出口外国的。

3、给淄博市周村区某电器厂加工电磁线圈。电器厂向南方某个公司供货,听恶警说有些是销往美国的。缠线圈用的铜线有1毫米粗,用手拉直才能缠好,而且是缠一圈拉直一次,缠一百圈,很多人手掌都磨破了,磨出血来,时间长了食指都是弯的。

4. 给威海一个公司画过玻璃花瓶。用的是油漆和银粉。很多人挤在一间房内干,油漆呛得人头疼、恶心。给德州市武城县某工艺品公司制作假花,给某公司做过布兔子,还剪过衣服线头。恶警给大家定下每天的任务,完不成的不许休息要自己加班,还被扣上思想有问题的帽子。星期天、法定假日几乎不休息。大家用的工具都是学员自己花钱买的。如果哪个大队完不成生产任务(任务量年年翻倍),恶警的工资收入就要减少。如果劳教人员不多时,恶警要减员,减下来的人就地转为工人。恶警被邪恶之首利用完之后一脚踢开,下场很可悲。

5、 还要挖厕所、种地、打扫院内卫生。冬天给恶警点炉子、搬煤,专门有个当过厨师的学员给他们做饭,有个学员给他们理发,当过按摩师的学员经常被叫去给他们按摩。六、七十岁的老人值夜班。郑万新开会时还经常骂学员,声称十一大队决不养一个闲人。经了解其它大队比十一大队还要邪恶。

6、其它大队除了做假眼睫毛,还干过串珍珠的活,给青岛某公司加工的。十大队织地毯,给每人定任务定得很重。在身体和精神巨大压力下,有六名学员勇敢冲出大门,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和四肢无力(恶警说),跑出不远就被恶警抓回。这六名学员受到加刑期、关小号的迫害。十大队学员李德善被迫害致死(具体情况不明)。十大队大队长赵永明应对这两起事件负责。李德善是德州市一名教师。事情发生不久,劳教所取消十大队,由原来的四个大队编为三个大队,分别是九大队、十大队(原十一大队)、十一大队(原十二大队)。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还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罪恶行径。我提议在第二劳教所被迫害过的大法学员把自己知道的都写出来,给邪恶曝光,让善良的人们都知道劳教所的真相。

第二劳教所的恶警:所长孙即银、政委王加永、郑万新(莱芜口音,住八三厂宿舍)、孟宪X(电话:0533-6680419)、张凯(转化办公室主任)、冯文平(青州市人)、刘明、刘基超(住八三厂宿舍,爱人在八三厂幼儿园工作)、王立军、马××、李××、梁××(十大队长)、赵永明、罗××(调省610洗脑基地管转化工作)、单伟业。

【编者注:大法弟子遭野蛮折磨和奴役的恶性事件反映了劳教所恶警的邪恶。同时作为大法弟子,我们应该拒绝邪恶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按照师父新经文《正念制止行恶》指出的那样,用修炼人的正念制止恶徒行恶,制止人对修炼人犯罪,而不是象常人一样无可奈何地接受和配合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