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侨时报案看江泽民如何利用官方渠道出口仇恨宣传

【明慧网2004年2月21日】2004年2月23日,华侨时报诽谤和煽动仇恨案进入最后阶段:原告、被告律师将当庭答辩。从华侨时报社长在法庭上的证词和相关事实,可以看出,江氏集团在国内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也在系统的向海外输出仇恨宣传。周锦兴为何在法庭上隐瞒事实?

周锦兴在证词中说,他广州曾有一家办公室,没有业务性事务,2001年底就关闭了。此后,除了华侨时报外再无其他生意。但是,原告律师出示了有关证据表明:华侨时报的网页上曾有“锦兴国际”(Crescent International, Crescent为周锦兴之英文名)在广州的公司图标,并说明该家公司在广州办理移民等业务。周锦兴为何在法庭上隐瞒自己这家公司的存在,真正目的何在呢?

另外,周锦兴在被告律师提问时明确地告诉法庭,声称华侨时报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当原告律师询问时报网页是否与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直接链接时,周锦兴起初回答语气相当肯定:其互联网上没有提供与使馆的链接,之后休庭。休庭后,又辩称:华侨时报的电话簿有各种电话,也有中国大使馆的,但仍不承认有直接链接。但是,原告律师提出可靠的证据,证明华侨时报确实曾有指向中国大使馆的链接,而在起诉后数月后给拿掉了。周锦兴为何隐瞒这一事实呢?

法庭禁令后,华侨时报仍沿用中国官方诋毁法轮功的宣传

原告律师问及周锦兴在发表社论文章有无道德指导方针,从事报业23年之久的周锦兴回答说没有。关于法轮功的消息,华侨时报从没刊登过任何第三方的报道,包括联合国、大赦国际、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或其他官方机构等关于法轮功在中国受到迫害的报导。周锦兴曾亲自写过攻击法轮功的社论,但他从来没有采访过任何法轮功学员。

周锦兴承认他从迫害开始就知道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而且从法轮功学员发的小册子、传单等处知道法轮功学员被拘禁在劳教所、拘留所,遭受酷刑的事实。周并承认,在发表何×文章(2001年12月)以前,他从没有看过法轮功的书籍。

在两次法庭禁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后,华侨时报仍继续沿用几乎未经修改的中国官方媒体文章诋毁法轮功。

华侨时报是被中方“放行”的少数海外中文媒体之一

据调查,中国官方宣传系统对大量海外中文媒体采取封堵的政策。被官方“放行”的中文媒体寥寥无几。华侨时报就“跻身”这少数媒体之中。尤其是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的文章,一旦发表,不出三天,就会在中国官方的各大报纸、网站上看到。按照中国宣传系统严格的层层审查制度,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照”,一般的海外报道决不会如此迅速的占领官方媒体的版面。

周锦兴在法庭上说,他知道中国媒体定期、不断转载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并承认,知道《人民日报》参考了他攻击法轮功的社论。

据《广州华声》2003年第1期报道:2002年12月1日至7日,广州市侨办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邀请海外华文媒体,包括美国《侨报》(美西)、《明报》(加西版)、加拿大《华侨时报》、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和泰国的《新中原报》。这几个受中国政府邀请的媒体,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人士证实:除了加拿大的《华侨时报》外,另外四家报社也都是中国官方背景极强的报纸。成立于1990年的《侨报》直接受控于中国政府,特点是如实、及时的报道中国官方消息。《明报》是被“中国政府严重影响的”媒体;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即将成立的新闻是由中国大陆最有名的官方新闻社——中新网报道的,曾攻击敢于支持法轮功的新唐人电视台;2001年2月下旬,《新中原报》发表社论攻击法轮功。该社论又被中新社引用作为海外反法轮功的证据。

Jamestown基金会在中国概述中有一章专门报道中国大陆对美国中文媒体的控制。中国大陆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体。其主要策略有:1)以全资或拥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报纸、电视、无线广播;2)政府利用独立媒体在大陆的商业利益来影响这些媒体;3)购买广播时段或广告空间;4)安排政府人员到独立媒体工作,在内部起作用。

谎言宣传先行,煽动仇恨紧跟

华侨时报在反法轮功的做法上,与中国江氏集团的做法如出一辙:谎言宣传先行,煽动仇恨紧跟。在中国,当老百姓对连篇累牍的攻击和抹黑法轮功的充满血腥镜头的“消息”、“报道”感到逆反并开始抵触时,江罗集团上演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已经被国际社会广泛曝光的)。自此,大规模煽动仇恨的行动大行其道,以教育界为例:2001年2月1日,陈至立为首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教党[2001]1号),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攻击法轮功的签名活动,通知下达之后,全国教育系统首先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以“反×教”为名,利诱、欺骗、强迫、威胁学生们签名,反对法轮功;然后通过媒体报道系统地向高校和全社会推广及实施。后来,这些签名并被带到联合国,用以证明打压法轮功来自“民意”。

2001年2月6日仅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等煽动和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报道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中国官方报道中说:“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江西、贵州、福建、内蒙古等地青少年纷纷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

回过头来,看看华侨时报的做法。在一再违背加拿大法庭禁令继续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的同时,华侨时报在华人社区大搞签名活动,利用人们善良的本性煽动华人社区不明真相人士的仇恨心理。周锦兴在法庭上说,他得到了5000个支持华侨时报的签名。

目击证人周露茜女士在法庭上证实:当时,华侨时报将请愿签名信带到渥太华老年会,公开征集签名。当周露茜向在场华人澄清事实,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时,一位华侨悄悄告诉露茜,“我知道你说的这些事,但不要在这说,大使馆的人在这儿。”(明慧记者冬娜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