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人所遭受的迫害——马三家教养院的邪恶

【明慧网2004年2月18日】我叫杨虹,今年48岁,家住葫芦岛市东门区12号楼61号,曾在葫芦岛市炼油化工总厂宏盛开发总公司房屋修建分公司任人事、文书。1995年12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真善忍法理的启悟下,明白了很多道理,从人与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勾心斗角中解脱出来,与周围的一切相处得更加融洽。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对真善忍的恐惧和妒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毁了亿万个善良法轮功学员家庭的幸福。我们家也是其中之一。在这场镇压中,我本人被非法劳教,我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下面是我们一家人4年多来的血泪史。

一、非法劳教

在大法中深深受益的我,为了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依法上访,可等待我的却是警察的非法抓捕,1999年10月22日,我被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看守所所长李亚杰(女)给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戴上了连死刑犯都不给戴的脚镣。10月31日,我被送到了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3年。

被非法关押于马三家的一年半中,我对马三家的邪恶有了全面、透彻的了解,同时也看清了恶警们作恶后惶惶不可终日的色厉内荏本质。大约可以概括为这么几个方面。

1、电棍、酷刑就是所谓“春风化雨、教育感化”。

马三家教养院无数次“此地无银”地对外宣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春风化雨、教育感化”,而实际上,那里只有酷刑、电棍。他们曾经把十八个坚持信仰的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扔进男牢;把大法弟子折磨得精神失常或只剩一口气、然后干净利索地推给其家人的冷血狼心勾当也是他们的拿手绝活。

在马三家,我为了争取自由炼功的权利,经常被踢被打、双手被绑在床上。有一次我的双手被绑了7小时,第二天早晨,两手肿得象馒头,端饭碗都吃力。

由于我抗议非法关押、要求炼功并拒绝参加每天15小时的超体力劳动,被关进了禁闭室,一关就是6天5宿,当时正是冬天,不让穿棉袄,双手被铐在冰凉的铁管上,身体紧挨着已结冰的窗户站着,不能睡觉。

99年12月初的一天晚饭后,警察要求大家集中在一起背三十条(劳教人员守则)。我不服从,被吸毒犯韩丽霞从号内拉出,连踢带打地弄到“四防”值班室,强迫我蹶着(一种体罚:两腿竖直,双手触地)。然后犯人韩丽霞、曹春阳、黄海凤等人蜂拥而上,又打脑袋又捶腰,“四防”李凤青(吸毒犯、沈阳人)用皮鞋猛踢我双腿、用胳膊肘用力垫我腰部(她们称之“刨根”),将我一次又一次踢倒在地,直到我快要站不起来时,才允许我回号房。李凤青还在后面嚎:“不许扶她!”这次被打后,我双腿浮肿,青一块紫一块,不能弯腰取东西。

我的第一封申诉信于99年11月初被犯人和恶警抢走后,99年12月23日,我再一次直言上书“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并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

在警察的指使下,四五个犯人把我从车间擦着地面拖到医院,五花大绑,强行给我输液。输完液后,把我送回车间,让我坐在水泥地上,派打手李清贤(膀大腰圆,打人之狠在教养院出名,刑事犯恐惧她三分)对我拳打脚踢,边踢边打边骂。之后把我带到大队长办公室,捆上我的双手、双腿,强迫我只穿衬衣衬裤坐在水泥地上。指导员李书环、大队长张君两人不顾我正在绝食、非常虚弱的身体状况,每人拿着一根电棍,一个电我脚心,一个电我脖子,电得我直冒冷汗、脸色惨白、反胃恶心。张君怕我吐到她身上停了手,李书环却又用充足了电的电棍连续电我脚心,一会儿电棍就坏了。

然后,把我关进了禁闭室,不让我睡觉,7天6宿(156小时)连续站着。这次我被迫害得脚心起满大泡,捅破后流脓淌血水,疼痛难忍,不能走路,上厕所都得别人背着。可没有人性的恶警还叫犯人背着我去车间干活,连刑事犯都说“教养院也太狠了,人都打成这样了还让干活……”

恶劣的环境加上残酷的迫害,我原本每月一次的月经,消失了三个多月,体重从63公斤降至不足50公斤,白发也添了许多。

马三家的兽行在国际上被多次曝光后他们畏罪心虚,把原来“马三家教养院”的牌子改成了“辽宁省思想教育学校”。

2、以减期诱使犯人兽行迫害大法弟子

在马三家,我被关在女一所(刑事犯专所),因为他们害怕我们这些非常坚定的大法弟子在女二所(法轮功专所)带动别人抵制他们的违法行径。马三家女一所分3个大队,每个大队分3个中队(分队),教养院中有一小撮协助警察管事、不干活的特权级犯人,大队一级的叫“四防”,中队一级的叫“坐班”。每个大法弟子还被两个刑事犯寸步不离地跟随、监视、管制,这叫“包夹”。

犯人们在教养院度日如年,教养院为了发财而强制犯人进行的每天15小时的超体力劳动被她们称为“熬心血”,对她们来说:最好的事就是“减期”,最倒霉的事就是“加期”。警察们摸透了犯人们的这种心理,把加期减期当作胁迫犯人协助迫害大法弟子的筹码。警察们一方面明确告诉“包夹”、“四防”、“坐班”以及其他犯人:按照警察的要求迫害大法弟子得力的可以减期。同时给他们施加压力:如果他们“负责”的法轮功学员炼功或争取合法权利,他们就得加期,以此挑起犯人对坚定大法弟子的敌视和仇恨。

这种挑拨离间、借刀杀人的阴毒手段在全国的劳教所被广泛推广。一些减期心切的犯人被警察教唆得什么兽行、蠢事都干得出。在警察的教化下、人性兽变的大连教养院女犯就曾把剪刀等利器插到孙燕、陈辉等女大法弟子的阴道中乱戳乱捅。

在马三家,对大法弟子进行看管、监视、打小报告、动拳动脚的也是这些犯人。有的犯人还帮队长偷大法弟子身上的东西,我写的第一封起诉书就是大队长孙美授意犯人在夜间从我枕下偷走的。

对于刑事犯来说,教养院本应是让他们弃恶从善、改邪归正的地方,但在现在颠倒黑白的中国,教养院却成了训练他们偷窃、打人的专业学校,让他们渐渐习惯于用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幸福、而对良知二字麻木。很多原来本性不错的犯人从教养院走出去后变成了真的坏人,甚至变成了人性全无、人兽之间的变异动物,有的还欠下了血债(比如打死大法弟子的犯人)。

3、精神摧残

教养院为了让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揭批、侮蔑、谩骂大法师父。用尽招数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摧残。教养院曾指派“包夹”宋洁给我读亵渎大法、诽谤师父的报纸,我不听,给她背我师父的《洪吟》,她便恶狠狠地用手掐我脖子,挠我脸。大队长张君则站在门口看着笑。这一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经历过,有的是连续几天几夜地被多人围攻,她们一个说累了换另一个进行车轮战,而被围攻的大法弟子几天几夜不许睡觉,没处藏没处躲地遭受她们颠倒黑白的精神摧残,直至被拖垮;再不就范的大法弟子就会遭受体罚、酷刑;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一些法轮功学员在这压力和精神折磨下被逼成了精神病,锦州一个姓袁的法轮功学员就是这种情况。

对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精神摧残的又一毒招是不让与家属相见。这还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本人的摧残,也是对家属的最大折磨:教养院的血腥和暴力几乎人人尽知,法轮功学员在里面音信皆无,家属们在外面不知道亲人的死活,整天提心吊胆。我父亲和丈夫的死就与这有关。

4、把人变成鬼--“犹大”的心理变态和人性扭曲。

“犹大”是当年出卖了耶稣的门徒,这个词后来专指背师叛祖的忘恩负义之徒。马三家等劳教所把一些原本善良、正直的法轮功学员用暴力、高压和欺骗的手段变成了理智不清的犹大。这些曾经的法轮功学员一旦蜕变为犹大之后,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对有恩于自己的师父极尽诽谤、侮蔑之能事;对昔日的同修更加残忍:因为他们比警察更了解法轮功学员,所以,警察干不出的坏事、想不出的坏主意、下不去的死手他们都能面不改色、创造性地从容完成,有些教养院的犹大甚至把昔日的同修活活打死。马三家的犹大充当的也是最阴险、最歹毒的角色。看到昔日的同门受摧残时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痛苦,他们就变态地快活,其表现让人不由想起形形色色的地狱小鬼儿。

这种变态的心理和扭曲了的人性只有马三家这种人间地狱才能造就出来。把人变成鬼,这是马三家的拿手绝活。

5、恶警们的色厉内荏

马三家的警察虽然表现得狰狞凶狠、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内心却是非常虚弱的。当我们把她们的违法行径揭露出来时,她们的气焰顿时低下去了,表现得惶惶不可终日。

2001年2月沈阳大法弟子李黎明找指导员李书环问:对法轮功的打骂、体罚、酷刑、超体力劳动符合不符合法律?李书环不好意思赤裸裸地不讲理,只好回答:不符合。于是李黎明正告她:既然我们遭受了那么多不合法的酷刑体罚,我们要求给国际人权组织写信反映我们受到的非法折磨。李书环在李黎明的浩然正气下不得不答应允许我们给人权组织写信,但私下里给我们写信设置重重障碍。

冲破警察暗设的重重关卡,很多大法弟子都写了给人权组织的信。我的信是写给安南先生的,信中提到非法搜身、超体力劳动、到期不放、禁止家属探视、包夹问题、伙食问题……。教养院为了防止信传出去,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刑事犯见家人时先搜身(怕她们替大法弟子带信),连内衣裤都脱下来搜。要解教的刑事犯也要彻底搜身。但尽管他们封闭非常严,我、李黎明等多个同修写的信还是巧妙地传出去了。

信传出去不长时间,教养院很多方面有了明显变化:伙食大有改善,对法轮功学员每天15个小时工作时间改成了8小时,偶尔加班还发给面包。这些改善是罕见的。此外,以前来人参观、检查都是事先通知,以便教养院粉饰做秀,那段时间,来参观的事先都不通知了,私下里就把想参观的地方看了。很显然,我们的信一定是传到国际上了。这弄得警察们非常被动、非常害怕,她们私下里心虚地议论:看管的这么严,她们的东西是怎么带出去的?

我写信的时候,边写边拿着笔到办公室向队长和指导员咨询法律常识,大队长盛影对此非常不满,找到我对我大呼小叫,我笑着看她夸张的表现,明显体会到了她内心的恐惧。

刑事犯张福珍有一本法律书,我认真地阅读了所有条款,把教养院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法律条文全部摘抄在一个笔记本上,笔记本上同时还详细记录了每次恶警对我们行恶的详细情况。一次被大队长盛影看到了,她吓坏了,说:“杨虹这个本上记的都是关键东西啊。”后来分队长赵国荣在我从一所调到二所搜身时搜出了笔记本,交给了女一所所长周勤。周勤骗我说拿去看看,之后就再没给我。看得出,这个写满了她们罪证和法律条文的笔记本放在我这里,对她们来说就像定时炸弹一样,让她们寝食不安。

在教养院,我们多次写起诉书、申诉书、以及给国际人权组织的信,几次之后,警察们再也不敢对我们为所欲为了。邪恶的确是最怕见光的,当恶行被曝光之后,作恶多端的恶警们抱头鼠窜、惶惶不可终日。

二、这场迫害致使我家破人亡

在这场文革式的迫害之下,我们好端端的一个四口之家,如今已家破人亡。我正在大学读书的女儿,因进京上访并坚持信仰不说假话,而被校方强制退学。在中国,失去了上大学的权利,无异于失去了前程。那年她才18岁。

18岁的小女孩在异地他乡一个人独自承受着被校方斩断前程的巨大压力,怎么也想不明白:真善忍哪错了?做好人有什么不好?是谁不能容忍真善忍?妈妈教导的为人要正直善良的道理,为什么在学校被否定了?教书育人学校竟然与真善忍为敌、不能容忍说真话的善良人,这样的学校会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法律赋予了公民上访的权利,但为什么合法上访却要被抓被打呢?这法律不是自相矛盾吗?这么大的国家施行的都是这种自相矛盾的法律,咱们老百姓的安全和权利哪还有什么保障?

我丈夫因为承受不住我被劳教和女儿失学的双重打击,99年12月突然得了急性脑瘤,2000年1月到沈阳的中国医大住院。我女儿来教养院请求她们允许我去看她爸爸一眼。可教养院警察们眼看着痛哭流涕的小女孩,连见都不让她见我。她辗转求人见到我后,我要求去探望我丈夫,马三家恶警们却趁人之危地以“转化”为条件要挟我,不让我探望。我们母女俩在众人面前抱头痛哭,在场的人无不为之落泪。女儿忍痛与我分别,她一步一回头一摆手的走出了教养院大门。

马三家就在沈阳,咫尺之遥,我都未能与病危的丈夫见上一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丈夫就悲愤交加地离开了人世。

我们一家三口谁都没想到:99年10月份我和女儿去北京之前的那天,竟成了我们一家人的诀别。最难的是我女儿。18岁的孩子,本该无忧无虑地享受父母的呵护、家庭的温暖、读书的乐趣,而尚未从失学打击中回复过来的她,却不得不挑起当家和照顾病危父亲的双重重担,安顿年迈的外公、给父亲联系医院、借钱、护理病人,直到穿寿衣,火化,她代替我承担了超越于她年龄承受力的一切。石油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居委会的人还不断到家中骚扰、恐吓。

我81岁的老父亲,晚年几乎和我形影不离,连我上班都带着他。提到我们父女俩,单位同事和邻居没有不羡慕夸奖的。原本身体硬朗的他,在我被非法劳教的打击下,加上日夜思念、担心我在里面的死活,身体状况每况愈下,2000年12月开始瘫痪在床。神智不清时他还经常喊着我的名字。而当我见到他时,他已昏迷不醒,最终也未能如愿和他最疼爱的女儿说上一句话。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去世时双眼都没闭上。

这场迫害带给我家每个人的伤痛都是无法言尽的。如今只剩我们母女俩相依为命了,可葫芦岛市610、连山区610、国保大队、石油派出所、石油街道居委会还不放过我们,我们母女俩不堪骚扰恐吓,不得不离开了家,长年流离在外。



写给天下善良人:

失去亲人的巨痛我们母女如今还在慢慢消化,但我已经能够冷静地面对目前的处境了。想想失去的一切和曾经遭受的痛苦,我心中非常平静。

我要感谢在巨难中曾经帮助支持我们一家、帮助支持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人,我们能坚定正信与你们的援助是分不开的。你们对善良的维护、对正义的支持、对真善忍的认同,增加了正的一方的力量、打击了恶势力,同时也为你们自己的未来种下了善果。

几年来,种种伤害没有在我心中留下任何怨恨,相反地,我心中升起了另一种感情——佛家通常所讲的“慈悲”。看到那么多人心智迷失、助纣为虐,我常常莫名的心痛--想想那些因受谎言蒙蔽、不明真象而与佛法为敌、对善者行恶的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这些行为将给他们的未来种下什么样的恶果。善恶有报、分毫不爽!

我们一点也不想以牙还牙,即使是那些直接伤害过我们的人,我们也不希望他陷入那样万劫不复的境地。

全世界大法弟子贴标语、发传单、挂横幅、放喇叭……所有形式的讲清真相,目的都是为了让善良人不被谎言蒙蔽,不仇视佛法,做善事、赎罪业、积功德,为自己的将来,也为子孙后代作出最明智的选择。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祝愿天下善良人都能幸福平安。